黑政办发〔2017〕5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5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精神,确保如期完成我省16670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任务,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加强联合会商和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划定工作的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的全省“两区”划定和建设管理工作机制。适时提出修订相关技术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做好“两区”划定和建设管理的统一规划、工作部署、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吕维峰副省长
召 集 人:田恃玮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金会省农委主任
成员:白祥和省发改委副主任
于宏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志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白雪华省农委巡视员
王铁省水利厅副厅长
周彦斌省统计局副局长
薛英杰省农业开发办副主任
李兰黑龙江银监局副局长
唐洪涛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
张会元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农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办公室主任由省农委主任王金会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事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省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两区”划定和建设管理的有关问题。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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