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7〕4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6 07:21:4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7〕4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以及省委第161次常委会议关于加快“六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努力开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新局面,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加强联合会商和组织领导,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统一规划、部署、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重大问题,统筹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适时修订相关技术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标准等。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吕维峰 副省长

召 集人 :田恃玮 省政府副秘书长

祖 伟 省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白祥和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长斌 省科技厅副厅长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志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丛 丽 省环保厅副厅长

李泰峰 省住建厅副厅长

李世润省农委副主任

胡 森 省地税局副局长

杨晓一 省质监局总检验师

孙文志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李兴伟 省国税局副局长

吴德义 省电力公司工会主席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总召集人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和形式,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省畜牧兽医局局长祖伟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省政府决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加强联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并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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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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