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14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发〔2016〕14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在“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提高我省消费品工业供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适应消费升级,满足市场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年以来两次针对黑龙江发展所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创新设计能力、中高端制造能力、品牌运作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提升有效供给能力水平,努力实现全省消费品工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省消费品工业总体实现较快增长,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工业平均增速,传统优势产业巩固提升,新兴产业不断壮大,产业集群快速发展,区域产业特色明显,消费品工业对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作用增强,对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贡献度提高。
---到2020年,全省消费品工业主要产品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中高端产品比重增加,品牌市场影响力和消费者认可度提高。消费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消费品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诚信管理体系。
---到2020年,全省消费品工业企业创新设计能力提高,降本增效效果明显,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更加深入,智能、绿色、服务型和“互联网+”制造取得积极进展,品牌运作和市场服务能力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增品种。
1.加快优势产业发展。大力促进既有国内总需求增长空间又有我省供给优势的产业发展,重点发展高品质乳制品产业、高品质畜产品加工、绿色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制造、生物医药产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等。(省发改委、工信委、林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丰富消费品品种。以市场为导向,增加适销对路产品种类,大力发展保健食品用油、谷物与肉奶混制食品,发酵功能制品、功能性健康保健食品、中医养生食品、适老化有机食品、养老保健用品,积极培育重大疾病治疗新药、临床急需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中药新药,加快发展绿色环保家居木制品、汽车工程塑料配件、日用陶瓷制品、汉麻纤维服装服饰等。(省工信委、科技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增加中高端消费品供给。适应消费升级需求,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婴幼儿配方乳粉、非转基因大豆精深加工产品、生鲜乳制品、纯粮(果)酒、速食菌类、生物工程药物、重大传染病疫苗、基因生物工程药、传统中药二次开发产品、木制家具、门窗地板、人造板、包装材料、厨卫纸制品、家用装饰纺织品等。(省工信委、科技厅、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展地方特色消费品。积极适应我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文化时尚、冰雪运动等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消费产品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传统特色食品、特色山特产品、休闲方便食品、适老化有机食品、中老年配方乳粉、老年康复辅具产品、“北药”开发产品、旅游纪念品、冰雪运动器材、冰雪运动服装服饰、亚麻纺织品、民族特色工艺美术产品等。(省工信委、旅游发展委、文化厅、民政厅、体育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高创意设计水平。鼓励具备条件消费品企业建设产品创新设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培育示范性消费品时尚创意设计产业园区。积极推广应用“众包”等新型创意设计组织方式,培育网络化创新设计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与“三品”融合发展。(省工信委、科技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品质。
1.开展标准与品质对比。鼓励消费品企业按照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或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开展重点消费品与国内外中高端消费品标准和品质对比。结合绿色食品特许经营品牌(标识)建设专项行动,组织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共同研究修标。开展重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省工信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质量精准化管理。引导消费品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全流程质量管控。鼓励消费品企业加速突破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基础工艺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快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技术改造,推广工艺参数及质量在线监控系统,建立专业检测技术联盟,不断夯实质量保障技术基础。(省工信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在消费品企业中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诊断、质量公关活动,推行5S现场管理、精艺生产等先进管理方法。支持消费品企业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在重点消费品企业实施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制度,推广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测量管理体系。加强消费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培训、诊断等活动。(省工信委负责)
4.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健全消费品检验检测体系,逐步形成规划合理的消费品检测检验网络。加强消费品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加快省级和地区重点消费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改造提升国家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黑龙江)的软硬件设施,完善各项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在我省建立国家级食品质量控制及技术评价实验室。鼓励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向消费品领域投入,整合检验机构信息,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探索建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支持重点食品药品企业通过国际通行认证。(省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增加优质原料供给。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及其他养殖业,努力提供符合绿色、生态、有机、天然、环保要求的粮食、乳品、肉类、林副产品(林果、林菌、林药)、木材、亚(汉)麻纤维、皮革、毛皮等优质原料。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在国内外建设高品质原料基地。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从原料端保障消费品质量。(省农委、林业厅、商务厅、中医药管理局、畜牧兽医局、森工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品牌。
1.培育自主品牌。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推动我省消费品工业中华老字号传承升级。发挥省政府质量奖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消费品省名牌产品创建活动。积极鼓励指导消费品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开展区域品牌创建工作。(省工信委、质监局、工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品牌竞争力。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促进产销对接,拓宽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鼓励消费品企业和产业园区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价值测算、知名区域品牌测算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测算结果。鼓励消费品企业和产业园区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活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提升消费者对国产品牌食品的消费信心。开展绿色食品特许经营品牌(标识)建设专项行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省商务厅、质监局、农委、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品牌服务体系。引进和扶持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品牌创建、市场推广和品牌管理等服务。积极培育品牌设计创意产业,培养各类品牌人才,定期发布我省消费品工业《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加快发展展会经济,办好博览会、时装周、设计大赛等各类品牌活动。积极建立产业联盟,努力促进配套产业发展和专业化市场建设。(省商务厅、质监局、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搞好品牌宣传展示。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大型品牌展会,举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讲好黑龙江品牌故事。依托中俄博览会、冰雪节等重大展销平台,开展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和宣传活动。鼓励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在重点交通枢纽、出入境口岸设置自主品牌产品展销厅。(省工商局、商务厅、质监局、旅游发展委、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品牌国际化。支持消费品企业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推动消费品企业开展境外并购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生产基地、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获取新产品、关键技术、生产许可和销售渠道,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省商务厅、工商局、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创建示范城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消费品“三品”战略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示范城市要制定创建活动整体方案,完善产品检验检测、信息技术交流、展销展示、物流配送、投资融资、培训咨询等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研开发、创意设计、品牌营销等高端服务业,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积极争取进入国家示范试点城市名单。(省工信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准入,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提高各级政府服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编办、发改委、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退出铅蓄电池、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进一步改善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进一步完善消费品原料配料含量、原产地、特殊人群适用性等信息披露标签标识全覆盖制度,推行消费品能效标识、绿色标识等认证制度,逐步扩大实施能效标识和绿色标识制度的消费品范围。(省工信委、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专项资金(基金)支持,大力支持消费品企业融资,积极培育更多的上市公司。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中降低企业税费、财务、用电、物流及其他生产要素成本方面各项政策。(省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物价监管局、人社厅、商务厅、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电力监管机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轻工、纺织、医药等行业协会作用,共同实施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能力,积极组织开展质量信誉承诺、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省民政厅、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专家队伍建设,发挥专家的指导服务作用。加快培养各类专业实用人员,大力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对我省企业外聘专家来华服务“三品”专项行动的,我省各涉外窗口应开辟“绿色通道”,满足企业人才需求,为开展“三品”专项行动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省人社厅、教育厅、工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排部署,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三品”专项行动方向、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省工信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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