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12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7:06:4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2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黑龙江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组织协调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研究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各部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对各部门、各市地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总结。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梁成军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耀东 省委网信办主任



唐飞省 发改委副巡视员



沈宏宇省工信委副主任



尹晓岚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金成省公安厅副厅长



于 宏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白雪华省农委巡视员



赵武君省商务厅副厅长



邵玉滨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中原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



李忠民 省工商局副局长



杨福星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陈立祥 省粮食局副巡视员



徐学阳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



林维新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宋仁伟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孔宪臣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东旭 省森工总局副局长



孙正华省供销社副主任



姚家康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苏永泉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富宽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刘晓辉 黑龙江银监局副局长



杨海军 黑龙江保监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分管负责人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提议或成员单位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省重大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有关问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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