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1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2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日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促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发改地区〔2014〕1654号)、《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黑政发〔2016〕1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53号),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施省“五大规划”战略,加快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进一步丰富地理信息资源,推进地理信息开发应用,强化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培育地理信息知名品牌及龙头企业,提升产业竞争实力,将地理信息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我省振兴发展打造“新字号”,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发展目标。通过政策推动,引进和培育若干地理信息产业龙头企业和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形成涵盖装备制造、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和地理信息获取、处理、服务的成熟产业链。用5年时间,扶持3家至5家企业上市,打造10家左右服务总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0家左右服务总值超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培育1000家左右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速20%,带动相关产业产值增加2000亿元,形成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我省成为地理信息产业强省。
二、主要任务
(一)测绘遥感与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处理。
1.做大多源遥感影像数据获取产业规模。按需制定卫星光学影像、雷达影像的获取计划,丰富获取方式,推广倾斜航空摄影、干涉雷达和激光雷达技术应用。加强基于无人机的影像数据获取系统建设,推广各类移动测量系统和单兵移动测量系统应用,初步形成天、空、地一体化的遥感数据获取能力,巩固数据获取市场。加强应急测绘遥感数据获取能力,实现数据快速传输能力。
2.发挥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产业长板优势。加强遥感数据处理技术的研发,提升企业多类型海量遥感数据的批量处理能力、地理信息产品快速生产能力和全野外地形数据采集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大型遥感影像数据处理与应用中心,鼓励传统测绘行业向地理信息加工服务业转型升级,提高在全国市场的业务占有份额。对遥感数据的增值开发采取激励措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服务产品,推动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公益性服务和商业化应用。到2020年,支持现有航空摄影企业融资上市1家,带动50家遥感数据获取企业,形成年产值50亿元规模;打造10家数据处理骨干企业,支持1家至2家企业融资上市,带动450家中小企业发展,保持数据处理能力全国领先水平,在全国占比10%以上,形成年产值100亿元规模。
(二)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应用。
1.拓展卫星导航定位应用产业。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搭建卫星应用各类系统集成平台。把握卫星应用产业从单一技术到应用集成、从单一产品到增值服务的发展趋势,促进产业融合和交叉创新,形成一批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新技术和新产品;积极推进跨行业的卫星应用系统集成平台建设,促进技术和产品转型增值。推动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和通信网、互联网、物联网的融合发展,促进卫星导航定位在精准农业、现代林业、环境保护、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典型应用示范满足大众对高精度位置服务的泛在需求,带动我省信息化技术和产业聚集发展。
2.发展北斗导航定位产业。充分利用省内促进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精准测量、精确定位和位置服务等方面的应用,积极承接政府主导投资的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示范工程,做好早期市场培育。引进北斗卫星数据软件和终端制造企业,支持北斗“产学研用”一体化研发、生产及应用服务,开发北斗产业链条的上游产品。完善包括数据获取、数据传输、信息融合和应用服务四大环节的卫星导航定位与遥感为核心的天地一体化信息产业链条。到2020年,培养2家至3家智能导航、智能交通等领域的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骨干企业,力争以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应用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型公司达到100家,上市企业1家,服务总值达到50亿元。
(三)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
1.拓宽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领域。实现网络地图服务与实时信息服务的深度融合,推进新兴业务。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开展地理信息在重大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应用开发服务,助推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壮大。
2.奠定智慧城市建设产业基础。扩大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应用服务领域,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技术开展智慧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奠定智慧城市建设产业基础,为加快我省发展提供地理空间基础设施保障。
3.实现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产业化。以生态文明建设与“美丽龙江”建设为主线,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在“多规合一”试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资源环境承载力动态监测等方面开展地理国情监测业务,提供分析决策的解决方案,逐渐形成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新型业务方向。扶持3家企业面向政府利用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开展第三方监测服务,形成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三方监测业务能力。
4.推进“互联网+地理信息+”产业化。加强地理信息技术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催生新的产品和服务增长点。推进“互联网+地理信息+”在我省精准农业、林业监测、智能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到2020年,力争以“互联网+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营业务的中小型企业接近250家,支持10家企业面向省内政府行业开展业务,实现产值50亿元。
(四)推进地理信息创新创业。
1.建设地理信息创新创业基地。基于地理信息的新型应用和服务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领域,鼓励发展基于地理信息的众创、众筹空间,把产业发展的基点放在创新创业上。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在开设地理信息、遥感、测绘等专业的省内高校建设“双创基地”。发挥省地理信息产业园的信息技术创新基地、信息企业孵化基地、创业人才集聚基地和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的作用,建设“互联网+地理信息+”创新创业基地。到2020年,地理信息产业自主创新发展环境基本形成,为地理信息创业企业和大学生提供2万平方米双创平台,孵化出站活力企业达到50家,服务总值达到5亿元,推动50%的被孵地理信息企业发展壮大。
2.加大地理信息应用软件研发力度。搭建高校实验室、科研中心和企业的科技研发平台,强化省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联盟作用。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及科研成果转化。鼓励研发基于网络的地理信息管理与应用软件;鼓励无人驾驶基础产品电子地图的研究试验,推进企业自主研发的地理信息应用软件产品化和产业化。到2020年,建立地理信息科技成果区域交易平台及自主研发的地理信息科技成果发布机制。支持引导1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且以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和集成为核心的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打造5家骨干企业,带动15家中小软件公司发展,产值达到10亿元规模。
3.推动地理信息装备制造业发展。结合我省在飞机制造、激光通信、电子信息、光电一体化等多个领域的技术优势,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空无人机、低空数码影像获取系统、机载激光雷达等技术装备。到2020年,支持省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人机企业1家上市;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的知名企业,带动5家相关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发展,产值达到10亿元规模。
(五)开发新型地图产品。鼓励地图出版企业积极利用地理信息资源优势,开发以地图为媒介的教育、动漫、游戏、科普、旅游纪念品等个性文化产品,推动数字地图、多媒体地图、三维立体地图、网络地图、城市街景地图等现代地图出版,积极发展地理信息定制服务,探索地图服务新模式,带动创客和编辑作者,开发地图新品种,繁荣地图文化产业。到2020年,支持1家地图出版企业发展壮大,带动10家地图创意文化公司成长,实现产值5亿元。
(六)拓展地理信息服务外包市场。发挥我省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及应用服务业务优势,做强境内地理信息服务外包产业;支持地理信息大企业在巩固服务外包既有市场的基础上,利用我省对俄、对蒙地缘优势,拓展新的服务外包市场,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理信息服务外包业务,为“龙江丝路带”建设服务;发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及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地理信息服务外包优势和载体平台作用,实现全省地理信息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发展。到2020年,地理信息数据加工服务外包企业达到50家,骨干企业10家,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保持境外地理信息数据加工服务外包企业5家,创汇100万美元的企业达到3家。地理信息数据加工服务外包成为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的知名品牌。
(七)壮大地理信息教育培训规模。发挥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实训培训基地优势,依托省测绘地信局教育中心拥有东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黑龙江站等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以及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重点加强地理信息技能型人才实训。到2020年,建设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职业教育培训基地1个,带动特色鲜明的10家专业培训学校发展,培训地理信息技能型人才万余人,推动地理信息教育培训机构融资发展,实现服务总值1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大财税及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地方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将地理信息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加大政府主导的卫星应用产业示范工程的投资力度,将基础测绘纳入县级以上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理信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联合,支持非公有制地理信息企业发展;鼓励地理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
(二)夯实产业基础条件。一是加强现代地理信息基准服务。建立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维护与更新机制,持续优化数据传输、接收、处理、存储系统,加强基准站使用的动态监管,保障运行维护经费;建立、维护与国家基准相统一的高精度、三维、动态测绘基准和似大地水准面模型;不断完善北斗地面基础设施,建立省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中心,加强与邻省及各行业在卫星导航方面的资源共享,提供高精度的卫星定位应用服务。二是丰富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实现省级基础测绘数据全覆盖,建立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城市大比例尺地形图动态更新;加快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云平台升级改造,建设“天地图”区域数据中心。深化“天地图”在不动产登记、多规合一、地名普查等方面应用。
(三)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出台《黑龙江省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全省地理信息单位名录库和地理信息企业市场经营活动档案,监督企业的市场行为;制定《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招投标秩序;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引导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四)发挥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区及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加强政府引导,统筹各方力量,突破管理体制机制束缚,明确省、市、区对产业园扶持政策,对入驻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房租等基础设施服务费用补贴,加快共建省地理信息产业园步伐,发挥园区对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中公益性、服务性管理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发挥协会、学会作为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科技创新战略联盟、教育机构、质量监督检验和仪器鉴定等服务机构的第三方作用,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依托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力量,加强自主创新和地理信息技术集成研究,发挥各类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和高校根据产业需求联合培养人才,促进产业发展与教育培训积极融合;扩大面向民营企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开展面向地理信息从业人员的技术、管理培训;制定地理信息数据加工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计划,满足地理信息数据加工服务外包对人才的需求。
(六)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成立省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协调小组,推进和协调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细化分解规划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省发改委和省测绘地信局负责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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