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10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0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
黑龙江省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
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可靠保障。为科学有序推进我省基础测绘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黑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十三五”规划》《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为主线,以服务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发展实施‘五大规划’,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总体发展战略,优化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地理信息资源,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创新发展,为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基础测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完成,建成数字龙江地理空间框架,常态化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拓宽新型基础测绘服务领域,推进省地理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基础测绘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础测绘服务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和维护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全面建成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和似大地水准面模型,加强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和使用的动态监管。改造和新建多星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提高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和似大地水准面模型服务精度、服务功能,构建高精度、现代化空间大地基准框架。加强全省基准体系基础设施普查与维护,统一全省现有成果测绘基准。
(二)统筹获取与处理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完善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源的信息发布和数据共享制度,初步建立航空航天遥感影像集中采购与分发服务机制。实现航天影像每年覆盖一次,高分辨率航空航天立体影像5年内基本覆盖一次,全省13个市(地)建成区倾斜摄影影像5年内覆盖一次,开展重点地区机载激光雷达数据获取工作,并完成多源数据处理与共享服务。
(三)测绘与更新地理信息资源。加快建立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重点城镇、口岸和特色产业带1∶10000地形数据全要素和其他区域重点要素5年内更新一次。实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行政村中心区及“龙江丝路带”重点工程区大比例尺地形图的必要覆盖和适时更新。实现数字高程模型的全省覆盖和必要更新。推进水下地形图测绘。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获取城镇建成区的实景三维地理信息。
(四)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持续开展地理国情监测,形成常态化监测的技术流程、业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对全省范围内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定期开展基础性监测,获取地表覆盖、地理国情要素等变化数据,实现地理国情数据库动态更新;适时开展专题性监测,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测成果。加强地理国情信息的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开发应用,形成地理国情监测年度报告,搭建地理国情监测服务平台,建立定期发布机制,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多样化的监测服务。
(五)构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搭建具有大存储容量和高计算能力的省级地理信息数据中心。完成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推进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的升级。丰富全省综合图集、领导工作用图等公益性地图产品,开发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启动“互联网+地理信息”行动计划,开展典型应用示范。开展调查研究和生产性技术试验,建成较为完善的基础测绘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
(六)建立应急测绘地理信息保障体系。健全应急测绘保障组织管理机构,建设省级应急测绘保障中心和市、县应急测绘保障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做好应急基础数据资源储备,构建覆盖全省的多维、多尺度应急地理信息数据库。编制重点领域、灾害易发区域专题地图,开发适用的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应急测绘资源共享平台。建立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多发地区常态化监测机制。建立应急测绘响应机制,完善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加强与本级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七)建立基础测绘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加快航天、航空、地面、地下和水下配套发展的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处理技术装备升级。加强泛在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地理信息技术的融合,加快地理信息生产与服务网络的软硬件改造。加强信息化测绘业务管理体系、信息化测绘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研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和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系统。促进高校、研究机构等与基础测绘队伍的技术合作和优势集成,加强地理信息数据库动态更新、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保障、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
(八)加强市、县基础测绘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测绘分级管理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基础测绘政府职责,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测绘管理机构,实现市、县两级大比例尺地形图必要覆盖与定期更新,推动测绘成果在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
(九)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地理信息产业与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业态深度融合,不断推动基于地理信息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地理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企业集聚作用,促进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积极开发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建设和惠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移动位置服务的产品。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园作为省级科技孵化器的作用,鼓励地理信息企业为创客和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三、重点工程
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测绘保障能力,“十三五”期间,全省基础测绘以形成信息化测绘体系、全面建成数字龙江地理空间框架和持续开展地理国情监测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保障应用、重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开展重点工程建设。
(一)现代测绘基准完善与维护。
新建多星座CORS网。在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基础上新建多星座CORS网地面基准站50座,搭建多星座基准服务平台,开展基于多星座导航系统的精准测量、精确定位和位置综合服务,加速推进多星导航定位应用与产业化。
省卫星导航定位服务系统维护升级。建立连续运行综合服务系统长期稳定的运行维护机制,持续开展基准站系统、数据传输系统及数据中心维护升级、改造,维持系统正常运行和服务。
(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更新。
全省基础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与处理。建设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库。按年度购置多种类型、多种分辨率的遥感影像,实现2.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全省45.4万平方千米年度覆盖;优于1米分辨率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重点城镇区域37.1万平方千米,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立体影像在边境地区约8.3万平方千米,优于0.08米分辨率倾斜航空摄影影像在全省13个市(地)建成区约2000平方千米5年覆盖一次。
数字龙江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工程。开展全省21632幅1∶10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包括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重点城镇区域12345幅全要素更新和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张广才岭、老爷岭等地区9287幅重点要素更新。开展地貌测绘并制作数字高程模型。
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测绘保障工程。开展“龙江丝路带”边境县(市)约265平方千米1∶1000地形图测绘工作。结合测绘地理信息援疆工作,开展新疆阿勒泰地区约98平方千米1∶500和约36平方千米1∶1000地形图测绘,实现大比例尺地形图对城镇、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及重点工程区的必要覆盖。
(三)信息化测绘基础设施建设。
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处理技术装备建设。加强无人机遥感平台、各类机载传感器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按需配备地面三维数据采集系统、地下探测系统、水下测量系统、移动测量系统、交通运输及网络通讯工具等现代化测绘装备。配置新一代数字摄影测量系统等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装备,配备具有高性能计算能力、高带宽交换能力和海量存储空间的软硬件支撑装备。
地理信息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国情数据库、测绘成果档案数据库及各行业测绘地理信息资源数据库的整合和完善,配备满足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应用的技术装备,建成现势性强、种类丰富、全域覆盖的省级地理信息数据中心。
(四)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黑龙江省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将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为时空信息云平台,实现各级政府部门节点间地理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协同服务和交换共享。持续做好时空信息云平台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更新。
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建设省精准脱贫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伊春市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带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向智慧城市时空云平台升级,提供多源、多维地理信息数据的“互联网+”云服务。
新型基础测绘产品制作和地图编制出版。开展全省13个市(地)建成区的实景三维模型和真正射影像本底数据库建设,构建实景三维模型服务平台。构建全省多维地理信息快速出版专题地图数据库。研发省级电子地图集编制发布平台,编制《黑龙江省电子地图集》《黑龙江省市县政府用图(电子版)》《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电子地图集》,更新《黑龙江省地图集》《黑龙江省市县政府用图》,制作领导工作用图及基于网络的个性化地图。
(五)地理国情监测。
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定期获取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和生态保护发展大局的地理国情变化数据,实现对典型区域、特定方向和发展规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督和评估。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动态数据库,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统计分析,形成地理国情监测图集、公报、专报等成果。
开展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围绕县级及以上重点城市发展、矿产资源型城市沉降、界河水土流失保护、退耕还林还湿管理、土地沙化和盐碱化治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多规合一”、自然资源资产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题监测,形成面向应用、准确客观、公正权威的监测成果。积极推进与邻国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开展“中蒙俄经济走廊”地理信息资源监测示范。
(六)应急测绘能力建设。
省级应急测绘保障中心建设。集成配置无人机航摄系统、卫星通讯设备、影像快速处理软件、野外生活保障系统等应急保障装备,建设具备应急测绘快速处理、地图快速制印、快速服务、存储支撑、指挥调度能力的省级应急测绘保障中心,建成国家级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基地和应急测绘保障分队。
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和专业系统建设。开展高精度灾害防治专用图测制与建库;对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多发地区采集重点监测数据;建设全省应急专题地理信息数据库,为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做好日常数据储备。建立应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应急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专业系统,与相关专业部门合作开发可供平时管控、战时指挥、事后评估的应急管理专业系统。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测绘管理政策法规体系。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核心的省级配套法治体系,出台《黑龙江省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能职责,显著提高测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我省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建设。
(二)完善基础测绘投入与更新机制。落实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将各级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形成稳定的基础测绘投入和更新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和基础航空摄影项目的支持。
(三)建立基础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加强基础测绘统筹规划,推进基础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的建立。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生产与服务的统筹协调,建立基础测绘成果的协同更新和共享机制。建立与相关专业部门间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处理与分发等信息资源交换机制,避免重复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健全我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开展持续性的跟踪研究与自主创新。加强省部、省际、行业间测绘地理信息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基础测绘生产、生活装备和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基础测绘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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