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8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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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8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2日

















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科学、有序推进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黑发〔2015〕13号)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黑政发〔2016〕13号)的有关要求,并与《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相衔接,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我省有20余条活动断裂,40多个地震潜在震源区,一处深源地震区,两处火山区,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和火山活动的地质构造背景。近年来,我省及周边地区发生多次破坏性地震和强有感地震,对我省造成了较大影响。当前,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仍然面临基础能力偏弱,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有待强化,政策保障和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我省“五大规划”、重点产业项目和“龙江丝路带”建设等发展重点谋划防震减灾事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最大程度推进防震减灾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实现防灾减灾综合治理。

(二)发展目标。以促进防震减灾灾害治理为主题,以提供优质高效的防震减灾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主线,深化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全面实现《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目标,服务国家安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目标:一是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2.0级,3分钟内完成地震自动速报,10分钟内完成仪器地震烈度速报,全省火山地震监测能力达到0.5级。二是完成依兰舒兰、敦化密山等主要活动断裂基础探测。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全省建成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50个,省级示范市县5个、示范学校50所。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达到70%以上。三是建成省级地震应急处置系统,重点监视区实现与省级处置系统联动。震后1小时内提供震灾快速评估结果,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12小时内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安置。全社会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按照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提升地震系统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全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解决市、县基层地震灾害防御、管理服务社会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

(一)有效提升监测预报水平。

提升地震台网监测效能。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地)和有条件的市(地)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在“龙江丝路带”节点城市绥芬河市、抚远市、大兴安岭地区等地增加监测手段;建设全省地震烈度速报网,全面实现省内烈度速报,在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大庆市等有条件地区可试行地震预警台网建设;开展区域监测预报中心和地球物理观象台建设;在镜泊湖火山台网增加GPS/北斗和测震监测手段,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增加GPS/北斗监测手段,提高火山监测、预测能力。

提高地震预测水平。建设震情跟踪流动监测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区域的震情监测工作,捕捉地震异常信息;推进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建立不同时空尺度预测指标体系;推进区域内深部地震探测,弄清构造背景信息;建立省、市联合会商机制,搭建远程视频会商技术系统,推进县级地震机构开展震情跟踪工作。

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地震速报、发布能力,准确地获取地震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给同级政府;加强数据的应用科学研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地震速报发布直通车;加强与相关行业的数据交换、共享,充分利用各类监测数据开展地震预测工作,切实增强市、县地震部门数据获取、数据处理、数据应用、数据服务的能力。

(二)着力夯实震害防御基础。

围绕第五代地震区划图的颁布,地震、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区划图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房及棚户区改造、扶贫等工程融合实施,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能力,推动我省城乡地震安全均等化发展。

围绕国家市县防震减灾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提高城市群的重点示范作用。加强全省重点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的监督和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开展城市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加固,推广减隔震、重大工程紧急处置、工程结构健康监测及诊断等新技术。进一步优化全省“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宣传网,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提升地震高烈度区和高风险区灾情速报能力、捕捉地震宏观观测信息能力及农村地震知识普及能力。

围绕“龙江丝路带”建设开展主要断裂的活动性探测,了解断裂的分布、活动时代和危害性,为地震预报、震情跟踪和抗震设防标准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围绕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中的哈长城市群建设,建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实现全面震灾快速预评估,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署行动提供辅助决策信息,为城市规划和建设、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以及公众提供城市防震减灾的相关信息。在哈大齐牡重点城市群开展地震小区划,为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科学可靠的抗震设防依据。

(三)切实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加强地震应急处置技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应急处置和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各专业信息系统资源,形成统一、高效、协同联动的应急决策指挥网络,提升信息收集、传输和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包括灾情获取、通信保障、信息共享、应急产品产出、发布等。测绘地信、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实现辅助决策和应急指挥。



加强队伍建设,推进省、市两级专业队伍技术装备与技能训练。建立高寒地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训练基地,在冬季期开展专业应急救援队、现场工作队培训,提升高寒气候条件下地震应急救援培训能力。

(四)努力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强化省、市、县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地震、宣传、教育、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制定积极稳妥有效的防震减灾宣传和教育政策。打造高素质的科普专家队伍,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为主要服务对象,实现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全面覆盖。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诉求,不断打造与需求相适应的科普精品。建设、完善各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实现科普基地正规化持续化运行。

健全省、市、县各级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和专家发布队伍,筹建新闻宣传口径库和资料库,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创造良好舆论氛围。构建防震减灾宣传网络,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政务网站和“二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度策划,精心组织主题活动,通过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技能训练、应急演练,扩大宣传面和影响力。

(五)着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围绕防震减灾“十三五”工作目标,面向全省防震减灾实际需求,跟踪全国科学前沿,实现地震基础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健全资源共享与开放合作机制,开展数据共享,加强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面向经济社会的防震减灾科技服务,丰富服务产品,拓宽服务领域,为我省安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服务。重点开展台站观测技术、发震机理与预测技术、地震成灾机理与减灾技术等科学研究,形成符合省情且特色鲜明的地震科技创新体系,打造业绩突出、高效精干的科技创新团队。

四、重点项目

(一)基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建设项目。分类、分期地在全省各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开展地震监测、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宣传教育等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项目优先扶持重点监视防御区、人口稠密地区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内的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内容包括:建立宏观观测点;配备或升级地震监测设备;建设城市风险评估、地震应急指挥和灾情速报评估技术系统和数据库;配置应急装备;改善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的其他建设项目。

(二)地震烈度速报项目。重点围绕“龙江丝路带”关键节点城市-哈尔滨市、大庆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绥芬河市等地,在全省建设163个烈度速报台站,其中改造28个基准站,新建3个基准站、66个基本站和66个一般站。工程建设包括台站观测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系统、技术支持与保障系统等。台站建设工程中可与气象、教育等部门进行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三)“龙江丝路带”地震安全建设工程。

1.中俄边境城市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中俄交界的绥芬河市、抚远市、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地震综合观测台站,增加测震、强震等监测手段,开展数据共享,组建区域地震监测台网,提升我省北部及东部地区的地震监测能力。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观测山洞(或观测井)建设、监测用房和办公用房建设、传输信道建设、电力设施建设等。

2.主要断裂活动性探测项目。依次开展依兰舒兰、敦化密山、嫩江、大安德都断裂活动性探测,选择重点段落率先开展。通过遥感、航磁、航电解释、野外地质调查、地球物理探测、槽探、钻探和年代测定等方法查明目标断裂展布,开展大比例尺填图,确定目标断裂性质、活动性、运动学等参数;确定目标断裂未来地震的发生地点、震级上限、活动断裂各地震破裂段的发震概率,确定中强地震危险段落,提出潜在地震风险和影响范围;评价活动断裂不同段未来地震地表破裂、变形特征及运动学特征参数,以及潜在地震所产生的地震动场特征。

3.哈大齐牡重点城市群地震安全工程。开展重点城市抗震性能普查,针对哈大齐牡重点城市群房屋和公共设施防震抗震能力的现状,建立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做好城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价。

(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服务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将全省28个贫困县与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危房及棚户区改造等工程融合实施,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制定民居工程建设规划,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

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加强农村民居实用抗震技术研究开发,组织农村建筑工匠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站,加强农村防震减灾教育。开展民居地震工程调查、实用技术研究、图集编制、技术支援和培训,建设以点带面的示范性工程。

(五)地震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工程。在整合现有数据、通信、网络、系统和应急资源的基础上,构建上连国务院地震应急指挥平台,下连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重点监视区市县和省属专业台站应急处置平台,横联省政府应急办专项应急系统综合平台,并通过网络互连互通与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动的高效、机动、集成度较高的智能化联动协同地震应急处置与调度技术系统。

(六)国家高寒地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基地项目。为充分发挥现有存量资源效益,合理投入增量资源,经过初期考察,拟依托省武警总队训练基地,共享现有6.4万平方米的综合演练训练场地及设施资源,利用省武警总队训练基地,新建国家高寒

地区地震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包括: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高寒环境下的培训设施及装备。

(七)火山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在现有基础上对镜泊湖火山台网进行改造,将小北湖、地下森林2个测震子台迁址重建,新建3个测震子台,提高火山区微震监测能力,测量微小地震的时空分布,由地震波形辨识地震震源的种类,探讨是否有岩浆活动

诱发的地震;在五大连池和镜泊湖火山区各建8个地壳形变(GPS/北斗)观测站,利用精密的全球定位系统,测量火山区微小地壳变形,辨识五大连池火山地区岩浆活动,从而预测火山活动情况。

五、实施保障及举措

(一)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管理,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实施,以立法为前提、普法为基础、执法为关键、监督为保障,全面推进我省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制定地震监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救援等配套规范性文件。积极营造依法防震减灾的良好法治氛围,建立上下联动、区域协作、责任清晰、高效有序的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完善政策咨询、协调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管理机制。

(二)建立科学投入渠道。各级政府应将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保障防震减灾专项资金

投入及时、使用规范,审计机关要定期对防震减灾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引进急需人才,重视未来人才,实现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对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指导和管理,推进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防震减灾基础性作用。位于地震烈度八度区的市、县必须单独设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位于地震烈度七度区的市、县原则上应单独设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如条件不具备,可设置为合署办公或挂牌办公,位于地震烈度六度区的市、县必须有专人负责防震减灾工作。

(四)强化对外交流合作。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合作,利用我省多年积累的观测资料和研究深震、火山的独特地理位置优势,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人员开展合作,提升合作能力。加强防震减灾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边境区域对俄科技

合作。与兄弟省(区、市)和国际同行共同制定防震减灾发展战略,带动我省地震科技人员水平的提高,培养出一批与国内、国际接轨的高水平科技人才。开展应急救援合作,加强与防灾减灾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实现

优势互补,共同承担地震应急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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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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