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7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系统建立专业知识专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7:18:26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系统建立专业知识专题学习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7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传统产业与知识经济、虚拟经济和网络经济全面融合,新的经济形势对各级政府系统广大干部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干部学习工作,强调干部知识专业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使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避免少知而迷、无知而乱,努力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调研时的讲话中,对改进作风提出的第一条要求就是要勤于学习。他指出:“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要从学习中来。要从正在做的事情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发,把学习了解国内外形势同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情况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党中央精神同推动本地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经验同推动本地本部门改革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希望黑龙江的同志们领悟这个道理,在学习上下一番真功夫、实功夫、苦功夫。”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政府工作专业化水平,加强干部培训,强化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针对我省当前市县政府系统干部的知识结构现状,需要尽快建立专门学习制度,开展专业知识学习。



经2016年第六十八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对市县政府系统建立每两周进行一次专业知识专题学习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每两周一次,利用周末的一个半天时间进行专题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国家和省的重要文件、讲话和新闻报道。主要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讲话,党和国家重大时事报道。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省内重要新闻报道。



(二)政府主要职能工作相关知识。主要包括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比如,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再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四证合一”和“一照一码”等。再如,在社会融资方面,各市县要与“一行三会”紧密配合,请“一行三会”多做业务辅导和业务推广,进一步理解PPP模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深港通、战略新兴板、投贷联动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方面知识,着重解决政府经济部门、产业部门和企业的社会融资意识和熟悉融资工具的问题。



(三)新经济相关知识。包括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等方面。比如,涉及第一产业的家庭农场,股份合作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涉及第二产业的“中国制造2025”、智能制造、大规模的定制化生产等;涉及第三产业中的创客、众创空间、三网融合、“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阿里巴巴B2B模式、京东商城B2C模式以及淘宝C2C模式)等。



(四)综合素养相关知识。包括政务礼仪、外事礼仪、外经外贸知识、法律、公共管理、市场经济和领导科学等方面。比如对外合作方面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三桥一岛、俄罗斯“滨海1号”国际通道、俄罗斯远东超前发展区和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合作与建设等。再如城市管理方面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多规合一”和智慧城市等。



(五)和地方特点密切相关知识。各市县可结合本地特点和干部专业现状,增设包括产业特色、政府工作特色等学习内容。比如,哈尔滨市可以组织学习国家级新区建设的先进经验,从而推动哈尔滨新区建设。再如,四煤城可组织学习资源型城市转型、煤化工和石墨烯等新材料及其产业化知识等。



三、学习方式



(一)专家讲座。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通过报告会、专题辅导讲座的形式进行现场讲解专业知识或组织观看相关视频。



(二)经验交流。邀请有关地方、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业内人士,介绍借鉴全国其他省份、全省其他地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交流信息,开阔视野,拓宽工作思路。



四、参加学习范围



各市县政府班子成员;各市县政府工作部门班子成员;各市县政府主要职能部门业务干部。



五、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市县政府要把专题学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具体计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要抓好落实。各市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切实做好专题学习计划的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题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级领导和广大业务干部学得进去,和本职工作结合得起来,达到学以致用。



(三)要监督检查。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市县专题学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将不定期对各市县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县政府每年底要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本级政府年度专题学习情况。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政府系统干部专业学习中的典型经验,加强工作交流,把政府系统干部学习工作抓实,形成浓厚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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