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5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55号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26日
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16-2020年)
一、总则
(一)规划背景。
肇兰新河始建初期为安达闭流区的排涝泄洪渠,后逐渐成为大庆石化公司、肇东市、青冈县、兰西县和哈尔滨市松北区的排污渠,由于长期接纳沿途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生产生活废水,水体污染程度十分严重,常年为劣五类,局部发黑、发臭,对周边百姓生活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对下游农业灌溉和水产养殖也构成威胁。近年来,随着流域经济发展,肇兰新河污染负荷日益加重,2010年7月、2015年4月呼兰河二道河死鱼事件,2014年9月、2015年6月、2015年9月肇兰新河黑臭问题被媒体多次报道,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对肇兰新河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肇兰新河整治工作,督促治污项目建设,并在2015年9月8日肇兰新河整治现场推进会上明确要求,由省环保厅牵头编制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群众的心肺之患。受省环保厅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编制了《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力求为此跨界水体的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支持。
(二)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黑发〔2015〕15号)和《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黑政发〔2016〕3号)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肇兰新河污染问题的指示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解决民众环境诉求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系统施治、铁腕治污、联防联控”的原则,以企业提标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考核问责为推动,统筹推进控源减排、环境整治、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全面加强环境监管,不断改善百姓居住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三)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企业治污、生活污水与垃圾处理、河道清淤保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环节,采取工程与管理相结合措施,倾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使老百姓能切实感受到水质改善的成效。
2.立足实际,系统施治。立足于肇兰新河承泄排污的现实,以问题为导向,合理确定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遵循截污优先、治理为本、开源节流、系统施治的治污思路,从全流域层面提出综合整治措施,协同推进工业、生活、农业源污染治理,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3.加强管理,铁腕治污。通过总量控制、行业限批等措施,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对重点企业、重点河段实施自动在线监控;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从严从重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偷排超排等违法现象发生。
4.落实责任,联防联治。统筹发展与保护、区域与流域关系,明确地方政府治污主体责任,构建上、下游联防联治、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责任考核和问责,形成“多元共治、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四)整治范围与实施年限。
整治范围:肇兰新河的汇水范围,主要涉及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绥化市肇东市、青冈县、兰西县及哈尔滨市松北区等行政区下辖的18个乡镇,常住人口约79.4万人,整治面积3672.16平方公里(见专栏1)。
专栏1 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范围
地级市 | 县(市、区) | 乡(镇) |
大庆市 | 大庆石化公司 | |
绥化市 | 青冈县 | 青岗镇、柞岗镇、劳动镇 |
兰西县 | 远大镇、燎原乡、星火乡 | |
肇东市 | 肇东镇、宋站镇、尚家镇、姜家镇、里木店镇、海城乡、宣化乡、安民乡、明久乡、向阳乡 | |
哈尔滨市 | 松北区 | 乐业镇、对青山镇 |
实施年限:基准年为2015年,整治期限分为2018年、2020年,远期展望到2025年。
(五)整治目标。
近期目标:至2018年,点源污染排放得到大幅削减;沿岸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污水偷排及垃圾沿河倾倒现象;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中期目标:至2020年,百姓关切的环境诉求基本得到解决,肇兰新河消除黑臭,污染程度进一步降低,基本解决对两岸居民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环境危害。
远期展望:至2025年,在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众环境权益诉求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前提下,深入研究论证洪污分流、改变排水去向、强化区域综合治理及严格排水限值等方案的可行性,推动肇兰新河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使肇兰新河水体达到景观用水功能。
二、肇兰新河流域环境概况
(一)肇兰新河概况。
肇兰新河始建于1966年,当时为人工开挖的泄洪排水渠,主要承担安达闭流区的排涝泄洪任务,产权隶属于省水利厅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现今,肇兰新河还承接了大庆石化公司以及肇东市、青冈县、兰西县、哈尔滨市松北区等沿线城镇和农村生产、生活废水。
肇兰新河从青肯泡泄洪闸起到呼兰河二道河子止,全长约93公里,其中在肇东市境内长70公里,流经肇东市和哈尔滨市松北区,在呼兰区境内分别从G202国道庆丰桥下、呼兰河大桥上及二道河大桥上等3处汇入呼兰河和呼兰河二道河,最终进入松花江。肇兰新河肇东市全境及哈尔滨市松北区大部分河段筑有堤坝,沿线共有宣化、军马场、宋站、红庆、尚家、宝龙庄、肇东、靠山、石坚、姜家、三截支和二截支等12条排干承泄两岸农田排水及坡水;其中,除军马场、尚家和肇东排干外,其余9条排干仅在日降水超过100毫米的大暴雨时才产生地表径流。
肇兰新河的源头为青肯泡,位于肇东市、安达市两市交界。青肯泡面积157.4平方公里,设计库容为1.852亿立方米。上世纪80年代,国家在大庆市卧里屯建设30万吨乙烯厂等石油化工企业后,为保障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供水安全,省政府决定借用青肯泡滞洪区、肇兰新河进行企业污水排放,青肯泡被隔坝分为南、北二部分。隔坝以南为污水库,面积为25平方公里,设计库容为2420万立方米,主要接纳大庆石化公司化工废水,管理单位为大庆石化公司;隔坝以北为青肯泡滞洪区(也称清水库),面积为132.40平方公里,库容为1.61亿立方米,主要接纳安达地区地表径流和幸福排干排水,管理单位分属安达市和肇东市水务部门。青肯泡由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根据防洪需要统一调配,一般于每年4月、10月前后开闸向肇兰新河泄水;2014年和2015年,清水库年泄水量分别为4186万立方米和110万立方米;污水库年泄水量分别为2173万立方米和3785万立方米(包括雨洪水),因闸口未全部闸死,污水库日常有一定量的污水溢流。
肇兰新河主要功能为承泄渠,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中未对其功能进行划定。流域内仅有青冈和王家烧锅2处雨量站,无水文站布设;据相关资料和2015年10月的实测结果,肇兰新河平均径流量约0.7立方米/秒。
(二)水质状况。
1.从水质历史变化来看,近年来,肇兰新河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付出了较大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肇东市区段水质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下游哈尔滨市松北区段内水质污染加重势头尚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水中氨氮有明显升高趋势,由于其间没有点源汇入,疑为畜禽养殖废弃物倾倒所致。
2.从水质空间变化趋势来看,肇兰新河从源头青肯泡至庆丰桥断面水质均为劣V类,污染程度在肇东市区段达至最重,该段由于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且发酵废水所占比例较大,氨氮超标较为严重,之后在水体自净作用下水质有所改善,进入哈尔滨市松北区段后,部分水质指标又有所升高。
3.从水期来看,肇兰新河冰封期的水质明显劣于明水期,特别是大庆石化污水库,冰封期的COD浓度高出明水期1倍以上,高出大庆石化污水排口3倍至4倍,且水中伴有恶臭。原因主要为冬季水体严重缺氧,导致水中有机物厌氧分解及重污染底泥的厌氧释放。这些高浓度污水在泄水时集中冲入肇兰新河,对下游水质和水生态造成较大威胁。
4.水质可生化性分析结果表明,除幸福排干傅家窝棚和入青肯泡前断面,肇兰新河各断面BOD5基本能够满足V类水体要求,水中可生化性比值较低。
5.肇兰新河底泥总体呈软塑状,轻微臭味,颜色黑色,不同空间位置底泥厚度和污染物浓度差异较大。淤积较重区域主要位于肇东市排污区,有机质和总氮超标明显点位主要分布在肇东市排污区及哈尔滨市松北区肖家窝铺附近养殖企业相对集中区,这些区域应作为清淤的重点。
(三)环境问题及成因。
肇兰新河全流域呈重污染状态,水质常年劣于V类,水体发黑发臭使沿岸百姓深受其害,也间接阻碍了下游农业、畜牧业发展,威胁到了周边以潜层地下水为水源的居民饮水安全。环境问题成因主要为:
1.水资源匮乏,微容量、重负荷问题突出。肇兰新河为人工开挖的泄洪渠,流域水系发育不成熟,几乎没有自然径流汇入,河流日常的水量补给主要来自沿岸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少量的农田排水,水质差且波动大,水资源十分匮乏,环境容量小,自净能力差。同时,统计显示,肇兰新河吨水承载的GDP高达1870元,是松花江流域的120倍,是污染较重的海河的9.9倍。微容量、重负荷是肇兰新河水质长期劣于Ⅴ类的根本原因。
2.工业污染强度大,排放标准限值高。肇兰新河流域点源排放主要集中在大庆石化和肇东市区段,污染排放集中且强度较大,存在较严重的空间格局型污染。此外,流域内产业结构以石油化工、粮食深加工和屠宰加工等高污染行业为主,企业排放标准远高于地表水V类限值要求,加之流域内个别企业不稳定达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进一步加剧了水体污染。同时,粮食发酵企业排放的废水中含大量的有机酸,夏季高温易出现酸腐现象,造成水体发黑发臭。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肇东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5.0万m3/d,青冈县为1.3万m3/d。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城镇人口快速增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速度滞后于城市发展进度,两地均存在管网覆盖率低、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的问题,雨期生活污水随雨水一起溢流以及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肇东市和哈尔滨市松北区内目前均未建有符合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大量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特别是肇东市垃圾堆放场距肇兰新河不到500米,对水体污染的影响不可忽视。
4.农村环境问题突出,丰水期影响河流水质。一是流域内畜禽养殖业规模化程度不高、管理粗放、治理水平低,散养户在门前排水沟渠周边堆积畜禽粪便的行为随处可见,个别养殖户存在向水体倾倒养殖废弃物的现象。二是沿线镇、村均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兰西县3个乡镇、青冈县2个乡镇以及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25个村屯共有9.64万人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三是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不完善,沿河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岸边或河道问题较为普遍。
5.污染物长期沉积,内源污染加剧了水质恶化。由于肇兰新河常年接纳污水排放,且水体流速较低,污染物在河底沉积形成了污染较重淤泥层,淤泥呈黑色且伴有臭味,有机质及总氮含量较高,肇东市排污区及哈尔滨市松北区肖家窝铺附近养殖企业相对集中区尤为严重。每逢上游泄水、春季融雪或夏季暴雨时,水量突增导致重污染底泥被冲刷翻起,加重了肇兰新河污染。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减量生活污水垃圾排放。
1.建设改造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通过新建、扩建以及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使流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出水水质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进行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017年底前,肇东市完成现有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建成2万m3/d第二污水处理厂,使北城区内直排生活污水及开发区内的企业废水实现深度处理后排放;青冈县完成3万m3/d的城镇污水处理二期提标扩建工程建设。
2.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完善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采取加强截留和调蓄控制等措施,有效抑制合流制排水系统雨季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2016年10月前,肇东市完成肇兰路3公里雨排管线铺设,先期解决因排水不畅导致的积水黑臭扰民的问题。2018年底前,肇东市完成北城区及北部新区排水管网建设,城区管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青冈县完成12.37公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县城内原散排的生活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推进规范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肇东市、哈尔滨市松北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并对现有裸露垃圾堆放场地进行规范化处置。2017年底前,肇东市建成日处理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成日处理50吨的焚烧灰渣填埋场。2020年底前,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共建成1座日处理6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2017年底前先行建成填埋场项目,解决当前垃圾露天堆放问题,焚烧项目建成后则做为焚烧飞灰配套处置设施。
(二)提高污染排放门槛,狠抓工业企业减排。
1.大力开展重点企业提标改造。向肇兰新河排水且无法通过截排系统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应采取工程或管理措施提高污水排放标准,使COD、氨氮排放浓度达到相应行业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标准中没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COD、氨氮排放浓度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其中,大庆市石化公司的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要于2017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其余6家重点企业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
2.集中治理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污染。流域内新建、升级工业园区应同步规划和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现有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园区内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园区资格。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成前,肇东市开发区内企业要采取节水、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制面源污染保障饮水安全。
1.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根据流域畜禽养殖业现状和生态环境改善需要,明确了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见专栏2)。
专栏2 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范围
区域 | 禁养区 | 限养区 |
肇东市 | 肇东市建成区周边500米 | 肇兰新河两岸200米至1000米 |
肇兰新河沿岸200米 | ||
哈尔滨市松北区 | 肇兰新河沿岸200米 | 肇兰新河两岸200米至1000米 |
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现有的畜禽养殖场(户)于2017年底前完成关、停、转、迁;限养区内严格控制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要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后排放,散养密集区内畜禽粪便污水应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严格控制和规范散养行为,禁止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排水沟渠周边。2017年底前,肇东市完成18家畜禽养殖场(户)关停、1家养殖场的限期治理,哈尔滨市松北区完成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三场限期关停及乐业四场的限期治理。未按期完成限期治理或治理后仍未达标的,应予以关停或转迁。适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适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成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黑龙江完达山奶牛养殖场、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一场、对青二场等3家距河较近的规模化养殖场于2018年底前完成。
2.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对沿岸1公里范围内的村、镇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兰西县远大镇、青冈县柞岗镇等2个万人以上建制镇要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兰西县燎原乡、星火乡和青冈县劳动镇等3个乡镇及肇兰新河沿岸1公里范围的25个村屯建议采取土壤渗滤净化系统、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投入少、运行与维护简单的处理工艺,对农村生活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
3.有效控制农业种植污染。在流域内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逐年减少农药、除草剂、化肥施用量;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生产,到2020年,流域内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用地膜清理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重点保障沿岸饮用水水源存在浑浊、有异味村屯的饮水安全。积极筹措资金,重点解决肇东市金山村金山屯、赵家沟屯、葛家崴子、西山屯、新兴屯、王景成屯、郎家屯、六家子屯、西长江屯等9个村屯饮水安全问题,通过建设深水井或采用与其他水质良好村屯合并供水方式,力争1年至2年内让村民喝上放心水。
(四)实施河道清淤生态补水,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1.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在部分淤积较重、对附近居民影响较明显的河段开展清淤。重点推进肇兰新河肇东段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兰西县肇兰新河治理(幸福排干),青冈县5公里自然沟清淤整修等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肇兰新河肇东段河底淤泥及污染物清理;河岸两侧绿化,植树种草,形成护河林带;对塌岸、塌坡的河道进行整修加固,保持堤坝稳固。同时,建议河道管理部门及时疏通肇兰新河入呼兰河的汇水通道,在确保呼兰河水质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向呼兰河的分流量,减轻进入呼兰河二道河的污染负荷。
2.实施生态补水。缺少自然径流汇入是肇兰新河水质改善难的根本原因,生态补水对肇兰新河环境质量改善至关重要。目前,青肯泡上游的东湖水库已有工程与青肯泡相连,因此仅需通过水资源调配,将嫩江地表水通过东湖水库引入青肯泡即可实现生态补水。按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情况,此部分用水指标从大庆市嫩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中解决,大庆市要按受益方改善水质需求,提出辖区内水闸优化调度方案,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消减源头污染负荷。青肯泡污水库及清水库的管理部门要强化对现有湿地运行管护,通过补种湿地植被、冬季及时收割、清淤等必要措施,强化湿地净化功能,改善青肯泡水环境质量。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应科学制定泄水方案,结合下游水环境保护要求和库区水质状况合理确定泄水时段、流量,防止汛期及化冰期集中泄水对下游水环境安全的冲击。
(五)全方位加强环境管理,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效果。
1.实行区域排放总量控制。为控制肇兰新河污染,必须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的增长(见专栏3),其中,2018年前,区域排放总量指标以现有点源的入河排污量为基准;2018年至2020年,排放总量指标以现有企业及城镇污水厂提标后的入河排污量为基准。所有新建、扩建项目的COD、NH3-N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必须按照总量控制要求,通过“点对点”削减途径获得,并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专栏3 区域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t/a
区域 | 2016年-2018年 | 2018年-2020年 | ||
COD | 氨氮 | COD | 氨氮 | |
大庆市 | 2138.4 | 891.0 | 891.0 | 89.1 |
青岗县 | 373.1 | 51.7 | 317.2 | 31.7 |
兰西县 | - | - | 38.8 | 9.7 |
肇东市 | 2299.5 | 321.2 | 1332.3 | 133.2 |
哈尔滨市松北区 | 0 | 0 | 0 | 0 |
2.严格环境准入。除入园项目外,流域内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农副食品加工、发酵、化工、制药等污染较重行业,暂停审批石油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水体超标污染物的项目应执行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没有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要求。
3.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综合运用现场执法监察、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强涉水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从严从重处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018年底前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24家重点监管企业应全部建成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见专栏4)。
专栏4 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1 | 大庆石化公司 | 大庆市 |
2 | 肇东城镇第一污水处理厂 | 肇东市 |
3 |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4 | 黑龙江成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5 | 黑龙江宝迪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6 |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肇东市 |
7 | 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肇东市 |
8 | 黑龙江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9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0 | 肇东汇源饮料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1 | 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2 | 黑龙江翠花集团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3 | 黑龙江省汇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4 | 黑龙江省润泽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肇东市 |
15 | 黑龙江王老宝食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6 | 肇东佳佲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7 | 黑龙江省百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8 | 黑龙江甜草岗一品食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19 | 肇东艾百力啤酒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20 | 北大荒韩美食品有限公司 | 肇东市 |
21 | 青冈城镇污水处理厂 | 青冈县 |
22 | 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 青冈县 |
23 | 黑龙江长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青冈县 |
24 | 黑龙江省宏熙牧业有限公司 | 青冈县 |
4.加强流域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分别在肇东金山村和庆丰桥断面增设两处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监控肇兰新河COD、氨氮和溶解氧等指标变化情况。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肇兰新河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见专栏5),管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控制断面的水质例行监测,建立流域风险预警与联动响应机制,降低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概率。
专栏5 各控制单元管理目标
控制单元 | 责任部门 | 控制断面 | 管理目标 | ||
市(地) | 县(区) | 2018年 | 2020年 | ||
青肯泡污水库 | 大庆市 | 污水库闸口 | 1.水体:初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2.入河排污口:COD≤60mg/L;氨氮≤8mg/L(水温≤12℃时,氨氮≤15mg/L) | 1.水体:BOD5、DO等首要控制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消除黑臭。具体为:BOD5≤10mg/L;溶解氧> 2mg/L 2.入河排污口:COD≤50mg/L;氨氮≤5mg/L(水温≤12℃时,氨氮≤8mg/L) | |
幸福排干傅家 窝棚以上 | 绥化 市 | 青冈县 | 傅家窝棚 | ||
青肯泡清水库 闸口 | 青冈县 兰西县 肇东市 安达市 | 清水库闸口 | |||
四方山农场至 肇东金山村 | 肇东市 | 肇东金山村 | |||
肇东金山村至 庆丰桥 | 哈尔 滨市 | 松北区 | 庆丰桥 |
注:安达市为青肯泡清水库的管理单位之一,在本规划中负有管理责任
5.加强沿河环境卫生管理。2016年底前,完成肇兰新河及各排干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垃圾、堆场的清除。肇东市、哈尔滨市松北区要制定河道卫生管理办法,建立河道巡查管护长效机制,定期对河道两岸垃圾、粪便、废弃物等进行清理,保持河道整洁;完善城乡结合部环卫服务体系建设;通过乡规民约、户前三包等形式对村民倾倒垃圾行为进行约束管理,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体系;坚决杜绝向河道、沟渠内倾倒垃圾、粪便、废弃物等危害水环境的行为。
四、重点工程
为确保肇兰新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落实和预期目标的实现,本规划共设置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环境整治、河道综合整治、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5大类共62项重点工程,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8项,企业提标改造工程7项,农村环境整治工程42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3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项。预期污染物减排量COD2407.2t/a,氨氮392.5t/a。参照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和已有相关工作实例,初步估算规划总投资为15.88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投入和企业自筹(见专栏6-10)。
专栏6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建设内容 | 污染物 削减量(t/a) | 投资估算 (万元) | 完成 时限 | 承担单位 | |
COD | 氨氮 | |||||||
1 | 肇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肇东市 | 处理能力2万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 467.64 | 88.23 | 8000 | 2017年12月 | 黑龙江龙江水务有限公司 |
2 | 肇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肇东市 | 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 | 182.5 | 127.75 | 3000 | 2017年12月 | 黑龙江龙江水务有限公司 |
3 | 肇东北城区及北部新区排水管线建设工程 | 肇东市 | 排水管管网18公里,检查井180个 | -- | -- | 530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住建局 |
4 | 肇兰新河东北山社区雨水管线排放工程 | 肇东市 | 铺设管线2433米排水管线,检查井40座 | -- | -- | 1500 | 2016年10月 | 肇东市住建局 |
5 | 青冈县城镇污水处理二期提标扩建项目 | 青冈县 | 将现有1.3万m3/d扩容至3.0万m3/d出水水质全面提升至一级A标准 | 47.45 | 14.6 | 8500 | 2017年12月 | 青冈县住建局 |
6 | 青冈县污水管网工程 | 青冈县 | 新建污水管网12.37公里 | -- | -- | 1076.31 | 2018年12月 | 青冈县住建局 |
7 | 肇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肇东市 | 建设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配套建成日处理50吨的焚烧灰渣填埋场 | -- | -- | 27690 | 2018年12月 | 肇东市环卫局 |
8 | 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261.3万立方米 | -- | -- | 1600 | 2017年12月 | 哈尔滨市城管局 |
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 | -- | -- | 49881 | 2020年12月 |
专栏7 企业提标改造工程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建设内容 | 污染物 削减量(t/a) | 投资预算 (万元) | 完成 时限 | 承担单位 | |
COD | 氨氮 | |||||||
1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 | 大庆市 | 对4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其中,腈纶污水处理厂在现有处理设施末端增加粉末活性炭处理和活性炭再生单元,炼油污水处理厂增加沙滤和臭氧催化氧化工序,2座化工污水处理厂增加接触氧化和臭氧催化氧化工序,COD浓度从100mg/L降到50mg/L,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924.0 | 55.44 | 27000 | 2017年12月 | 大庆石化公司 |
2 |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肇东市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127.75 | 12.8 | 840 | 2018年12月 |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
3 | 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肇东市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 48.3 | 4.8 | 80 | 2018年12月 | 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肇东市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 0.1 | 0.05 | 80 | 2018年12月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 | 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青冈县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淀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39.6 | 7.92 | 450 | 2017年12月 | 黑龙江龙凤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
6 | 黑龙江长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青冈县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 4.6 | 1.32 | 60 | 2017年12月 | 黑龙江长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
7 | 黑龙江省宏熙牧业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 青冈县 | 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COD、氨氮浓度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 0.33 | 0.10 | 20 | 2018年12月 | 黑龙江省宏熙牧业有限公司 |
专栏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建设内容 | 污染物 削减量(t/a) | 投资预算 (万元) | 完成 时限 | 承担单位 | |
COD | 氨氮 | |||||||
1 | 盛源种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700头,限期关停 | 12.78 | 2.56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2 | 李常顺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100头,限期关停 | 1.83 | 0.37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3 | 王庆云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150头,限期关停 | 2.74 | 0.55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4 | 申明喜养殖场 | 肇东市 | 存栏220头,限期关停 | 4.02 | 0.80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5 | 张金宝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60头,限期关停 | 1.10 | 0.22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6 | 房身村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150头,限期关停 | 2.74 | 0.55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7 | 信本祥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150头,限期关停 | 2.74 | 0.55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8 | 李明才养羊场 | 肇东市 | 存栏60只,限期关停 | 1.10 | 0.22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9 | 卢冠中养羊场 | 肇东市 | 存栏100只,限期关停 | 1.83 | 0.37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10 | 边福安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100头,限期关停 | 1.83 | 0.37 | 2017年6月 | 肇东环保局 | |
11 | 王志芳养鹅场 | 肇东市 | 存栏50只,限期关停 | 0.91 | 0.18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2 | 王庆海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30头,限期关停 | 0.55 | 0.11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3 | 李艳杰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20头,限期关停 | 0.37 | 0.07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4 | 贾俊怀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70头,限期关停 | 1.28 | 0.26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5 | 李实学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45头,限期关停 | 0.82 | 0.16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6 | 万凤萍养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60头,限期关停 | 1.10 | 0.22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7 | 白秀军养羊场 | 肇东市 | 存栏40只,限期关停 | 0.73 | 0.15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8 | 杨忠柏养羊场 | 肇东市 | 存栏50只,限期关停 | 0.91 | 0.18 | 2016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19 | 盛大种猪场 | 肇东市 | 存栏5000头,限期治理 | 95.80 | 20.53 | 2017年12月 | 肇东环保局 | |
20 | 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三场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出栏150万羽,限期关停 | 32.84 | 6.57 | 2017年12月 | 哈尔滨市松北区环保局 | |
21 | 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乐业四场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出栏60万羽,限期治理 | 11.48 | 2.46 | 2017年12月 | 哈尔滨市松北区环保局 | |
22 | 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一场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出栏150万羽,限期治理 | 32.84 | 6.57 | 2017年12月 | 哈尔滨市松北区环保局 | |
23 | 黑龙江永源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对青二场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出栏60万羽,限期治理 | 11.48 | 2.46 | 2017年12月 | 哈尔滨市松北区环保局 | |
24 | 黑龙江完达山奶牛养殖场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存栏4000头,限期治理 | 12.60 | 3.21 | 2016年12月 | 哈尔滨市松北区环保局 | |
25 | 远大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兰西县 | 新建日处理2000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 | 135.44 | 12.19 | 3923.95 | 2018年12月 | 兰西县政府 |
26 | 燎原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兰西县 | 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16.16 | 1.45 | 1236.4 | 建议实施工程 | 兰西县政府 |
27 | 星火乡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兰西县 | 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41.98 | 3.78 | 1236.4 | 建议实施工程 | 兰西县政府 |
28 | 柞岗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青冈县 | 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准 | 18.1 | 1.81 | 650 | 2018年12月 | 青冈县政府 |
29 | 劳动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青冈县 | 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109.5 | 9.86 | 220 | 建议实施工程 | 青冈县政府 |
30 | 肇东市沿岸500米范围内6个村屯村污水处理项目 | 肇东市 | 在西山屯、新兴屯、前郭家、跃进村、朱云翔屯、葛家崴子等村屯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农村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0.914 | 0.0914 | 180 | 建议实施工程 | 肇东市政府 |
31 | 肇东市沿岸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10个村屯污水处理项目 | 肇东市 | 在铁东村、实理村、房身村、王喜烧锅屯、刘家子、赵家沟、金山村、东太平川、于富有屯、霍家窝棚等村屯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农村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2.38 | 0.238 | 300 | 建议实施工程 | 肇东市政府 |
32 | 哈尔滨市松北区沿岸500米范围内等6个村屯污水处理项目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在王文举屯、肖家屯、魏家屯、前陈家屯、后陈家、吕家屯等村屯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农村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2.424 | 0.2424 | 180 | 建议实施工程 |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 |
33 | 哈尔滨市松北区沿岸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3个村屯污水处理项目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在关家屯、徐家屯、纸坊屯等村屯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农村生活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 1.568 | 0.1568 | 90 | 建议实施工程 | 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府 |
34 | 金山村金山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45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35 | 金山村赵家沟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20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36 | 葛家崴子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139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15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37 | 西山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120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15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38 | 新兴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120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15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39 | 王景成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300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40 | 郎家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200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41 | 六家子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280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42 | 西长江屯饮水安全工程 | 肇东市 | 解决375余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 -- | -- | 20 | 2017年12月 | 肇东市水务局 |
专栏9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建设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完成时限 | 承担单位 | |
1 | 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肇东段) | 肇东市 | 对3公里河道内污染的淤泥清理、河底及边坡护砌 | 3066 | 2017年12月 | 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 | |
2 | 兰西县肇兰新河治理工程项目 | 兰西县 | 治理主河道25公里,加高培厚提防54.4公里,回水堤3.4公里,新建涵闸9座,护岸护底5处。 | 10332.2 | 2020年12月 | 兰西县水务局 | |
3 | 青冈县5公里自然沟清淤整修工程 | 青冈县 | 对汇入幸福排干前5公里自然沟渠进行整修,清除淤积 | 1200 | 2017年12月 | 青冈县水务局 |
专栏10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 在地 | 建设内容 | 投资预算 (万元) | 完成时限 | 承担单位 | |
1 | 肇东市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 | 肇东市 | 购置监测设备、建设自动监控站,对肇东金山村断面进行COD、氨氮和DO等3项指标进行实时自动监测 | 800 | 2018年12月 | 肇东市 | |
2 | 哈尔滨市松北区庆丰桥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 哈尔滨 市松 北区 | 对庆丰桥断面进行COD、氨氮和DO等3项指标进行实时自动监测 | 100 | 2018年12月 | 哈尔滨市 |
五、目标可达性分析及远景展望
(一)目标可达性分析。通过企业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入河污染物总量在现有基础上削减近50%以上,水体水质将实现大幅度改善。同时,通过加强环境管理,肇东市、哈尔滨市松北区实施河道卫生管理办法,定期对河道两岸垃圾、粪便、废弃物进行清理,杜绝向河道、沟渠内倾倒垃圾、粪便、废弃物等现象,有效改善水体感官。至2020年,在流域点源全线提标减排后,青肯泡清水库、污水库的污染负荷得到降低,水体自净能力得到加强,出水水质逐步恢复,河道水环境能够得到持续改善,黑臭问题得以消除,抗风险能力也将得到加强,不会对下游水体造成冲击。此外,由于呼兰河二道河河道狭窄且水流速度缓慢,极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浓度较高的肇兰新河水的大量汇入对二道河水质影响较大,为此,在确保呼兰河水质安全的情况下,如利用现有排水渠道,尽可能多的向呼兰河进行分流,将能够保证二道河满足水体功能的要求。
(二)远景展望。为满足民众环境改善的需求,在经济社会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的基础上,远期可通过提高生态补水量,实施洪污分流、变更排水去向等方案以及进一步强化区域综合治理及严格排水限值等措施,推动肇兰水环境持续质量,使肇兰新河水体达到景观用水功能(见专栏11)。
专栏11肇兰新河远期整治方案对比分析
方 案 | 实施内容 | 技术可 行性 | 资金投入 | 环境效益 | 可能的不利因素 |
生态补水 | 将嫩江水引入现有东湖水库,利用东湖水库现有引水渠引嫩江地表水进行生态补水 | 是 | 年生态补水量约为2079万立方米,水资源费约为418.5万/年 | 提高水环境容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水质COD、氨氮基本达到V类 | 耗费水资源,每年需支付一定的费用 |
洪污分流 | 在肇兰新河肇东至呼兰河段沿线修建47.6公里输水能力达到0.9立方米/秒排污管线,实现污水密闭输送 | 是 | 输污管线造价为6800元/米进行初步估算,工程投资为3.24亿元 | 降低污水环境暴露时间,解决黑臭扰民问题 | 一次性投资高,地方财政压力大;缺少过程监控,对下游水体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 |
改变排水 去向 | 改变大庆石化公司和肇东市区的污水排放去向,不再向肇兰新河排污 | 是 | 改变肇兰新河现有排污渠的使用功能,解决沿线水体黑臭扰民问题 | 可能对哈尔滨松花江水源地构成威胁或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肇兰新河环境综合整治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改善肇兰新河环境质量作为各级政府一项长期性、重要性工作抓紧、抓实。坚持“统一领导、综合部署、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在肇兰新河流域建立完善由市、县、乡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河(段)长的分级管理的责任体系,落实各级组织在肇兰新河治理中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规划实施。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相关市、县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要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治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省环保厅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加强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省水利厅按职能加强对河道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工作的对口指导和支持,省财政厅、住建厅、农委、畜牧兽医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口指导和支持。各排污单位负责落实治污减排责任,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强化运行管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顺畅的协调沟通机制,流域上下游政府建立肇兰新河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健全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等联合防治机制;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制度。加快建立以乡镇和村为单元格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流域跨界水环境生态补偿,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将扣缴资金用于改善水环境的污染防治项目。
(四)保障资金投入。各地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地方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和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资金,解决规划实施资金不足问题。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现有与市场相适应的融资平台,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投融资体系,建立投资方、运营方、管理方以及政府、公众顺畅的沟通途径,吸引多方资金参与项目建设。省财政厅、环保厅将肇兰新河综合整治列入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加大中央专项资金争取力度,支持项目建设。
(五)严格工作考核。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要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推进民生工程,每年进行考核,对工作执行不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在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从严控制;对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六)推进社会参与。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应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水质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肇兰新河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肇兰新河整治工作的认识。定期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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