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4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分重点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分工调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7:22:1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分重点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分工调整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46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鉴于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工作分工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6〕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13号)中部分重点工作牵头(负责)领导责任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一、推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



(一)深入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持续推进亿亩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此项工作调整为郝会龙、李海涛副省长负责)



(二)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吕维峰副省长负责)



二、通过扩大增量,激活现有存量和要素,带动工业结构调整



(一)向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要增量。继续推进地质勘探三年专项行动,加快生成新矿权。梳理并盘活现有探矿权和采矿权,解决圈而不探、占而不采问题,通过公开招标把资源优先配置给具有技术能力和资本实力的大型企业,重大资源实现勘探、开采和深加工一体化。(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二)深化国企改革。



1.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国务院国资委紧密联系,落实与央企合作协议,推动驻省央企下属机构与地方合资合作、深度融合,实现股权多元化。高举技术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两面旗帜,推动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接《中国制造2025》细分的23个行业,确定在我省有优势的17个领域靠混合所有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对接等措施,加快发展。注重用新机制形成新的项目投资增量、注重与地方企业形成产业配套。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胡亚枫副省长负责)



2.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此项工作调整为郝会龙、李海涛副省长负责)



3.坚决持续打好龙煤改革生存攻坚战。(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强化管理,努力降低企业成本



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四、推动创新驱动,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国企利用闲置的厂房、车间、设备、技术、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与社会资本合作。(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胡亚枫副省长负责)



五、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



(一)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多规合一”。(此项工作调整为郝会龙、李海涛副省长负责)



(二)继续推进“三供三治”。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三)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试点工作。(此项工作调整为郝会龙、李海涛副省长负责)



(四)哈尔滨等地要落实国家化解房地产库存的相关举措。(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持续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多路径推进,有效实施货币化安置。(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2.确保完成棚改17.7万套,力争完成20.4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3.继续加大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力度。(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二)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1.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启动三年专项行动。(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2.确保完成低质燃煤锅炉改造、淘汰小锅炉和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等任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雾霾。(此项工作调整为郝会龙、李海涛、吕维峰、孙永波、胡亚枫副省长负责)



3.加快推进水、土壤污染防治。(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4.严格环保执法,寸步不让。(此项工作调整为李海涛副省长牵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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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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