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1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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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6〕1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黑政发〔2016〕6号)要求,经梳理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的33个事项列为2016年民生实事(附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16年3月15日、7月15日、10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将民生实事的推进落实情况报送省政府(联系人:王照菖、周宏,联系电话:0451-82623900、82627256,电子邮箱:hzd0902@163.com)。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列入民生实事的有关民生工作事项,要按照责任分工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加以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5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6年33件民生实事






一、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重点解决贫困县中真正贫困人口和非贫困县中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吕维峰副省长牵头,省扶贫办承办)

2.通过产业、创业、教育、医疗等措施推动精准扶贫。(吕维峰、孙东生副省长负责,省扶贫办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人社厅、农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协办)

3.扩大贫困地区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覆盖面。(郝会龙、吕维峰、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扶贫办主办,省农委、水利厅、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住建厅、电力公司协办)

二、持续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4.多路径推进,有效实施货币化安置。(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5.确保完成棚改17.7万套,力争完成20.4万套;改造农村泥草(危)房12万户。(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协办)

6.继续加大四煤城采煤沉陷区棚改力度。(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住建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和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鹤岗市政府协办)

三、稳定扩大就业

7.注重困难群体就业问题,推动煤城、林区等职工主动向我省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领域拓展就业空间。(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林业厅、森工总局、民政厅、残联、龙煤集团和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政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协办)

8.全省实现新增就业55万人。(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承办)

四、织好社会保障网

9.衔接好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工作,全面实施全体职工参保计划。(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人社厅主办,省财政厅、地税局协办)

10.按国家政策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低保水平,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郝会龙、孙永波副省长负责,省人社厅、民政厅、财政厅主办,省编办协办)

11.要更加关心城乡低保、下岗职工等低收入群体和残障弱势群体的生活,加大社会救济力度。(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民政厅主办,省残联、人社厅、财政厅协办)

五、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12.对接好国家新政策,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大范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3.提高边远地区教育水平。(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14.启动实施高教强省二期规划,为黑龙江培养、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发改委、财政厅、科技厅、人社厅协办)

15.扩大市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集中招标采购。(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物价监管局协办)

16.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各类医疗、检验机构,推动大医院与社区医疗机构形成医疗集团,以有效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发改委、人社厅协办)

17.加快统一医保平台建设。(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协办)

18.继续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800名医学专业毕业生。(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教育厅、编办、公安厅协办)

19.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500元提高到560元。(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协办)

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郝会龙、孙东生副省长负责,省人社厅、卫生计生委主办,省财政厅、扶贫办、黑龙江保监局协办)

21.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主办,省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协办)

22.继续深入开展“健康龙江”行动。(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卫生计生委、体育局承办)

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23.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启动三年专项行动。(郝会龙副省长牵头,省环保厅主办,省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厅、公安厅、农委、财政厅协办)

24.确保完成低质燃煤锅炉改造、淘汰小锅炉和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等任务,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雾霾。(郝会龙、吕维峰、孙永波、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工信委、住建厅、公安厅、发改委主办,省农委、科技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煤管局协办)

七、大力推进文体事业发展

25.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工程,推动三网融合。(孙东生、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承办)

26.向农村提供更多适合需要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文化厅承办)

2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巩固冰雪体育强省地位,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体育局承办)

八、强化安全生产

28.深刻吸取去年两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哈尔滨“1·2”火灾事故教训,强化过程监管,坚决整改隐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监管责任。(孙永波、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安全监管局主办,省煤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质监局、黑龙江海事局协办)

29.进一步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郝会龙、胡亚枫副省长负责,省煤管局主办,省安监局、国土资源厅、工商局、黑龙江煤监局协办)

九、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30.实施以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战略。(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办,省发改委、农委、工信委协办)

31.深入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信访和社会矛盾调解、疏导工作。(孙永波副省长牵头,省公安厅、信访局承办)

32.推进双拥工作,做好转业复员官兵安置和征兵工作。(郝会龙、孙永波副省长负责,省民政厅、人社厅、省政府征兵办、省国动办承办)

33.关心解决边防部队子女教育问题。(孙东生副省长牵头,省教育厅主办,省民政厅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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