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5〕6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和调整有关工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和调整有关工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5〕6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14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黑政发〔2014〕17号)。201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2015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按照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实际情况出发,将“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审批”等11项审批事项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详见附件1);将在我省已实施但未列入国务院文件目录的“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等17项审批事项新增为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详见附件2)。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工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2.新增为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30日
附件1 | |||
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 定 依 据 |
1 |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审批 | 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2 | 设立保险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审批 | 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
3 | 药品生产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4 | 药品批发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5 | 药品零售许可 |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6 |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8号) |
7 | 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 |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
8 | 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许可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27号)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
9 |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审批 |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黑政办发〔2011〕31号) |
10 | 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 | 设区的市级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9日修正)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
11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6号)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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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为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 定 依 据 |
1 |
收购驯养繁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
省林业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1992年3月1日原林业部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 |
2 |
遗传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业部、省畜牧兽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3 |
其他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省畜牧兽医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3号,2011年1月8日修正) |
4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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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立动物诊疗活动机构审批 |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畜牧兽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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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
县级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3年省政府令第3号) |
7 |
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
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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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汽车整车和发动机的生产、装配、加工贸易等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工业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24号) |
9 |
电子认证服务许可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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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原油销售、仓储许可 |
商务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11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设区的市级政府商务部门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号) |
12 |
直销经营许可 |
商务部 |
《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3号) |
13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许可 |
国家、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水路运输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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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许可 |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2013年7月18日修正) |
15 |
娱乐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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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娱乐场所环境影响评价 |
设区的市级、县级环保部门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
17 |
设立矿山企业审批 |
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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