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5〕3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5〕3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6日
黑龙江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
为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我省实施“五大规划”和发展“十大重点产业”等中心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为建设创新型黑龙江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趋明显。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结构得到优化、质量得到提高,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优势的企业。到2020年,各类知识产权产出指标分别达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7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12万件,省著名商标1300件,地理标志5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3100件,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总量新增230件。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明显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和产业化程度快速提升。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初步建立,到2020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到6.5亿元,全省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58亿元。知识产权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得到加强,省内重点高校和中直、省属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遍建立,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全过程。
--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交易市场运营能力有效提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基本健全,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全方位、多功能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渠道拓宽,人才短缺问题得到缓解。
二、主要行动
(一)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引导创新驱动发展。
--提升专利创造数量和质量。强化发明专利导向,完善专利奖励和资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创新成果形成专利保护。结合各系列(专业)特点,将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专利情况有选择地纳入我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发明创造热情。面向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企业集聚区,开展专利挖掘和专利导航,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形成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专利组合。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以相关专利技术为纽带建立专利联盟,促进专利协同运用。鼓励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提升企业进军国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发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潜力,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和大学科技园、孵化器等创业平台的作用,加强原始创新和发明专利创造,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
--积极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增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积极性,挖掘驰名商标的潜力,积极引导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行政裁定,努力在优势行业形成一批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品牌。规范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修订《黑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著名商标结构,鼓励企业认定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引导和培育旅游、餐饮、商务、广告、文化、物流、信息服务等产业申请著名商标。加大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推进力度,选择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发展潜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列入重点培育名录,提高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拥有量,支撑企业打造品牌优势。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促进农业现代化。深入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加大种质资源创新和新品种选育繁育力度,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技术研究。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建设重点作物育种制种基地、杂交粳稻生物技术育种中心,重点培育玉米、水稻、大豆、小麦、马铃薯等优质高产多抗新品种,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力争每年审定新品种100个左右。进一步加强农业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积极引导农产品商标注册,鼓励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着力打造绿色食品品牌,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促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或技术专利尽快转化为农业地方标准,加快推进农业地方标准在全省的使用。积极支持技术专利转化为企业标准,鼓励企业有偿使用涉及技术专利的先进企业标准,加速推进专利成果转化为联盟标准的进程。扶持服务业发展,帮助现代物流、冷链运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速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促进专利交易、转化和实施。推进“专利金桥”服务活动向常态化发展,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专利项目征集、交换、推介服务活动。依托专利技术交易服务联盟,促进与中国技术交易所、佰腾网等国内技术交易机构的专利交换,引进省外的专利技术在我省转化落地。完善专利转化交易网和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展专利运营沙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专利推介服务活动,促进专利交易活跃开展。探索开展专利技术托管、拍卖服务。积极跟进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将闲置专利向企业许可转让,向小微企业低成本或免费实施专利许可;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互助,帮助小微企业进行专利创业和专利二次开发。
--促进商标有效运用。积极引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提升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营销、产品延伸、品牌塑造、信用管理等品牌方面的作用。研究推动商标专用权质押工作,制定出台《黑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加强对商标运用和管理的指导,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实现生产经营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
--推动版权产业发展。鼓励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版权产品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利用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重点扶持动漫游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广告设计、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大力支持具有鲜明黑龙江特色、时代特点的作品创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多元投资主体的文化企业,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产业优势。推进版权示范单位和园区建设,增强我省版权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省工信委等部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工信融联发2013〕600号)的贯彻落实,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传和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需求调查、服务对接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质押风险补偿金的作用,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信贷产品创新,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对风险投资和担保机构参与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支持力度。培育1家至3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
(三)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发展环境。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提质增效、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利益,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地带,强化对农村食品药品、农用生产资料、农业科技产品和农民生活用品等重点商品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坑农、骗农、害农等违法犯罪行为。围绕中俄边境贸易口岸地区和大中城市重点部位,以中俄商品交易、涉外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进出口产品仓库、商品集散地等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严格进出口产品查验和检验检疫,确保进出口商品质量。围绕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抓好电子商务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强化对网上违法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制假售假源头,关闭违法网站,端掉制假窝点,坚决查处在网上坑害消费者违法案件。推进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全省专利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打击专利侵权违法行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知识产权执法资源,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善市(地)行政执法条件,实现行政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提高专利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建立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对事实明显的专利侵权案件,实现快速调解,缩短办案周期,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效率。开展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单位试点工作,建立专利特派员和专家顾问制度,及时提供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
--加大商标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围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开展保护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专用权执法行动。在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跨区域、规模大和社会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探索互联网上商标执法新途径。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完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推进“三个制度一本账”(即主要责任人责任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责任制度和计算机资产编号、软件安装序列号与计算机使用人信息三统一的台账管理模式)的建立和完善,把对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检查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把推进省级国有企业、大型金融机构和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年度整改工作计划,分阶段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力争到“十三五”末期,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引导企业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保护,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结合打击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维权工作。设立专职人员受理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为品种权人挽回经济损失,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用种安全保驾护航。
--促进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实现监管常态化,加强新兴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跨区域侵权案件的查处,重点加强对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口岸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力度。对中俄博览会等大型国际性展会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与俄罗斯远东海关局的相关合作,巩固和发展双边知识产权交流,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应对工作,推进国际海关间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继续保持对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态势,强化多警种协同,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促进专项打击常态化。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执法,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提高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判水平,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的“三合一”试点,推动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做好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的庭审观摩和宣传活动。
--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机制,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利用微博、微信、App等方式拓宽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和维权援助渠道。通过建立网上维权援助业务平台、开展维权援助需求调研、组织疑难案件专家论证会等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创新主体的维权援助服务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作为建设“诚信龙江”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推进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强化对侵权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评级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需要,突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大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力度,进一步强化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编制、充实人员,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分享机制,将知识产权纳入高校和科研院所评价体系。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转移转化机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和商用化,推进科研优势转化为知识产权优势。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知识产权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企业中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开展专利检索和分析,在市场营销阶段开展专利维权,在海外参展前开展专利预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鼓励企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利托管,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在石油化工、燃气轮机、医药等重点行业实施知识产权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我省军工企业科研生产和装备采购的各个环节。规范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促进形成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引导优势民用知识产权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施。
--推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产业管理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推动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逐步对政府重大投资活动、公共财政支持经济、科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风险。加大对知识产权评议机构的培育力度,着力培养评议人才,完善评议专家库,提高知识产权评议服务能力。
三、基础工程
(一)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知识产权意识,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制度、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激发其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热情;进一步提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全方位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产生“立体效应”,唤起全社会崇尚创新、尊重创造,形成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事业的浓烈氛围。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集中宣传。加强新闻发布会、报告会、展会、媒体专栏等形式的常态性宣传。结合不同阶段国家或省、市(地)、县(市、区)的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等需要就特定主题开展深度宣传。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媒体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的普及。做好宣传咨询、宣传资料发放等辅助性宣传。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学校、进院所、进乡镇等活动,对不同目标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创建工程。深入开展专利优势企业创建工作,扶持和培育一批专利优势培育企业、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形成一批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的专利优势企业,发挥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深入实施企业专利申请“除零”“超50”“超100”计划,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和构建专利池。面向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促进工作,提高企业核心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水平。结合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开展专利挖掘、专利布局、专利信息检索和专利分析等服务,引导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创造新专利和新的市场需求。引导企业提高商标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企业构筑商标优势。面向企业推行“五书五进”(即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变更建议书、商标续展提醒书、商标违法警示书和进窗口、进企业、进市场、进乡镇、进园区)商标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工商部门商标监管服务效能,实现商标运用行政指导常态化,商标注册建议合理化,商标保护制度化,商标管理提示温馨化,促进我省名优商标的培育和发展,构筑企业竞争优势,努力培育一批依靠品牌优势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商标优势企业。
(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对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进行调查,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名录库。大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代理、评估、交易、运营、培训、信息开发利用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整体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品牌建设,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拓展业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省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健全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有序开放基础信息资源,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完善专利分析与预警服务平台,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工作,为产业发展提供前瞻性分析预测,探索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的新机制。支持企业开展与本企业主营产品相关的专利预警分析,为企业掌握竞争对手专利布局、避免专利侵权风险、把握技术研发路线、选择技术突破方向提供支撑。鼓励对专利基础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开发高端专利分析工具,为企事业单位及发明人提供及时专利分析、在线预警等服务。建立健全我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数据库,研究开发应用商标发展、商标监管和公众查询平台,充分发挥商标信息作用,满足商标多层次需求。
(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2015〕6号),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抓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介服务人员和高层次实务人才的培养。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创新培训模式,强化培训效果。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调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从业的积极性。把知识产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采取集中办班、远程授课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培训,经省人社厅认证后计入继续教育专业学分。大力加强高校知识产权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并加强对市(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指导。省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实施本行动计划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责任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建立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本行动计划的实施。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本行动计划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或贯彻落实措施,推进本行动计划在市(地)的贯彻实施。
〔(二)强化检查指导。领导小组要组织对本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开展阶段性总结,并通报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三)加大财政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现有专项资金的统筹力度,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向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市(地)财政要支持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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