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4〕1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企业投诉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政府企业投诉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4〕1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保护企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企业重大疑难投诉事项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政府企业投诉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规范行政行为、纠正不当干预、维护企业权益为职能定位,对企业提出的重大疑难投诉事项,组织联合调查,形成处理意见,督促责任落实,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我省经济发展。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企业投诉中心,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和成员单位联络沟通任务,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康翰卿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协调解决重大投诉问题。视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召集人召开或经召集人同意,委托办公室主任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共同研究决定企业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理意见。
四、组成人员
召集人:
郝会龙 副省长
李显刚 省政府秘书长
成员:
康翰卿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汪晓明 省编办副主任
林维新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何忠华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 涛 省工信委纪检组长
郭大春 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少军 省公安厅纪委书记
王 越 省纪委常委
宋成杰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佩钢 省财政厅副厅长
周亚明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富亚峰 省环保厅副厅长
张宝伟 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立冬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白雪华 省农委副主任
杨克杰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赵文华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索天仁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瑞然 省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单玉华 省地税局副局长
马文博 省工商局副局长
姚贵宝 省质监局副局长
张守文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吴久英 省粮食局副局长
邹积慧 省农垦总局党委副书记
王德胜 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武 伟 省人防办主任
毕卫星 省森工总局副局长
徐殿斌 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翟广照 省金融办副主任
赵石岚 省国税局副局长
刘茂先 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苏永泉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富宽 哈尔滨海关副关长
陶 然 哈尔滨铁路局副局长
王 飚 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副总队长
周 海 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李运灵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孙洪山 省法院副院长
徐 军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毅夫 省工商联副主席
刘 奇 哈尔滨市副市长
马占江 齐齐哈尔市副市长
李玉刚 牡丹江市副市长
周 佳 佳木斯市副市长
于洪涛 大庆市副市长
朱玉文 鸡西市副市长
李明春 双鸭山市副市长
赵晓峰 伊春市副市长
刘文波 七台河市副市长
谢宝禄 鹤岗市副市长
赵 明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
姚 龙 黑河市副市长
赵万山 绥化市副市长
付 刚 绥芬河市副市长
韩雅杰 抚远县副县长
五、有关要求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五大规划”,促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坚持公正严明、秉公办事、有诉必查、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对影响企业发展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零容忍、出重拳,予以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经查实的一般问题进行通报;对严重违纪人员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严重违法人员移交有关司法部门立案依法处理。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投诉事项办理流程,建立承办、调查、处理、反馈机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妥善高效地完成投诉事项办理工作。原则上,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重要事项10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20个工作日内反馈承办情况。
(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企联系沟通和意见征集反馈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企业需求,及时优化改进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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