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4〕1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8:17:33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4〕1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以下简称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户户通工程工作思路和重大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督促相关规划、计划和重要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户户通工程建设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各市地县户户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孙东生 副省长

召集人:王国才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洪生 省广电局局长

成 员:王春莉 省广电局总编辑

顾晚光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春波 省公安厅副厅长

马文博 省工商局副局长

徐殿斌 省物价监管局副局长

李锡文 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董事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广电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省广电局总编辑王春莉兼任,副主任由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董事长李锡文兼任。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负责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省级财政资金的落实,协调国家补助资金及市、县配套资金的落实;负责资金总体监督管理及招投标工作。

省公安厅、工商局:负责配合省广电局开展非法卫星接收设施的清理取缔工作。

省物价监管局:负责相关价格审核、备案工作。

省广播电视网络公司:负责工程设备安装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至2次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向联席会议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者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涉及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户户通工程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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