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2〕7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2〕70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是全面提升我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各级组织应急管理水平、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公共安全文化素质、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更加扎实有效实施《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黑政办发〔2012〕4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紧紧围绕“平安龙江”建设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立足体系机制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创新工作方式,以文化为载体,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营造具有龙江特色的公共安全文化氛围,切实提升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总体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健全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专业化、规范化的宣教培训队伍,搭建覆盖面广、功能齐全、互联互通的开放式宣教培训共享平台。加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实体平台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的作用,丰富内容、创新手段,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加强各类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开发应急管理培训课程及配套教材,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应急管理培训。力争实现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幼儿应急综合素质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切实增强,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更加理性有序、科学高效。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始终将宣教培训工作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对全省现有应急管理宣教培训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和统筹管理。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拓创新、贴近生活。以科学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前沿科技手段为支撑,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将创新务实融入到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中,充分考虑宣教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不断发掘资源、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文化引领、广泛参与。努力弘扬具有龙江特色的公共安全文化,将公共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中,以文化吸引人,以文化教育人。鼓励社会资源进入应急管理宣教培训领域,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新格局。
四、主要任务
(一)巩固拓展应急管理宣教平台。坚持实体平台和媒体平台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平台。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应急气象频道、报刊、应急管理网站等,多管齐下进行应急避险宣传教育。进一步利用移动电视、城市电视、手机电视和微博等新兴媒体,全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应急管理宣教媒体平台,确保实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信息,基地有体验”。
2.继续发挥好宣传栏、橱窗、文化长廊及文化站、图书室、活动室、文化大院等传统宣教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机场、火车站、大型公交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各种宣教设施,广泛开展公共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工作。
3.对已有各类公共安全宣教基地进行升级改造,丰富使用功能。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专门网站(网页),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应急知识。
4.加快各级、各类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建设,对公众进行体验性、感知性的宣传教育。
5.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探索建立应急管理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二)丰富完善应急管理宣教内容。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深入解读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条款,培养社会公众应急管理法制意识,宣传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2.深刻解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广泛宣传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工作成效、先进事迹等,增进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3.切实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常见突发事件类型,按照灾前、灾中、灾后的不同特点,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前教育以掌握风险识别知识与规避技能,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灾后教育以恢复重建为重点,抚平灾区群众心理创伤,指导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方法。
4.切实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报道机制。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由新闻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负责事件处置的具体工作部门参加,积极配合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和有针对性的知识普及信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的宣传,增进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理解,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同时,针对突发事件引发的广泛社会关注,及时有效地开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掌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技能。
5.继续深入开展应急管理“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宣教工作的覆盖面。要紧密结合实际,根据“5·12”防灾减灾日、“3·1”国际民防日、“11·9”全国消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和防汛期、防火期等不同时期的主题要求,精心组织,综合应用各种宣教手段,适时掀起“学安全、懂应急、会避险、能施救”的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宣传的高潮,培养社会公众的应急避险意识、习惯和公共安全文化素质。
6.积极、有效推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针对学生、幼儿等重点群体定期开展以应急避险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加快建设中小学生应急知识教育基地,确保公共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共同营造“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7.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通过设置社区(村)应急知识宣传室、宣传栏,强化社区(村)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切实消除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盲区。
(三)多层次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1.加强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资源优势,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为重点,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应急系统所属培训机构等为支撑,构建多层次、多灾种、多类别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重点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依托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积极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培训基地建设,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
2.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基础建设。充分依托国家及省直应急管理部门、相关专业部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省师资储备库,组建一支由应急管理、抢险救援、新闻传播、反恐处突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师资队伍。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教材的编纂修订工作,组织编写适用于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开发理论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模拟教学等多种形式的系列课程,建立完善全省应急管理培训教材课程体系。各有关单位要对本系统有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升级改造,补充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和教学设备,建设情景模拟教室、媒体压力实验室等专业培训演练室,满足应急管理培训需要。
(四)规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内容。紧密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干部等主要受训对象的特点和职责需求,分级分类明确培训重点,划分培训模块,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培训工作。
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各级组织、人事、应急管理部门及党校(行政学院)等单位要通过培训应急管理基础知识、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决策指挥技能、反恐维稳工作方法、应急资源调配和媒体应对能力等内容,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水平。
2.加强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各级应急管理、人事等部门要通过培训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理论知识、突发事件应对方法、值守应急与信息报送流程、应急预案编制和使用技能、应急平台建设和操作技能、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法等内容,增强应急管理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实际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干部任职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每年每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实现应急管理干部知识的动态更新。
3.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各级新闻主管部门要通过培训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流程、舆论分析研判能力、公共沟通和媒体管理的技巧等内容,提高各级新闻发言人在应急状态下的新闻发布技能和舆论引导能力。
4.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各级应急管理、组织、人事等部门要通过培训应急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安全隐患的排查技能、预警信息的发布手段、信息收集和上报的流程及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方法等内容,增强基层干部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开展应急演练能力,提高预防和先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5.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各级应急救援队伍主管部门要通过培训现场救援和自我防护技能、各种救援器材使用方法、救援队伍行动组织调用程序和指挥等内容,增强应急救援队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安全防护和专业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水平。
6.加强师资队伍培训。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通过培训应急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应急管理培训的组织方法和教学手段等内容,增强师资队伍从事应急管理培训的教学能力,加强理论研究,规范教学内容,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企业负责人培训。各类企业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通过培训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技能、组织企业员工进行生产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教育的方法等内容,增强企业负责人公共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构建,提高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与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
8.加强应急志愿者培训。各级应急志愿者所属团组织(应急志愿服务指导机构)及应急管理部门等单位要通过培训志愿者通用知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和自救互救技能、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等内容,增强应急志愿者的公共安全和应急意识,提高配合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的协作能力和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能力。
9.加强社会公众培训。各单位要针对社会公众不同群体的特定需求,通过培训应急管理理念、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方法、应急避险逃生及应急救护的技能等内容,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创新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方式,大力弘扬应急文化。
1.将公共安全与应急知识融入到创意文化设计中,组织文艺单位、基层单位编排演出歌曲、小品、相声、短剧等公共安全文艺节目;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歌谣征集和动漫创作等活动;推进全省应急之歌、应急标识等项目的创作工作。
2.借助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培训下乡活动。
3.大力发展应急文化创意产业,在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软件设计等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应急文化品牌产品、品牌企业。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委统一领导全省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省政府应急办负责全省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地、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级负责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省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专业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检查。各单位应急管理部门要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与本单位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队伍建设与管理,推动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计划实施、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综合利用好各种资源,强化所属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人事培训等部门在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中的协同配合。要成立工作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职责,健全联络员制度,确保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财力情况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宣教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将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满足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需要。要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经费筹措,逐步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四)加强督办检查。按照“一级督办一级”的原则,定期对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定期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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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