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2〕5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节水增粮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8:39:3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节水增粮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2〕5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节水增粮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建立黑龙江省“节水增粮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和我省“节水增粮行动”相关政策,研究和部署“节水增粮行动”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落实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省级配套资金以及整合资金等事宜。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刘国中省委常委、副省长

吕维峰副省长

成员:王庆江省财政厅厅长

陆兵省水利厅厅长

于飞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铁省水利厅副厅长

李世润省农委副巡视员

运连鸿省农业开发办副主任

佟俊海省国税局副局长

张满洲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省财政厅副厅长于飞、省水利厅副厅长王铁、省农委副巡视员李世润兼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各项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成员单位依据职能开展“节水增粮行动”的计划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联席会议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起草、信息交流、会议组织和综合事务工作;负责“节水增粮行动”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协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节水增粮行动”有关制度办法,完成资金筹措、资金下达、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工程检查、组织验收等工作;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各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批复工作,组织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和政策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指导市(地)、县(市、区)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落实,建立信息反馈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视“节水增粮行动”实施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视“节水增粮行动”具体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对“节水增粮行动”中涉及的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中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节水增粮行动”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促进我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下达相关工作计划及上报的各类文件,应与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同意后办理。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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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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