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1〕5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8:46:4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5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统计改革和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企业一套表”的重要意义

“企业一套表”是以统计调查对象为核心,通过整合现行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标准和业务流程,实现调查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报送电子报表,各级统计部门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的一种新型统计调查制度。开展“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将有效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和调查单位重复填报,有利于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有利于减轻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的负担,有利于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对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科学发展,加快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任务。

二、明确“企业一套表”实施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要求,从2011年年报和2012年月、季报开始,我省将在全省所有“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即用一套统计报表对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财务状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活动、信息化情况等,采用联网直报方式,由企业单位通过互联网将有关数据直接报送国家统计局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国家、省、市(地)、县(市、区)各级统计部门在同一网络平台上同步接收、审核、验收并汇总,实现统计信息资源共享。

三、做好基础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调查单位按照要求,配备实施“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所需的软硬件设备,配备专用计算机,开通互联网专线,保障数据传输网络畅通。要确定统计负责人,落实专(兼)职统计人员,健全统计台账,督促相关企业按规定进行网上直报,网上直报率要努力争取达到100%。各级统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每位统计人员都能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

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基层统计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企业一套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防止虚报、瞒报和漏报,要把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贯穿于“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督导检查,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企业一套表”数据客观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四、加强领导,确保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的“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统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软件平台建设和管理、调查单位名录库的管理、企业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为“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整合资源,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发改、国资、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房地产和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单位“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为全省实施“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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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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