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0〕2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推进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9:12:5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省重点推进大项目计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0〕2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投向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省政府2010年确定省重点推进大项目300个,年度计划投资2800亿元,并形成了2010年省重点推进大项目计划》。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现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增强大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牢固树立项目建设中心工作意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保筹划、保开工、保进度、保质量、保环境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省重点推进的大项目建设,促进我省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目标的实现。

二、扎实做好谋划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采取自上而下、上下联动、横向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谋划机制,特别是要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树立市场观念、效益观念、全局观念、可持续观念,发挥好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的作用,借资、借脑、借力,调动各方积极性,提高产业谋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谋划项目,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加快我省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项目的进程。

三、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要抓住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机遇,努力争取国家中央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支持。搞好重点项目推介,组织政银企对接,充分利用银团贷款,努力保证项目资金需要。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和引导作用,集中使用省政府各专项资金支持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吸引民间投资。积极推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深化我省与港澳台地区和东南沿海省份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引进知名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继续抓好与中央直属企业的合作共建,全面落实与中央企业签署的合作协议。

四、努力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以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和廉政工程为目标,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规定,组织大项目实施;强化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实到工程设计、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完成建设任务。强化项目工期保证倒逼机制,按照大项目建设年度计划、预定开工时间和前期工作目标,倒排各关键节点工作完成时限,明确任务目标,加快推进大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跟踪问效,对项目投产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后评估,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省发改委要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项目督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五、持续改善项目建设环境。要切实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加大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力度,废止制约项目建设的各种规定,进一步完善在市场准入、土地征用、税费负担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着力优化金融环境,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能力,扩大贷款规模。对列入省重点推进计划的大项目,建立审批快速通道,集中会办需解决的问题,加快推进审批(核准)、用地、环评等前期工作进度。继续探索并联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电子监察等制度,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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