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9〕4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4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及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发生变动,省政府对部分领导同志的分工作了调整。调整后的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分工如下:
栗战书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省审计厅。
杜家毫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金融、监察、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
协助栗战书省长分管省审计厅。
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外事(侨务)办、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编办、地税局、统计局、研究室、物价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信用联社、省政府采购中心、行政学院。
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其它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
程幼东副省长负责文教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文物管理局)、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档案局(档案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省高校工委、文联、作协、画院、红十字会、中华职业教育社黑龙江分社、计划生育协会、新闻工作者协会。
孙尧副省长负责对外开放、商务、市场监管、旅游、港澳台侨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新闻办(外宣办)、社会科学院、科学院。
联系省政协、民主党派、科协、台联(台办)、贸促会、社科联、侨联、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哈尔滨海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吕维峰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防汛抗旱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农委(扶贫办)、水利厅、林业厅、粮食局、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供销社、森工总局、农科院、农业开发办。
联系省关工委、老促会,省农业发展银行、气象局、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国家林业局驻省专员办、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于莎燕副省长负责国土、城建、环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防办、地勘局、地志办。
联系省测绘局、地震局。
孙永波副省长负责政法、民族宗教、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信访局、监狱局(劳教局)。
联系省法院、检察院、武警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残联、法学会、律师协会、老龄委。
王玉普副省长负责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业、安全生产和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防工办)、科技厅、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机械设备成套局、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专用通信局、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省工商联,省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黑龙江民航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储备局、烟草专卖局、海事局,中央驻黑龙江各企业。
郭晓华省长助理、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栗战书省长工作,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
分管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
孔令学省长助理协助杜家毫副省长联系财税方面工作和省军区、驻哈部队。
分管省政府法制办、发展研究中心、科顾委、参事室(文史馆)。
赵杰省长助理兼任省国资委主任,协助王玉普副省长工作。
师伟杰副秘书长协助于莎燕副省长工作。
赵铭副秘书长兼任省政府办公厅主任,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陈长涌副秘书长协助王玉普副省长工作。
金济滨副秘书长协助吕维峰副省长工作。
孙敬本副秘书长协助孙永波副省长工作。
衣恩普副秘书长协助程幼东副省长工作。
王大为副秘书长协助孙永波副省长工作。
韩冬炎副秘书长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工作。
汪子章副秘书长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工作。
杨爱武副秘书长协助孙尧副省长工作。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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