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9〕2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和“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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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农村泥草房改造和“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2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方案》、《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和省发改委制定的《2009年全省“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一日





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加快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建设和谐龙江和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深入推进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着力改善棚户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完成投资186亿元,拆迁棚户区900万平方米,建设12.5万户1200万平方米(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推进措施

(一)落实改造项目。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将于近期下达2009年全省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各地要将棚户区改造计划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地块。

(二)落实工作责任目标。各地要将省推进办确定的本地区年度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市),定期检查改造进展情况,确保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按时完成。

(三)全力筹措资金。各地要超前谋划,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四项审批”和可研报告,逐项足额落实资本金,确保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时到位。

(四)抓好组织实施。省推进办将不定期组织召开棚户区改造推进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具体推进措施。各地要做好棚户区改造月报工作,及时将本地棚户区改造进展、工程安全质量、引发信访及处置、地方匹配资金落实、土地供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和贷款落实等情况报送省推进办。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审批“绿色通道”,各部门要形成整体合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五)积极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出台棚户区改造土地出让金返还政策,采取直接返还或用于企业向银行贷款贴息等办法,调动房地产企业参加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

(六)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省、市、县三级督查考核机制,采取本级自查和上级主管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省推进办将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到市地县逐项目检查指导,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力度,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深入现场实地考察、年底对量化目标对标等办法,对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达标或超标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通报,对考核不达标单位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工作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加快我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进程,确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以保民生、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主线,以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2009年全省农村泥草房改造计划完成投资135亿元,改造22万户1870万平方米,改造的泥草房中50%以上为节能、省地、防震、环保型住房(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推进措施

(一)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用于泥草房改造,做到资金集中使用、政策配套运用。积极研究将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向农村延伸的具体政策,探索建立“农村公屋”、“乡村公寓”、“零租房”等农村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40万户农村低保家庭住房问题。研究将直接补贴资金转化为贷款贴息的政策办法,扩大补贴资金的引领效应和带动作用。

(二)继续抓好示范村和试点村的改造建设。各地要在4月底以前完成对30个省级农房改造示范村和150个试点村改造验收工作。省农村泥草房改造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要在第二批“百乡千村”试点中再安排一批泥草房改造示范村和试点村,力争用2年的时间完成第二批示范村和试点村改造建设任务。实行泥草房改造整村、整乡(镇)、整县推进和农垦、森工系统管理局、管理区所在地整体推进试点。

(三)全面落实改造任务。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在接到本方案之日起10日内,将本地区年度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所属县(市)和乡(镇),对县(市)、乡(镇)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工作定时间、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各县(市)政府要在接到市(地)政府(行署)下达的改造任务10日内,制定本县(市)年度泥草房改造进展完成计划,报各市(地)政府(行署)审批,由市(地)政府(行署)统一汇总后报省推进办备案。

(四)严肃考核奖惩措施。省推进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督查,对各市(地)政府(行署)报送的本地区泥草房改造进展完成计划做到一月一调查,一季一通报,认真搞好年底检查考核。对落实税费政策、农村建设规划、减免有关费用等支持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年度泥草房改造任务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取消参加省里评先、评优的资格。

(五)搞好服务和指导。全省建设系统要深入开展“走进新农村、研究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服务新农村”活动,在本年度泥草房改造开工之前,要组织设计出一批具有特色、节能省地、环保安全、经济适用的住房图纸发放到建房农民手中。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分级培训活动,培养农房建设管理人员、乡村建设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开展“双千服务”活动,组织1000名专业技术人员、1000名专业大学生和机关干部下乡服务,加强泥草房改造与建设现场技术指导和培训。

(六)强化泥草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各地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泥草房改造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每半年联合对泥草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泥草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要在当地电视、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及时报道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2009年全省“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方案

省发改委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三供两治”工程建设已全面展开,为保证2009年工程建设实现良好开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节能减排、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完善项目前期规划,健全推进机制,筹措建设资金,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二、工作目标2009年要围绕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治理,确保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一)新增城市供水能力65万吨,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400公里,城市供水普及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二)新增集中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配套管网2500公里,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三)新增城市燃气用户40万户,燃气普及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四)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10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五)新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三、建设任务

(一)城市供水。2009年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及城市供水工程项目重点安排53项,市地管网改造770公里,日供水能力达102.6万吨,总投资47.5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22.7亿元)。开工、续建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双鸭山等10个市地供水管网改造二期工程;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供水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日供水能力45万吨;加快建设双城市、依兰县、富锦市等42个县城供水续建项目,其中木兰县、拜泉县、林口县等26个县城供水项目将建成并实现送水,新增日供水能力20万吨。2009年计划投资10.7亿元,其中拟争取国家投资1亿元,项目市县政府投资或融资解决9.7亿元。

(二)城市集中供热。要加快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哈尔滨西南部集中供热以及华电佳木斯发电厂集中供热工程等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争取2009年建成投入运行。力争新开工华电哈热六期扩建、大庆油田热电厂扩建、华电牡二电厂供热以及密山、富裕、孙吴等县城集中供热工程,新建和改造配套供热管网2500公里。2009年计划投资73.2亿元,新增集中供热能力5000万平方米左右,建设资金主要由市场化运作解决。

(三)城市供气。要加快哈尔滨市天然气转换,确保2009年转换50万户用户。进一步落实大庆市天然气气源,解决大庆市主城区以外地区供气气源。加快建设佳木斯、双鸭山、鹤岗等地级城市的煤气或煤层气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通河、庆安、林口等县级城市供气工程。年度计划投资10.9亿元,新增城市燃气用户40万户以上,建设资金主要由市场化运作解决。

(四)城市污水治理。开复工城市污水治理项目80项,总处理规模249万吨,总投资101.8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7.8亿元)。计划建成哈尔滨群力、绥化、鸡西等28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10万吨,满负荷运行后我省污水处理率可以由2007年的17%提高到40%以上。年度计划投资39.6亿元,其中拟申请国家资金10亿元,项目市县政府投资或融资解决29.6亿元。

(五)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重点建设伊春、穆棱、讷河、嫩江等垃圾治理项目41项,总处理规模为10667吨/日,总投资23亿元(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黑河、绥化、鸡西、双鸭山市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要投入使用,伊春市以及肇源、孙吴等16个县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成,确保全年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3500吨。年度计划投资8亿元,其中拟争取国家投资3亿元,项目市县政府投资或融资解决5亿元。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推进保障机制。省政府“三供两治”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全省“三供两治”工程建设情况,宣传好的经验做法,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项目规划编制、环评审批、用地审批、省专项资金分配以及国家资金争取等方面问题。省发改委要重点做好项目规划、储备等前期工作和项目审批、申报以及国家投资计划和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下达工作,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做好“三供两治”5个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建立完善“三供两治”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制度,指导项目建设,搞好质量和安全监管。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要提高对已经批准征收污水处理费城市审批效率,督促各市地县物价监督管理部门加快审批垃圾处理费,完成听证、公示等程序,确保按时开征。省环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要在上半年完成列入今年重点推进的城市供水和污水、垃圾治理项目环评审批和用地审批工作。各地要把“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对列入本方案的重点推进项目亲自抓,进一步落实推进机构、推进措施和各项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强规划前期保障。省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等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规划编制单位,抓紧印发修订后的《全省“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全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编制《全省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全省城市集中供热建设规划》和《全省城市燃气发展建设规划》,上半年完成上述规划初稿,指导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增加项目储备。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省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做好国家投资和财政性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三供两治”项目全年争取国家各类资金要力争达到15亿元。省直有关部门要指导地方和项目单位按照产业化发展、社会化融资、企业化运营的要求,以价格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为手段,加大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利用国内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大力开展BOT、TOT、BT等融资活动,努力吸引战略投资者。对于已经批准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但未开征的市县,要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足额开征,为项目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四)严肃考核奖惩措施。省发改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组成检查组,在上半年对全省“三供两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推进机构组建、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项目准备情况、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以及计划今年建成的项目进展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省级“三供两治”以奖代补资金和国家专项资金的依据。今年省级“三供两治”以奖代补资金将重点用于完成今年推进目标的污水和垃圾治理项目的补助和奖励。对于不能完成年度目标的“三供两治”项目以及设施水平提高幅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取消对项目所在地今年省级以奖代补资金以及国家专项资金安排。对于推进机构不健全、收费制度不落实、企业化运营执行不好以及项目推进不力的市县,省推进办将定期向全省通报。

附件:2009年“三供两治”项目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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