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9〕2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9:29:4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9〕2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全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建立黑龙江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研究确定推广应用的政策、步骤、原则、范围等重大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孔令学省长助理

召 集 人:李继纯省财政厅厅长

赵晓明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于柏青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成员:孟祥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方安儒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孙邦男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贵林省监察厅副厅长

刘小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陈佩钢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等试点组织工作,组织开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和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李继纯兼任,副主任由关宸忠(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赵石岚(省国家税务局总经济师)、单玉华(省地方税务局副巡视员)担任,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102575.html

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