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09:52:2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8〕17号








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职工住房项目建设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配售方案等事项的研究与推进。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杜家毫(副省长)

副组长:郭晓华(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杨东奇(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孙启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赵铭(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成秀(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秘书长)

兰冰青(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秘书长)

郭月莲(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员:唐修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忠志(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庆江(省财政厅副厅长)

孙纲(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史殿臣(省建设厅厅长)

戴彤宇(省交通厅副厅长)

陆兵(省水利厅厅长)

李斌(省卫生厅厅长)

李希龙(省审计厅厅长)

于柏青(省地方税务局局长)

李平(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雅勃(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宇光(省物价局局长)

武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省直机关职工住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郭月莲(兼)

副主任:李雅勃(兼)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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