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8〕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8〕5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2008年1月30日省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省长、副省长、省长助理、省政府副秘书长工作分工如下:
栗战书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省审计厅。
杜家毫副省长负责省政府常务工作,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方面工作。协助省长分管省审计厅。分管省政府办公厅及其代管机构、省发改委、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地税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外事(侨务、港澳)办、法制办、研究室、编办、物价局、发展研究中心、科顾委、参事室(文史馆)、接待办、金融办、应急办、信用联社、省政府采购中心、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行政学院。联系省人大、省军区、驻哈部队,省国税局、财政部驻黑专员办、审计署驻哈特派员办、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黑龙江银监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驻黑龙江其它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省投资控股集团、金融控股集团。
盖如垠副省长负责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交、能源、安全生产和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分管省经委、国资委及其代管机构、交通厅、信息产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小企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防科工办、机械设备成套局、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公路局、航务局、煤田地质局、专用通信局、食品药品稽查局、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联系省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省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民航黑龙江安监办、哈尔滨铁路局、省储备局、烟草专卖局、海事局,中央驻黑龙江各企业、龙煤集团。
程幼东副省长负责文教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教育厅、文化厅(文物管理局)、卫生厅(中医管理局)、人口计生委、广电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档案局、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省高校工委、文联、作协、画院、红十字会。
孙尧副省长负责科技、对外开放、商务、市场监管、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省科技厅、商务厅、招商局、工商局、旅游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办(外宣办)、贸促会、社会科学院、科学院。联系省科协、侨联、社科联、台办、台联、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哈尔滨海关、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黄建盛副省长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安全厅、民政厅、司法厅、劳动保障厅、林业厅、信访办、森工总局、交警总队、边防总队、消防局、警卫局、监狱局、劳教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就业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局、劳动仲裁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联系省法院、检察院、武警总队、森警总队,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律师协会、法学会、残联、老龄委。
吕维峰副省长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开发和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农委、水利厅、粮食局、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供销合作社、农科院、农业开发办、扶贫办。联系省关工委、老促会,省农业发展银行、气象局、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储备粮食管理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于莎燕副省长负责国土、城建、环保等方面工作。分管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环保局、人防办、地勘局、地志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联系省测绘局、地震局。
郭晓华省长助理、秘书长负责省政府机关日常工作,协助省长工作,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分管省政府办公厅。
孔令学省长助理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工作。
赵杰省长助理、省国资委主任协助盖如垠副省长分管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谷焕民省长助理协助盖如垠副省长分管装备工业、军工、汽车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韩广儒副秘书长具体负责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
赵文洲副秘书长协助黄建盛副省长工作。
师伟杰副秘书长协助于莎燕副省长工作。
赵铭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主持省政府办公厅工作。
金济滨副秘书长协助吕维峰副省长工作。
陆兵副秘书长协助盖如垠副省长工作。
衣恩普副秘书长协助程幼东副省长工作。
吴锦荣副秘书长协助杜家毫副省长分管金融工作。
王大为副秘书长协助黄建盛副省长工作。
杨爱武副秘书长协助孙尧副省长工作。
200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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