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7〕3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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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7〕33号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全省2007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扩面、稽核、清理回收企业欠费等项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切实保证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省政府将严格按照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下拨缺口补助资金,对历年定额下拨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补助的资金,全部纳入基金核算,统一平衡2007年基金缺口,确保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全面完成。
200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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