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05〕6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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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5〕6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煤矿瓦斯治理力度,研究确定煤矿瓦斯防治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确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点和资金筹措方案,协调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的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事项。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生(副省长)

副组长:王大为(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冬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巡视员)

姚钟凯(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长斌(省科学技术厅助理巡视员)

王建成(省财政厅助理巡视员)

程仁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陈竞捷(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高 欣(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 平(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高志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成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何敬忠(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

耿庆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

刘 凯(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

陈启文(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黑龙江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王冬光(兼)



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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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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