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9〕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10:33:29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










黑政发〔2019〕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办事不求人”理念,营造“办事不求人”文化,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项抓起,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的解决,用规则意识、契约意识打破权力文化、关系文化,把人情社会、面子社会变成法治社会、诚信社会,打造以“办事不求人”为黑龙江特色的公正、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真正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合力攻坚。聚焦民生,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高频事项,精准施策,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充分发挥哈尔滨市和省公安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集中攻坚,把服务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事项办好,让市场主体和群众真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融转服”理念,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优化服务创建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政府供给服务质量,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群众需求,办好每一件事。

--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政府监管和服务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与银行、邮政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深度合作,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其他地区和部门形成高频事项“办事不求人”创新举措。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省市县各级至少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初步形成黑龙江“办事不求人”品牌效应。

到2020年底,全面推广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成功经验以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创新举措,“办事不求人”方案措施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充分共享,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叫响黑龙江“办事不求人”品牌。

到2021年底,“办事不求人”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法治龙江、诚信龙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民法治、诚信、规则、契约意识显著增强,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办事不求人”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摆梳理“办事求人”的深层次原因,敢于亮丑揭短,列明“办事求人”易发事项“负面清单”,于2019年7月15日前制定“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向社会公开,并报本级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示范引领,集中攻坚。哈尔滨市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要聚焦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形成可量化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等地区以及税务、人社、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单位,也要积极探索,为全省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提供经验。

(三)简政放权,强化标准。加大削权、放权力度,政府不该管的,坚决还权于民。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坚决取消“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模糊条款。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压减自由裁量权,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各类清单以及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服务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必须向社会公开。与市场主体和群众相关的政策信息,要及时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推送,开展解读和咨询服务,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做到政策知晓不求人,以公开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五)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省市两级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坚决打破数据壁垒,各类政务服务数据必须依法共享开放。实行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推动更多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大篷车”、自助终端等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家门口办事”“刷脸办事”和“一次不用跑”,做到网上办事不求人。

(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效。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出主意想办法,学会说“怎样行”,不得简单套用规章制度说“不行”。完善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实现“多门”变“一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端口前移,加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做到窗口办事不求人。推动建立代办帮办服务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实现投资落地不求人。

(七)公正监管,体现公平正义。各级执法机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禁止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杜绝一味罚款、一罚了事,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在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公正监管不求人。

(八)加强供给,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文体等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资源配备,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全民覆盖、均等享有。增强利企便民政策输出,切实提高政策含金量,主动宣传解读、精准推送,切实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及时执行、取得实效。

(九)健全机制,守信践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带头重承诺、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引领社会成员增强诚信和契约意识。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辟守信者办事绿色通道,强化失信者信用约束,使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开展“办事不求人”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和示范岗创建活动,直接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政务服务单位及其执法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公开作出“办事不求人”承诺,并将承诺落实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年度评价班子业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十)强化监督,倒逼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加强“办事不求人”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推进“办事不求人”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落实“办事不求人”举报奖励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以及依法监管的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行业商会、协会落实“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百姓呼声,曝光反面案例,形成持续警示震慑,倒逼工作机制完善和各项措施落实。

(十一)公众参与,突出群众评判监督。建立与市场主体和群众常态化沟通机制,互动互通,定期听取对“办事不求人”推进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诉求。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站(点)、特邀监督员和“12346”投诉举报热线等平台作用,落实“好差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设置意见征集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意见征集版块,畅通信息反馈和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监督权还给市场主体和群众。

(十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办事不求人”工作情况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组织有关市(地)和中省直部门高端论坛、专家访谈、与市场主体和群众面谈等方式,营造人人关心、人人践行、人人维护“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各界实实在在感受到黑龙江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新变化新形象新作为,唱响黑龙江“办事不求人”品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事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在推动百大项目落实工作机制、招商引资落地服务、解决“新官不理旧账”、推动各部门配合无缝对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保障民生需求等方面,科学谋划,严密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走流程,分管负责人要每月听取推进情况,动态调整实施方案,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扎实推进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坚决杜绝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现象发生。

(二)做好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上下互动,形成工作合力。中省直各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数据共享,以上率下,推进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将先进理念、工作标准、业务规范向全系统普及,建立“办事不求人”基层联系点,深入一线持续推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各市(地)政府(行署)和中省直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做法,每季度末最后一周将该季度工作情况报送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三)严肃考评追责。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并作为各地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设置办事“路障”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主管部门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要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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