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9〕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7 10:33:4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黑政发〔2019〕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工作报告》是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

二、细化工作计划。省政府领导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逐项研究,并组织制定推进计划。各主办(负责)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三、密切协作配合。对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主办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各市(地)、县(市)和省直相关单位都要配合各主办(负责)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好目标任务。

四、狠抓工作落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五、及时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报告。

六、强化督促检查。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列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督查事项,加大督办落实力度。省政府办公厅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通报。

七、按时反馈情况。各主办(负责)单位要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政府(联系人:李廷坤、姜百合,联系电话:0451-82627256、82623900,传真:0451-82625413,电子邮箱:hzd0902@163.com),并将推进落实情况分别于2019年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报省政府。报告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详实准确,有关工作要有数据支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0日

















附表:http://zwgk.hlj.gov.cn/zwgk/UploadFiles/file/20190131/20190131110447_61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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