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6〕3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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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










黑政发〔2016〕32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学院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8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是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要求



(一)新形势新任务对行政学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我省行政学院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不断提高,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升,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职能定位不够明确、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办学特点不够突出、办学条件不够完善等问题。当前,面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任务,面对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干部队伍的新标准,面对推动黑龙江振兴发展对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新要求,迫切需要行政学院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更好地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服务,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是办好行政学院的立院之本。必须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并贯穿到行政学院全部工作中去;必须坚持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教学、科研、咨询,并以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标准;必须坚持以政府需要、人民满意为目标,突出对各级公务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培养,切实提高专业化能力。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行政学院工作。改革创新是做好行政学院工作的不竭动力。各级政府要根据形势的新变化和实践的新发展,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正确认识和自觉运用科学规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公务员培训和行政学院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积极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公务员成长规律、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律和行政学院发展规律,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用时代的要求、创新的办法审视和完善工作,不断创新办学理念、创新办学模式、创新工作方法,推进行政学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学院的办学体制和领导体制



(四)优化行政学院办学体制。结合我省实际,行政学院和同级党委党校可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办学模式。要坚持“理顺办学体制、明确培训分工、整合优质资源、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学院职责,注重体现行政学院的功能和特色,形成布局合理、运转有效、功能互补、资源优化统筹的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办学体制。



(五)完善行政学院领导体制。行政学院院长由本级政府领导人员兼任,行政学院设置常务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常务副院长按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人员配备,下级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配备要事先征求上级行政学院意见。



(六)加强对基层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省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行政学院要研究制定科学的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和办法,共同对下级行政学院工作进行评估,通过以评促改、以评带建,提高全省行政学院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省行政学院要发挥龙头作用,加大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各级行政学院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行政学院系统整体合力。要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学院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师资培训、开放办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定期召开全省行政学院工作会议和教学、科研、咨询等专项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和研讨问题;建立面向全省行政学院系统的课程菜单库、师资库,定期选派骨干教师到下级行政学院送教、送课,组织行政学院系统教学观摩、教学大奖赛、精品课评比;完善全省行政学院系统科研、咨询信息交流平台,组织重大科研、咨询课题联合申报、协同攻关,定期开展科研、咨询优秀成果评比;加强全省行政学院之间的工作交流、信息沟通、业务联系与指导。



三、进一步提高教学培训质量和水平



(七)全面推进教学培训工作创新。要适应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培训内容,以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公仆意识、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为重点,丰富和发展具有行政学院鲜明特色的教学培训布局。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增强教学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党委和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转化为教学培训的重点内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坚定学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加强应急处置、媒体应对、心理调适、保密等方面培训,使广大学员成为推动黑龙江振兴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领导人才。



(八)逐步建立完善培训班次布局。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师资培训班和涉外培训班等。要根据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公务员培训需求,合理设置和调整班次,构建分类科学、层次合理、长短结合、多元互补的培训班次格局。各类班次的学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级行政学院根据《条例》规定举办相应班次的公务员培训班次,要统筹规划,做到对培训对象应训尽训。要紧跟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短训制度,分专业分战线适时举办3天至5天的专题研讨班和培训班,确保培训及时跟进,促进各级公务员专业化能力提升。



(九)建设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学科体系。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学科建设。要突出重点学科,强化优势学科,拓展相关学科,坚持以公共管理为重点,着重建设行政管理学、经济管理学、行政法学、领导科学、社会管理学以及应急管理等学科体系,形成充分体现学院发展方向、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适应性强的学科体系,加大对学科建设的投入。



(十)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要根据行政学院培训工作的特点,针对不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加强各类课程和教材建设。要紧密围绕“一个核心、三个重点”的教学布局,合理设计培训课程,完善主干课程体系,建立和实施课程更新制度、精品课评选制度,加强省情培训和能力训练,围绕我省中心工作和干部业务素质、水平现状设置培训内容,重点加强市场经济意识理论知识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按照管用有效的原则,编写适应各类公务员培训需求的精品教材。根据教学需要,完善通用教材、专题教材、案例教材和电子音像教材,重视案例库建设,形成和建立特色鲜明、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教材体系。



(十一)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和公务员培训规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不断创新教学培训方式方法,改进讲授式教学,强化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和情景模拟式教学,注重运用行动教学法和结构化研讨教学,增强教学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切实加强案例库建设,提升案例教学水平。要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积极开展远程教学和网络课程培训,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和云平台等新手段在公务员培训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教学培训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



(十二)创新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教学效果考核评估体系等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培训期间师生学员之间交流互动比重,大力推进教学管理创新,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程序规范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根据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工作的需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建设现场教学基地,制定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和使用评估标准,规范教学流程,统筹使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行政学院的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应当予以必要支持。



(十三)加强学员管理和考核。按照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完善制度、注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制度与办法,改进学员管理方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健全班委会制度、学籍制度、学员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严格院规院纪。学员管理实行班主任制度,各班次设专职班主任,承担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生活管理等工作,落实好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配备相应级别的班主任要求。加强同组织人事部门、学员派出单位联系,制定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把学员的思想、学习、遵守院规院纪等情况提交给学员派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学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行政学院学员按照教学培训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



四、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力度



(十四)深入开展科学研究。要充分发挥行政学院教学、研究人才密集的优势,重视基础性研究,重点加强应用性研究。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科研活动,特别要集中力量开展重大专题研究,多出高质量、有价值的科研成果,为提高教学培训水平服务,为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为党和政府工作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宽松的学术氛围。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行政、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着力提高科研工作质量。



(十五)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的新型智库作用,围绕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性、战略性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活动,突出决策咨询服务的前瞻性、应用性和对策性,主动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研究发展思路、制定发展战略和编制发展规划等方面,要注重发挥行政学院的决策咨询作用,并在政策调研、决策咨询立项、资政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重视组织教学、研究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重视加强与党委和政府部门及地方的合作,拓宽决策咨询服务领域。



(十六)促进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与教学培训有机结合。探索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有机结合的实现形式,努力将教学培训与开展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结合起来,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实现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三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重视发挥学员来源广、层次高和有理论、有实践经验的优势,鼓励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活动;重视利用行政学院系统资源,形成决策咨询服务合力。



(十七)加强科研、咨询平台建设。推进科研、咨询服务组织创新,积极培育学术组织,发挥“高端学术论坛”“理论研究中心”的作用,同有关部门、地方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交流机制,通过举办高层论坛、召开研讨会、建立报送载体等,搭建有利于多出快出科研、咨询成果的平台,促进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要加大对科研、咨询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加强学院刊物和出版工作,促进科研、咨询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十八)推进科研、咨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研、咨询工作的目标管理,以科研、咨询项目为纽带,优化资源配置。健全科研、咨询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把开展科研、咨询工作的成效作为业绩考核和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鼓励科研创新、多出成果。



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办学



(十九)积极开展国(境)外培训。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努力提高涉外培训质量。充分发挥黑龙江区位优势,开拓新的培训渠道,根据需要适度扩大国(境)外培训的规模。研究制定教学、研究人员和学员国(境)外培训办法,规范和改进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二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广泛开展与境外有关方面的交流合作,扩大与各国政府机构、行政学院、非政府组织、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以及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的交流与合作。鼓励教学、研究人员赴国(境)外进修、讲学、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适当举办国际论坛和研讨活动,为推进中外政府管理创新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二十一)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要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原则,加强与中央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加强与国家行政学院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六、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制定和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规划。坚持以教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培养、使用现有人才,积极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努力培养一批有影响的名师名家队伍、一批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教研水平的学科带头人队伍、一批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要适应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学院内部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权责一致。要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方针,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制度。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重点,研究制定符合学院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不同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优胜劣汰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公平公正的干部人事制度。



(二十三)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立足内部培养,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本素质。高度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培养、使用,通过挂职锻炼、进修深造等多种方式,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专职教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忠诚事业的责任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品德高尚,为人师表。按照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需要选聘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专家学者、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服务与管理,为承担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任务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在学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十四)建设高素质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队伍。更新教学管理理念,创新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学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素质要求和工作规范,完善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考核奖惩、纪律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建立行政学院干部的内外交流制度,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好的干部职工队伍。推进后勤改革,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会服务的后勤人员队伍。



七、进一步贯彻从严治院方针



(二十五)坚持从严治学、从严治教。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严格学员管理,健全科学、规范的学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完善学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严明学院纪律。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学术探索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倡导崇尚真理、严谨求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



(二十六)加强院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勇于改革创新,营造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团结和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氛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弘扬正气,鼓励先进,重视学院文化生活,形成有利于学员勤奋学习、教职工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努力建设党性最强的阵地。



八、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学院的领导



(二十七)把行政学院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各级政府要把行政学院工作列为政府整体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行政学院工作会议,政府根据需要定期听取和研究行政学院工作,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到行政学院授课、讲座、与学员座谈交流等制度。要严格按照《条例》指导行政学院工作,各级行政学院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工作重点,把思想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上来,因地制宜地贯彻实施好《条例》,深入研究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更多的关心与支持。



(二十八)重视并支持行政学院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解决学院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教学培训、科研咨询合作、基地建设、人才交流、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凡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务员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未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行政学院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执行。行政学院的教师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二十九)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咨询、学科建设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需要。重视行政学院基础设施、教学设施和信息化投入,保障学院发展的基本建设经费投入,积极帮助改善教职工和学员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级行政学院可以接受不附加条件的社会赞助和捐赠。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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