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发〔2011〕6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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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










黑政发〔2011〕6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紧密结合林区的实际,统筹安排,重点突破。要以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为核心,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大力培育林区“造血功能”,以生态主导型经济为主攻方向,积极争取国家大项目和政策的支持,积极培育和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接续和替代产业,坚持林中经济林区发展、工业经济林外发展,以发展产业项目增强林区经济内生动力。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让林区人民充分享受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成果。以理顺管理体制、转变经营机制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林区各项改革,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到《规划》期末,建成生态环境优良、产业特色鲜明、社会文明和谐、人民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林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规划》区域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下同)的71.1%提高到73.4%。森林面积由1465.6万公顷提高到1512.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由11.4亿立方米提高到13.9亿立方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幅保持在14%以上。一、二、三产业结构由392635调整到204238。非传统木材生产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0%提高到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全面恢复和增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

(三)认真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形-2-成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结构和环境友好型的产业结构,全面恢复和增强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

(四)停止森林主伐。从2011年起,年采伐量由447万立方米调减到16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62.4%。到2020年,累计减少森林资源蓄积消耗4700万立方米。

(五)实行分类经营。对于国家级公益林,以发挥生态效益为核心,实施封山育林,落实专人管护,林地内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勘探与开发。对于商品林,逐步完善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经营管理机制,在保障生态功能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采伐限额,加强“三总量”(采伐总量、木材销售总量、木材运输总量)控制。

(六)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继续推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采取专业队、职工联合、个人承包等形式,将管护与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管护经营责任人参与分配森林资源培育成果的新机制。实行点、线、面布防,逐步建立健全包括预防、扑灭、检测等内容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体系,森林火灾受灾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七)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采取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加快恢复森林资源。以针阔混交、复层异龄为目标,调整和优化林分林龄结构、树种结构和林层结构,提高林分生长量和林分质量。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69万公顷,封山育林350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484万公顷、森林改建培育190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376万公顷、改培优质大径材商品林78万公顷。

(八)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与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重点建设寒温带针叶林生态系统和温带红松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以及野生动物类型、野生植物类型、地质遗迹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建立一批集生态环境监测、野生动物救护、鸟类环志、科学研究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保护区。加强界江界河以及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湿地植被和湿地生态系统。切实保护冻土带,推动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到2020年,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2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39个,总面积达393万公顷,占大小兴安岭林区面积的18%。

(九)加大退耕还林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对超坡地和严重沙化、退化耕地实施有计划的退耕还林,正确处理退耕还林与职工和农民增收、粮食生产、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大技术支持和补偿力度,做到退耕一片,还林一片,成林一片。

(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在规划区域实施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加大矿区生态综合治理,尽快实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开展砂金过采区及废弃地的生态环境修复与整治。对大兴安岭林区的呼玛、松岭、漠河、塔河和伊春大西林,乌拉嘎金矿及嘉荫、爱辉区罕达汽和二站砂金过采区,金水、西岗子、黑宝山煤矿过采区,鹤岗采煤沉陷区及废弃地,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急用先治”的原则,有计划地实施地质环境治理,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三、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推进林区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突出发展林区产业。树立“发展是根本、保护是前提、产业是基础”的理念,把林区产业发展摆放在重要位置,为《规划》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充分发挥林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等优势,做大做强林下经济等优势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资源精深加工等先进制造业和特色旅游产业。按照“开发一点、保护一片、发展全局”的原则有序发展生态矿业,不断壮大林区经济,增强林区发展后劲,逐步实现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转变,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由单一的林木经济向多元的复合型经济转变,由过度消耗木材资源向低碳环保型经济转变。到2020年,建立起林区现代产业体系。

(十二)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充分利用林上和林下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大力支持发展林下产业,积极吸纳林区人口转移和劳动力就业,把林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绿色生态食品、特色畜禽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扶持发展以有机黑木耳、蘑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和以蕨菜、黄花菜等为主的特色山野菜产业。合理保护和开发野生林产品资源,提高蓝莓、大果沙棘、榛子等野生果品的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有机大豆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建设全国脱毒马铃薯繁种基地和无公害大豆生产基地等;发展貂、狐、獭兔等珍贵皮毛动物和鹿、林蛙、山禽等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业,建设林区特色珍稀动物养殖基地。近期(特指2015年之前,下同)规划建设97个重点项目,总投资25.1亿元。

(十三)做优林木深加工产业。坚持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壮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利用率高的林木精深加工产业。尽快形成初级产品、中端产品和高端产品各有侧重的产业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及废旧木质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林木资源的多环节加工增值。在黑河、加格达奇、伊春等地扶持若干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大型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提高产品加工度和档次。支持原料林基地建设,全面缓解停止主伐后木材加工业原料缺口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跨国并购、跨国经营,推进境外森林资源的合作开发和利用。近期规划建设36个项目,总投资103.8亿元。

(十四)积极发展林区商贸服务业。适应林区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托中心城市、小城市和重点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便捷的商贸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加格达奇、黑河、伊春等林区交通枢纽城市的物流中转能力。在黑河、漠河等口岸城市,形成集转口、过境、加工贸易、货物集散、国际商务为一体的口岸物流中心。围绕林区特色产品,构建大型跨区域绿色食品交易市场、毛皮交易市场、北药产品集散市场、木材精加工产品和种苗交易市场,形成全国林特产品集散基地。进一步提升批发零售经销模式,培育壮大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大卖场等新型业态向中小城镇延伸。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培育若干个集运输、仓储、检验、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物流企业。近期规划建设41个项目,总投资84.6亿元。

(十五)壮大生态文化旅游业。突出开发森林、湿地、草原、冰雪和少数民族风情等林区特色旅游资源,加大区域合作,构建区域旅游联盟,开发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避暑、度假、康体和健身等休闲生态养生旅游胜地。重点挖掘狩猎部落、民族文化、文化遗址、民俗风情等民族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建设北方多民族、多文化生活体验基地。围绕中俄边境景观、异域风情、界河和境外旅游资源,建设边境观光基地。重点建设一批旅游小城镇,开发一批以乡村度假为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大区域旅游通道、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建设,提高与旅游中心城镇的通达水平。加快建设不同档次的星级宾馆、绿色环保酒店、经济型酒店和家庭旅馆等,提高游客接待能力。近期规划建设58个项目,总投资405.1亿元。

(十六)扶持发展北药产业。充分利用林区“绿色药库”资源优势,发掘和传承民族医药精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营销方式,尽快形成独具特色的北药产业体系。重点发展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龙胆草和鹿、蜂等标准化种植和养殖,加大野生道地药材保护力度,建设北药特色原料供应基地。加强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积极与国内知名中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实现北药生产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产品规模化和品牌化,提升北药的精深加工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北药生产加工基地。近期规划建设51个项目,总投资140.1亿元。

(十七)培育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推进林区替代能源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切实提高清洁能源在林区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解决林区替代能源问题。鼓励企业利用林业抚育剩余物、养殖业废弃物、林区灌木、秸秆、木材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等发展生物质能源。在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若干个风电场或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偏远地区采用电网延伸、风能与太阳能互补发电等方式,解决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问题。近期规划建设68个项目,总投资799.7亿元。

(十八)加快建设矿业开发基地。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施点状开发、适度规模、综合利用、梯度增值,建设大兴安岭与黑河地区能源矿产和铜金等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伊春地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开发基地,五大连池水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地。近期规划建设101个项目,总投资492.6亿元。

(十九)集约开发能源矿产。建设区域煤炭开采与加工基地,以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支撑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重点以古莲河地区和黑宝山地区为主,在2015年之前,大兴安岭地区和黑河市煤炭产量分别达到800万吨和1000万吨,并形成连接区域内外的煤炭运输通道。建设一批煤炭精深加工项目,力争煤炭加工转化率达到70%。近期规划建设31个项目,总投资128.1亿元。

(二十)综合开发金属矿产。坚持“整装勘查、系统规划、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原则,以矿产勘探为重点,以引进矿产冶炼加工新技术、新工艺为核心,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发展铜、铁、铅锌、钼、金、银等多金属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综合利用、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实现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冶炼、加工一体化,将矿产开发业发展成主导产业,把大小兴安岭林区建设成全省生态矿业示范区。近期规划建设36个项目,总投资177.7亿元。

(二十一)高起点开发非金属矿产。依托我省丰富的石墨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抢占稀缺资源产业制高点为目标,运用高新技术,对石墨等非金属矿产实施绿色开发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中国石墨城。加快勘探步伐,从严掌控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集成高新技术,依托专业园区,建设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综合利用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小的产业集群,形成包括开采、粗选、精选、粗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的生产和应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国内、国际市场的强势品牌。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排污治理和尾矿综合利用。近期规划建设27个项目,总投资130.1亿元。

(二十二)系统开发水气矿产。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地下矿泉水资源,实施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尽快实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把五大连池等地建成知名的地下矿泉水产业基地。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矿泉水深加工生产线,研发功能性等中高端矿泉水。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把五大连池等品牌培育成世界冷泉和寒地功能性饮品知名品牌,提高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近期规划建设7个项目,总投资56.7亿元。

(二十三)集中力量建设接替产业集聚区。发挥各城镇及区域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引导林区产业向各城镇和园区集聚。完善设施,适度扩区,争取一批园区上升为国家级开发区。重点培育和建设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爱辉对俄进出口加工集聚区、伊春生态产业集聚区、鹤岗接替产业集聚区、铁力产业集聚区、嘉荫边境经济合作园区、龙江森工现代木业加工园区、九三经济开发区、宝泉岭经济开发区,形成林区接替产业园区体系。

四、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加快林区城镇化进程

(二十四)调整撤并林场(所)。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推进林场(所)撤并,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改善林区居民生活环境。到2020年,撤并林场(所)230个。

(二十五)统筹推进林场(所)调整撤并。林场(所)调整撤并要与林区的中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棚户区改造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共享和高效利用,推动林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转型,形成布局合理、集聚发展的空间开发新格局。

(二十六)优化林区城镇布局。统筹林区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构建起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林区城镇体系。做大做强加格达奇、伊春、黑河等3个中心城市,以其完善的城市功能支撑现代产业的发展,引领林区经济转型。做特做优漠河、塔河、呼中、铁力、嫩江、五大连池、北安等县级小城市,以其资源禀赋和优良环境吸引林区产业和人口聚集。做活做实新林、孙吴、通河等中心镇,为林场(所)撤并和妥善安置职工辟建文明家园。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七)加快交通设施建设。经过10年的建设,形成林区与周边地区、与中心城市以及与俄罗斯、蒙古贯通的较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到2020年,林区内部道路的通达性和外部联系的通畅性得到明显改善,制约交通瓶颈基本消除。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基本满足林区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场布局和支线航空网络。

(二十八)加快形成公路运输通道。重点建设林区通场公路、防火和专用通道,提高林区路网的养护等级。推进高等级公路、重点旅游景区公路和进出口通道及资源运输通道建设,形成上连省道、外连周边市(地)、覆盖林区的公路交通网络。近期建设鹤哈高速鹤岗经伊春至绥化段、加绥高速加格达奇经嫩江、五大连池至北安段和伊春至北安、伊春至嘉荫等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漠河机场至北极村、京加公路白桦至嫩江段、鹤岗至名山、嫩江至黑河、加格达奇至黑河、加格达奇至漠河、塔河至呼玛、嘉荫口岸延伸等公路。

(二十九)完善铁路运输网络。加强林区既有铁路扩能提速改造,根据资源开发和旅游、边贸发展需要,加快主要干线、后方通道及口岸铁路的改造和建设,尽快形成漠河等林区重要城镇至哈尔滨朝发夕至、夕发朝至的输送能力。启动新建铁路项目,提升林区对外运输能力和林区旅游的通达性。建设五大连池至北安、汤旺河至嘉荫、鹤北至名山、韩家园至呼玛至黑河铁路。实施滨洲线、哈佳线电化改造工程。实施富裕至漠河、佳木斯至鹤岗、滨北线、北黑线既有线扩能改造工程。规划研究新建黑河至黑宝山、莫力达瓦至讷河至五大连池、孙吴至逊克至乌伊岭、满归至古莲至洛古河、铁力至伊春铁路。

(三十)加大力度建设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完善机场布局。加快加格达奇机场建设,尽快启动五大连池机场建设,加快黑河、漠河、伊春机场的改造升级。在部分地区研究建设通勤机场。巩固现有航线,积极向沿海城市和俄罗斯远东城市延伸。

(三十一)推进林区电网改造。加大林区电网改造力度,尽快实现林区电网纳入区域大电网统一管理运营,提高林区电网整体供电能力,改善供电的可靠性,降低电网能耗。到2015年,彻底解决林区无电区域供电问题。

(三十二)加快林区生活设施建设。强化棚户区改造力度,争取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区内棚户区改造任务。逐步完善给排水设施,力争用2至3年时间,解决饮水供给不足和饮用水不安全问题。到2015年,林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施林区集中供热工程,在中心城市和部分小城市(镇)建设一批热电联产和生物质能源项目,逐步使林区城镇由独立供热向集中供热转变。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垃圾收集及清运系统、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厂等公用设施。

(三十三)改善森林管护和保护设施。大幅提高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防火公路密度达到每公顷5米。加强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提高林业灾害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加强林业管护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对现有木材检查站进行维修、改建和调整。加大现代高新技术设备投入,配齐执法装备。开展监测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数据处理信息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及生态监测网络体系。

六、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林区

(三十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把构建日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促进林区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对于完成政企分开改革的林区,将林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林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十五)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扶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努力降低失业率。

(三十六)逐步提高教育水平。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加快林区各类学校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林区中小学入学率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七)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素质优良的卫生队伍,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基本建立起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接轨的新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保障一体化。

(三十八)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体现文化事业的公益性。依托大小兴安岭林区特有文化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地域文化。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和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七、推进改革和开放,实现国有林区体制机制创新

(三十九)稳步推进改革。把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突破体制障碍、突破条块分割、突破部门利益、突破陈规旧习,在国家的支持下,多渠道消化改革成本,确保实现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目标。同时,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力度、推进速度与企业和职工承受度高度统一,保证现有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保证林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提高,保证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改革步骤及配套措施,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最终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衔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顺利实现“三分开”。针对各林区不同的区情特点,按照最大限度解放林区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元化的改革探索,在实践中完善、提高。采取“三步走”的方式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2011年至2012年为多元探索阶段,各林区按照三种模式进行体制改革的探索。2013年至2014年为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改革探索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集中力量探讨解决难点问题的政策措施,为实现“三分开”(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扫清障碍、奠定基础。2015年为改革到位阶段,在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林区人民受益、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基础上,《规划》区域内林区彻底实现“三分开”。初步构建起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包容性增长要求的林区管理体制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四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展对俄开放和对俄多领域合作,加强口岸与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我省林区产业升级和外向型林区经济的发展,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技术、设备、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采取股权投资、企业重组、带资承包、有偿利用、参与建设等形式,开展对俄林业合作,提升对俄森林采伐、木材精深加工、林纸一体化和劳务输出等合作层次。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合作重点项目。利用口岸通道,依托资源型、出口加工型等省内外龙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中俄综合加工园区、特色加工园区、物流经贸园区、旅游基地等园区(基地)。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四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划》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维护国家国土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高度,着眼于发挥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特点和比较优势,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求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大小兴安岭林区乃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各有关市(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动《规划》的落实。成立黑龙江省《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规划》实施实行统一的领导和组织。各有关市(地、局)、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好配套政策和具体工作方案及推进措施,切实保护好大小兴安岭林区的生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四十二)多元筹资,增加投入。用好管好国家投资,实现国家政策投资效益最大化。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打造《规划》实施的融资平台,扩大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规模。优化投资创业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规划》实施区域。

(四十三)精心组织,责任到人。实行《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建立《规划》落实的责任体系,把《规划》目标与责任分解落实到市(地)、县(市、区)和部门,每个季度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核。

(四十四)广泛宣传,凝聚力量。各新闻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规划》精神、内涵和实施成果,动员全省人民支持和参与《规划》的实施,形成促进《规划》实施的浓郁氛围和强大合力。

附件:1.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2.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3.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实施方案

4.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5.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6.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持续好转,建立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我国北方生态屏障,推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要求,通过调减森林采伐量、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建设等措施,森林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和明显增强,为林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到2020年,《规划》区域森林覆盖率由2009年(下同)的71.1%提高到73.4%。森林面积由1465.6万公顷提高到1512.8万公顷。活立木蓄积由11.4亿立方米提高到13.9亿立方米。贮碳总量由7.19亿吨增长到7.62亿吨。

二、主要任务

(一)大幅调减森林采伐量。

从2011年起,按照国家批准的“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确定的木材产量,《规划》核心区域的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黑河市所属县(市、区)的地方国有林场和森工国有林区停止森林主伐,其他县(市、区)减少主伐产量,木材产量由2009年的447万立方米调减到16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62.4%。

1.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积极落实《规划》的各项政策,将林区富余职工向森林管护、培育和抚育等岗位转移。加快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创造就业岗位。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鼓励林区富余职工自主创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林区富余职工。

2.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将林区职工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确保林区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保证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3.多途径解决林产工业原料缺口问题。开发利用境外森林资源,建立境外原料基地。与国际木材经销商建立战略联盟,为加工企业提供比较稳定的木材来源。加快原料林基地工程建设步伐,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森林分类经营。

以发挥生态效益为核心,严格管护管理国家级公益林,以经济效益为重点,科学合理地经营商品林。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方案),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面积分别为613.2万公顷、657.4万公顷,比重分别为48.3%、51.7%。

1.调整完善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对《规划》区域内的林地进行国家级公益林的补进或调出,对地方公益林和商品林进行适度调整,建立起与国家级公益林体系相一致的森林分类体系。

2.逐步完善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公益林补偿机制。建立公益林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建立起以公益林管护为主体的考核指标和监督管理办法,形成公益林管护的竞争淘汰机制。

3.逐步完善商品林经营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和完善国有林试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林业职工、林农成为商品林经营主体,形成商品林的多元产权主体结构。建立商品林林权交易机制,规范林权流转方式和渠道。加快商品林经营步伐,提高林分质量、林地利用率和林地生产力,形成后备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以定向培育为手段,鼓励经营主体与林产品深加工企业合作,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多元化经营机制,实现商品林集约经营和产出最大化。采取林纸联合、林工商一体化、企业经营等商品林培育模式,建立工业原料林、天然优质大径材和生态经济林基地。

(三)强化森林管护与保护。

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全覆盖的管护体系。对《规划》区域内的1487万公顷森林全部实行管护经营。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包括预防、扑灭、监测等内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森林火灾扑救应急体系、物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在3‰以下,监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火情监测覆盖率达到90%,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1‰。

1.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因地制宜采取专业队、职工联合或个人承包等管护形式,将管护经营责任区落实到山头地块,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林权管理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管护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坚持“管护、经营、培育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管护责任人培育森林资源,逐步建立管护责任人参与分配森林资源培育成果的新机制。

2.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以各级地方政府行政主要领导任本级森林防火总指挥的组织机构,促进防火管理规范化。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扑火队员工资待遇,进行防火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保持森林防火队伍稳定,促进其专业化。

3.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实行“远封近包”,全面立体布防。对交通不便、人员活动稀少的远山区,以封禁管护为主,将分散的林区居民相对集中。对人口相对稠密、交通便利的林农交错区、近山区,以巡护管护为主。

(四)加快森林资源培育。

按照森林多种功能利用方向,对公益林和商品林采取不同的森林资源培育措施,改善森林质量下降、生态功能不完备的现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69万公顷,封山育林350万公顷,中幼龄林抚育484万公顷、森林改建培育190万公顷、低质低效林改造376万公顷、改培优质大径材商品林78万公顷。

1.坚持造林、更新与封育相结合。充分利用规划区范围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火烧迹地、采伐迹地等无立木林地、疏林地面积,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实施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对适合封育的天然中幼龄林进行封山育林,通过采取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培育新一代针阔混交林。

2.加强中幼龄林抚育。对林分结构相对合理,郁闭度0.8以上的目的树种多、蓄积量偏高的过密林分进行抚育疏伐,实行蓄积和出材双向控制。对林分结构单一,目的树种少,蓄积量低,分布不均,有部分天窗、空地的林分,按照“间密补稀”的原则,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林木。

3.加快森林改建培育。对郁闭度0.4至0.6,林木分布不均、林下更新不良和缺少幼苗幼树的林分进行“改造型”培育,增加珍贵树种比例,合理确定树种和经营密度进行补植。对郁闭度小于0.5的残破林分、宜林无林地以及部分疏林灌丛地,进行补植补造。

4.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和优质大径材商品林改培。采取综合改造或带状改造的方式,伐除无培育价值的非目的树种,人工更新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对于坡度15度以上采伐带采用横山设置,待改造带郁闭成林后,再对保留带进行改造。集约化经营天然林商品林地,定向培育优质大径材商品林基地,实现资源培育与利用相结合,资源战略储备,短期内凸显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与建设。

加强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功能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体系。强化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的考核与评估,积极推进实施《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对部分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加快提档升级。到2020年,国家、省、市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62个,其中:国家级23个,省级39个,总面积达393万公顷,占大小兴安岭林区面积的18%,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85%。

1.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推动多布库尔、绰纳河、岭峰、盘中、北安、公别拉河、友好湿地、五大连池山口、朗乡等自然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尽快将汤原、萝北、鹤北红松林等自然保护区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

2.切实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新建库尔滨、萝北、黑龙江垦区、友好、上甘岭、五营、红星、乌伊岭、嘉荫、通河、爱辉、五大连池、逊克、新林、松岭、汤旺河等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五大连池湿地补水工程,恢复湿地12.4万公顷。小兴安岭森工林区退林还湿面积2.2万公顷,湿地生态恢复面积10.8万公顷。

3.全力推进五大连池国家自然保护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世界自然遗产的要求,继续加大景区保护和原生态植被恢复力度,加强地质科考及生物生态演替的国际对比研究,整治景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持和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4.实施水源地、界江保护工程。重点实施加格达奇、黑河、伊春、西林、红星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提高水源地环境质量。实施洛古河至名山黑龙江干流堤防及护岸工程。同时,开展冻土带保护与开发研究。

(六)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建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动态监测体系,依法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到2020年,《规划》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0%,矿山植被恢复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对大小兴安岭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治理方式,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综合治理,建设堤、坝、涵洞等水土保持设施,增强对自然灾害的防御能力,使林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明显改善。

2.整治居民生活环境和工业污染。实施中心城镇的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污水以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治理工程、电力行业脱硫改造工程和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加强大气污染的防治和节能减排,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

3.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综合治理。实行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对砂金过采区等矿区废弃地实行土地整理,恢复植被和土地功能。对已建的矿山企业,依法制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保护措施。加大省级投入,重点对大小兴安岭林区老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七)加强森林生态功能区保护与建设。

逐步调整森林生态功能区的人口布局和规模,加快构筑与生态功能区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建立起与森林生态功能区相应的补偿机制和考核体系,把森林生态功能区建设成以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产业强区。

1.引导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按照“规模适度、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环境可承载”的原则,加快构建具有林区特色的生态城镇体系,引导生态脆弱地区、自然保护区内的居民点和人口平稳有序地向基础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乡镇、村屯转移。

2.严格限制矿产开发。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提高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限制矿产开发。对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区域,科学确定开发时序,实行点状开发、集约发展。明确区域内严格限制发展矿产加工业目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现有企业,探索通过设备折旧补贴、迁移补贴、土地置换等手段,实行产业转移或关闭。

3.推进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以“低碳产业、林业碳汇、低碳能源、低碳生活方式”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低碳、绿色、生态的品牌价值,积极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路径。把大兴安岭建设成具有林区特色的国家级低碳经济示范区。

三、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组建由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工作组。省林业厅、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2

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构筑以生态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林区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奠定林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基础,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一)总体要求。

树立“保护是前提、发展是根本、产业是基础”的理念,大力培育林区“造血功能”,积极争取国家大项目和政策的支持,加快林区经济转型步伐。要以经济转型促进生态保护,立足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充分发挥林区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好、生态环境优良、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和大量吸纳就业的产业,实现由林业经济向林区经济的转型。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现代林区产业体系,主导产业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并依托产业园区形成集聚快速发展的态势,非传统木材生产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60%。

(三)重点项目选择标准。

近期(2011-2013年)项目,要求有明确项目法人主体,项目前期工作达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研以上深度、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对就业拉动较强、能够通过土地、环保和节能审批、项目产品市场预期较好。中期(2014-2015年)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发挥地方优势,有较强的经济回报能力,易吸引战略投资者。按照以上标准,近中期共规划各类产业项目437个,产业集聚园区31个,总投资匡算约1857亿元。

二、优势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

(一)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

1.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林上和林下资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大力支持发展生态产业,积极吸纳林区人口转移和劳动力就业,把林区建设成为我国北方绿色生态食品、特色畜禽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2.发展重点:扶持发展以有机黑木耳、蘑菇为主的食用菌产业和以蕨菜、黄花菜等为主的特色山野菜产业。合理保护和开发野生林产品资源,提高蓝莓、大果沙棘、榛子等野生果品的产业化水平;积极发展以有机大豆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建设全国脱毒马铃薯繁种基地和无公害大豆生产基地等;发展貂、狐、獭兔等珍贵皮毛动物和鹿、林蛙、山禽等特种经济动物养殖业,建设林区特色珍稀动物养殖基地。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97个项目,总投资251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19个,总投资104.6亿元。主要有野生蓝莓原料基地及加工、食用菌及绿色山野菜加工、松岭澳林绿色蔬菜制品、呼中千日果保健食品、图强珍贵毛皮动物养殖基地、冷水鱼养殖、漠河北极狐屠宰深加工、加格达奇生猪屠宰加工、云博经贸肉牛养殖屠宰、岭南10万亩马铃薯脱毒种植及原料基地、加格达奇马铃薯薯渣和汁水资源化、对俄绿色食品生产出口示范等项目。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29个,总投资63亿元。主要有铁力集佳牧业肉鹅养殖加工、黑龙江翔宇肉制品深加工、伊春蓝莓产业化、新青沙棘种植及加工、小兴安岭蓝莓组培及种植基地、兴安蓝莓饮品加工及基地、嘉荫白桦汁、嘉荫华玉山野菜加工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36.4亿元。主要有林区蓝靛果忍冬、中俄高纬寒地浆果种苗繁育和特色小浆果经济林种植,爱辉对俄蔬菜生产加工、燕麦深加工、酒类酿造储藏一体化酒堡、山珍系列产品,北安马铃薯淀粉精深加工、速冻绿色食品、蔬菜加工、速冻玉米加工、食用菌及山野菜加工和大豆产业集聚区,嫩江维维豆奶,九三完达山乳业鲜奶加工,五大连池景区矿泉绿色山野菜加工,逊克寒区特色浆果果茶、孙吴大果沙棘产业化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26亿元。主要有带岭黑森食用菌和山特产品、特种野猪产业开发、五味子GAP标准化种植,清河蓝莓种植,沾河马铃薯变性淀粉加工,绥棱粮食精深加工,通北脱毒马铃薯种苗良种等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4.8亿元。主要有巴彦食用菌栽培基地,木兰大果榛子基地,通河绿色食品加工,绥棱山野菜加工、蜜蜂、特种猪、马鹿、森林鸡养殖,鹤岗有机食用菌种植基地,萝北野鸡和山地鸡养殖等项目。

农垦:规划建设项目9个,总投资16.2亿元。主要有嫩江农场10万亩脱毒马铃薯、尖山农场有机大豆基地、红色边疆农场绿色食品、逊克农场蓝莓生产加工、海伦农场绿色蔬菜种植、铁力农场3000亩蓝莓种植加工、五大连池仙骊绿色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嘉荫农场食用菌加工、宝泉岭优质粮食生产基地等项目。

(二)做优林木深加工产业。

1.发展方向:坚持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壮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利用率高的林木精深加工产业。

2.发展重点:尽快形成初级产品、中端产品和高端产品各有侧重的产业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及废旧木质材料的综合利用水平,实现林木资源的多环节加工增值。在黑河、加格达奇、伊春等地扶持若干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大型木材精深加工企业,加快改造升级,提高产品加工度和档次。支持原料林基地建设,全面缓解停止主伐后木材加工业原料缺口问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通过跨国并购、跨国经营,推进境外森林资源的合作开发和利用。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36个项目,总投资103.8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43.6亿元。主要有神州北极木业板业加工、木结构建筑研发、家具生产线,兴邦公司境外阿玛扎尔林浆一体化,新林后贝加尔境外采伐加工等。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2.5亿元。主要有光明集团创业园区、铁力40万件板式家具、伊春旅游木制工艺品加工,嘉荫百绅德木业林板一体化加工、嘉荫复合地板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14.1亿元。主要有北安秸秆中高密度板,爱辉中高密度板,五大连池兴安木业,逊克层积材地板、高中密度人造纤维板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25.8亿元。主要有龙江森工集团高中密度纤维板、10万套实木板式家具、实木强化复合地板、对俄木材采伐、对俄木材综合加工、实木家具及滑雪板加工,带岭木醋液等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7.8亿元。主要有巴彦木材精深加工,鹤岗林瀚木业细木工板和卓雅木业、祥鹤木业喷漆生产线等项目。

(三)积极发展林区商贸服务业。

1.发展方向:适应林区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托中心城市、小城市和重点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便捷的商贸物流网络体系。

2.发展重点:提高加格达奇、黑河、伊春等林区交通枢纽城市的物流中转能力。在黑河、漠河等口岸城市形成集转口、过境、加工贸易、货物集散、国际商务为一体的口岸物流中心。围绕林区特色产品,构建大型跨区域绿色食品交易市场、毛皮交易市场、北药产品集散市场、木材精加工产品和种苗交易市场,形成全国林特产品集散基地。进一步提升批发零售经销模式,培育壮大连锁经营、统一配送、代理制、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经营模式。大力推进超市、便利店、专卖店、大卖场等新型业态向中小城镇延伸。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培育若干个集运输、仓储、检验、包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物流企业。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41个项目,总投资84.6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39.7亿元。主要有大兴安岭地区商贸物流、交易市场,漠河北极国际会议中心、漠河古莲综合检修厂,加格达奇安防监控系统,大兴安岭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图强、塔源、壮志商贸型城镇中转集散中心等项目。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9个,总投资6.7亿元。主要有国际物流、铁力物流大市场、嘉荫中俄互贸区、乌马河和朗乡农林产品批发物流大市场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31.4亿元。主要有黑河国际物流中心、黑河对俄果蔬物流中心和商品流通平台建设,北安贸易城和通北镇商贸物流、昌泰物流中心、赵光商贸物流中心,嫩江货运物流中心和商贸城改造、矿泉产品物流配送基地,孙吴博来德物流中心,逊克国际物流中心,爱辉商贸物流中心和农村商品物流中心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3亿元。主要有哈尔滨黑森山产品综合批发大市场(加工)园区项目,大沾河综合市场,绥棱综合商贸市场,带岭名优山特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3.3亿元。主要有鹤岗万圃源农林产品物流园和向阳区振兴广场大型超市,萝北中俄商贸城等项目。农垦:规划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0.5亿元。即山河农场商贸中心。

三、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与重点

(一)壮大生态文化旅游业。

1.发展方向:突出森林、湿地、草原、冰雪和少数民族风情等林区特色旅游资源,加大区域合作,构建区域旅游联盟,开发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景区景点和旅游基础设施,打造国内外知名的避暑、度假、康体和健身等休闲生态养生旅游胜地。

2.发展重点:挖掘狩猎部落、民族文化、文化遗址、民俗风情等民族和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建设北方多民族、多文化生活体验基地。围绕中俄边境景观、异域风情、界河和境外旅游资源,建设边境观光基地。重点建设一批旅游小城镇,开发一批以乡村度假为特色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强区域旅游通道、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的道路建设,提高与旅游中心城镇的通达水平。加快建设不同档次的星级宾馆、绿色环保酒店、经济型酒店和家庭旅馆等,提高游客接待能力。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58个项目,总投资405.1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共有12个,总投资128.2亿元。主要有漠河神州北极旅游区及配套设施和百环生态休闲旅游、图强生态旅游,塔河低碳以及鄂伦春风情小镇旅游,呼玛边境生态和兴安边境石油小镇,阿木尔蓝莓小镇风情景区和风情小镇旅游,松岭生态景区旅游,南翁河国家湿地公园,加格达奇区生态观光旅游景区,呼中生态旅游和碧水、呼源、古莲乡村旅游等项目。积极开展古莲国家冰川地质公园和呼玛国家黄金地质公园的前期工作。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185.4亿元。主要有五营等旅游基础设施、伊春林都五星级酒店和高档别墅度假村,梅花河山庄旅游度假园区、伊春自助旅游服务,伊春区达沃斯小镇、汤旺河旅游名镇及普天银河国际会议中心,嘉荫县至萝北龙江三峡界江游,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扩建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31.2亿元。主要有爱辉历史文化旅游、黑龙江民俗文化旅游、锦河关东文化旅游、卧牛湖景区、五大连池景区和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国宾馆、山口湖综合开发,孙吴省级二战遗址公园、逊克东山景区,大沾河国家森林公园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1.7亿元。主要有大青山景区、鹤立红旗森林生态旅游、鹤北生态文化红色旅游等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47.6亿元。主要有巴彦骆驼峰森林公园,海伦大峡谷森林公园,绥棱四海店镇和阁山旅游开发区,汤原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庆安望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鹤岗国家森林公园和桦春村鲜族风情生态旅游村以及名山界江风情展示区等项目。

农垦:规划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11亿元。主要有共青农场润泽升辉生态园、锦河大峡谷旅游、红色边疆农场满达文化生态旅游、格球山农场生态文化旅游、嘉荫农场旅游、柳河农场旅游、绥棱农场生态文化旅游设施等项目。

(二)扶持发展北药产业。

1.发展方向:充分利用林区“绿色药库”资源优势,发掘和传承民族医药精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营销方式,尽快形成独具特色的北药产业体系。

2.发展重点:重点发展刺五加、五味子、防风、龙胆草和鹿、蜂等标准化种植和养殖,加大野生道地药材保护力度,建设北药特色原料供应基地。加强自主创新和产品研发,积极与国内知名中药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实现北药生产技术现代化、质量标准化、产品规模化和品牌化,提升北药的精深加工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北药生产加工基地。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51个项目,总投资140.1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共有7个,总投资54.9亿元。主要有中草药野生资源保护、林格贝生物制药、北方制药、生物医药基地及加工、漠河花青素、东北亚集团二氢槲皮素等项目。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1亿元。主要有葵花药业扩建,新青区药食真菌多糖多聚体产业化示范,乌马河鹿恩堂养鹿及鹿产品加工,双丰局五味子种植及加工,伊春药业现代中药多利欣片产业化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61亿元。主要有黑河市北药种植、欧洲花楸生物制药厂、水飞蓟加工、年产1万吨维生素C、小江生物制药,爱辉山珍公司北药深加工、红豆杉栽培基地,北安北药栽培,逊克北五味子深加工及新产品开发和人参、五味子深加工,小兴安岭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嫩江北药中药饮片加工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12个,总投资7.4亿元。主要有蓝莓种苗繁育、基地,五味子种植、加工,林参间作、北药基地、平贝药材培育基地、人参种植等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4.8亿元。主要有巴彦、木兰、绥棱、庆安、汤原等现代北药种植,鹤岗东山五味子基地,宝泉制药七味刺榆颗粒等项目。

农垦:规划建设项目1个,总投资0.9亿元。即铁力农场北药种植、加工项目。

(三)培育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1.发展方向:推进林区替代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梯级水电、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切实提高清洁能源在林区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解决林区替代能源问题。

2.发展重点:鼓励企业利用林业抚育剩余物、养殖业废弃物、林区灌木、秸秆、木材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等发展生物质能源。在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条件具备的地区建设梯级水电、风电场或分布式能源系统。在偏远地区采用电网延伸、生物质能、风能与太阳能互补发电等方式,解决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问题。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项目68个,总投资799.7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268.9亿元。主要有大兴安岭热电联产和10万吨生物质固体燃料、塔河生物质能源,百万千瓦风力发电,塔河、呼中城镇风光互补照明,50万千瓦水电等项目。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367.9亿元。主要有300万千瓦风力发电、25万千瓦水电、0.1万千瓦太阳能开发,伊春市格润生态养殖大型沼气工程,西林区液化气、林场(所)生物质炭(气)化,伊春区垃圾焚烧发电、双丰生物柴油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86.1亿元。主要有黑河海澜热电厂2×25万千瓦热电联产,北安通北镇集中供热和赵光镇供热中心、杨家乡、赵光镇、二井镇秸秆气化,五大连池景区集中供热和光伏工业园区太阳能综合应用、国电龙源龙镇生物质发电、市集中供热,孙吴镇供热,市直林场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嫩江和逊克生物质热电厂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8.2亿元。主要有鹤北、鹤立、绥棱、沾河、清河等林业局风电项目。带岭林业局水电站项目。

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48.3亿元。主要有巴彦生物质固化站,鹤岗风电和人和宝泉生物质热电联产,嫩江生物质发电、萝北风电场和秸杆发电工程等。

农垦:规划建设项目17个,总投资10.3亿元。主要有锦河农场集中供热,红色边疆、襄河、龙镇、引龙河、赵光、红星、建设、五大连池、嘉荫、铁力、共青、绥棱、军川、二龙山、梧桐、新华等农场集中供热、生物质发电等项目。

四、生态矿产开发方向与重点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按照“开发一点、保护一片、发展全局”的原则有序发展生态矿业,把矿产资源开发培育成支撑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主导产业。

(一)能源矿产。

1.发展方向: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实施点状开发,适度规模,综合利用,梯度增值,建设区域煤炭与加工基地,以能源矿产资源利用最大化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支撑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

2.发展重点:以古莲河地区和黑宝山地区为主,在2015年之前,大兴安岭地区和黑河市煤炭产量分别达到800万吨和1000万吨,并形成连接区域内外的煤炭运输通道。建设一批煤炭精深加工项目,力争煤炭加工转化率达到70%。发展煤炭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同步进行环境综合治理。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31个项目,总投资128.1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15个,总投资32.3亿元。主要有古莲河露天矿扩能改造、古莲河矿井资源整合、呼玛县椅子圈煤矿和十八站鸥浦煤矿改扩建、阿木尔蛇尾湾和西林场煤炭勘测新建、大兴安岭海诺斯CDSN脱硫剂生产、大兴安岭煤制天然气和超滤吸附材料生产基地、古莲河和十八站新型型煤、古莲煤矿热电联产矸石发电、古莲矿区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6个,总投资95.8亿元。主要有爱辉区金三角煤矿和宝发煤矿及振兴煤矿扩能改造,军金和永兴煤矿资源整合,爱辉区三吉屯、建边农场、塔溪乡、嫩江农场等大型煤矿新建,罕达汽煤矸石热电联产,阿穆尔-黑河边境油品储运与炼化综合体、逊克县石油勘探等项目。

(二)金属矿产。

1.发展方向:坚持“整装勘查、系统规划、点状开发、集聚发展”的原则,以矿产勘探为重点,以引进矿产冶炼加工新技术、新工艺为核心,以林地(土地)占用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和三废排放减量化为准入门槛,重点发展铜、铁、铅锌、钼、金、银等多金属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实现矿产资源勘探、采选冶炼、加工一体化,将矿产开发业发展成主导产业,把林区建设成全省绿色矿业示范区。

2.发展重点:按照采、选、冶、加、生态保护与治理一体化思路,依托接替产业集聚区,引进战略投资者,统筹开发铜、铁、钼、岩金等金属矿产,加大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综合利用、产业链长、附加值高的项目,形成林区金属矿产开发产业体系。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36个项目,总投资177.7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13个,总投资约50亿元。主要有大兴安岭云岭矿业塔源二支线铅锌铜矿、砂宝斯岩金矿、碧水铅锌多金属矿、下嘎来奥依河上游铅锌多金属矿、偃尾山铅锌铜多金属矿、大奥鲁卡提河铜多金属矿、岔路口铅锌钼矿、富拉罕岩金矿、旁开门金银矿、八里房岩金、三十二站岩金、盘古河上游铁矿、宝兴沟岩金等项目。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约55亿元。主要有红旗山铁锌矿、铁力鹿鸣钼矿、乌伊岭高松山金矿等项目。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约62亿元。主要有争光岩金矿、三道湾子岩金矿,逊克县翠宏山铁多金属矿、阿廷河铁矿、库源富利铁矿、胜辉铁矿、东安岩金矿、库南铅锌矿、茅宝沟铁钼、霍吉河钼矿,嫩江县多宝山铜矿、关鸟河水泥用大理岩矿、文革山铜多金属矿、霍东钼矿等项目。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0.7亿元。新建鹤立林业局铁矿,鹤北林业局铁矿、岩金,沾河林业局铜、岩金及钼矿等项目。

(三)非金属矿产。

1.发展方向:依托我省丰富的石墨等非金属矿产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园区为载体,以抢占稀缺资源产业制高点为目标,运用高新技术,对石墨等非金属矿产实施绿色开发和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打造中国石墨城。

2.发展重点:加快勘探步伐,从严掌控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集成高新技术,依托专业园区,建设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综合利用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环境影响小的产业集群,形成包括开采、粗选、精选、粗加工、精深加工、终端产品的生产和应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国内、国际市场的强势品牌。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排污治理和尾矿综合利用。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27个项目,总投资130.1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9.5亿元。主要有呼玛新型水泥厂、图强珍珠岩和新林区年产100万吨水泥厂新建项目等。

伊春:规划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62.7亿元。主要有浩良河水泥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伊春市水泥制品、综合利用电厂剩余物、西林钢铁集团石灰窑、新型环保建筑节能材料、多彩和建筑外墙涂料生产项目等。

黑河:规划建设项目4个,总投资2.2亿元。主要有嫩江县英山大理岩矿、门鲁河珍珠岩、前进板桥子瓷土矿,逊克县德源化工太阳能电池多晶硅扩建项目等。

萝北:以建设中国石墨城为目标,规划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54亿元。主要有萝北南海、贝特瑞、新华锦、杉杉科技、中铁资源、立维、溢祥、维大、海达、鑫顺等石墨深加工和重质碳酸钙开发新建项目等。

森工:规划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1.7亿元。新建鹤北林业局的石墨和硅矿、绥棱林业局的石材加工等项目。

(四)水气矿产。

1.发展方向:统筹规划和开发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地下矿泉水资源,实施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尽快实现规模化开发、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营销,把五大连池等地建成知名的地下矿泉水产业基地。

2.发展重点: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整合资源,培育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矿泉水深加工生产线,研发功能性等中高端矿泉水。运用现代营销手段,把五大连池等品牌培育成世界冷泉和寒地功能性饮品知名品牌,提高国内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

3.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7个项目,总投资56.7亿元。

五大连池:规划建设五大连池矿泉城,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50亿元。主要有北大荒百万吨矿泉水、北京泰龙集团百万吨矿泉水及功能性饮品、五大连池矿泉啤酒、双泉矿泉产品、东谕20万吨矿泉饮品新建项目等。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6.7亿元。主要有樟岭和古里矿泉水厂建设项目。

五、建设产业园区

(一)发展方向:发挥各城镇及区域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引导林区产业向各城镇和园区集聚。

(二)发展重点:集中力量重点建设大兴安岭对俄经贸、黑河边境经济、爱辉对俄进出口加工、伊春生态产业、鹤岗接替产业、嘉荫边境经济等6个接替产业集聚区。

(三)近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37个重点园区,基础设施总投资177.5亿元。

大兴安岭:规划建设重点园区9个,总投资59.5亿元。主要有大兴安岭对俄经济贸易合作区,新林中小企业创业、呼中绿色食品和松岭寒带生物产业集聚区,韩家园镇、十八站镇、图强镇、劲涛镇再就业产业集聚区,漠河兴安镇综合保税区等集聚区。

伊春:规划建设重点园区8个,总投资43.3亿元。即伊春市生态产业集聚区,铁力产业集聚区,嘉荫边境经济合作园区,俄罗斯犹太自治州帕什克沃木材加工园区、伊春区循环经济园区等。

黑河:规划建设重点园区10个,总投资46.3亿元。主要有黑河市对俄林产品加工园区,爱辉对俄进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工业园区,北安工业园区,嫩江工业园区,五大连池景区矿泉工业加工园区和龙镇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孙吴工业加工示范区和奇克镇经济开发区等园区。

森工:重点建设龙江森工现代木业加工园区。其他地方林业:规划建设重点园区5个,总投资16.5亿元。主要有鹤岗接替产业集聚区和南山再就业集聚区、东山产业基地、萝北云山工业园区等。

农垦:规划建设重点园区5个,总投资11.9亿元。主要有九三经济开发区、宝泉岭经济开发区、汤原农场工业园区、长水河农场林业产业园区、铁力农场工业园区等。

六、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一)推动产业园区上规模、上层次。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规划》区域内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专业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园区,引导转型和升级项目聚集发展。积极推动林区基础条件好、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扩区或上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争取在2015年之前将大兴安岭对俄经贸合作园区、伊春生态产业集聚区、嘉荫边境经济合作园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上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以科技创新支撑林区经济转型。支持林木良种及速生丰产林营造、木材精深加工和高效利用、林特产品培植及森林食品和北药加工等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实施林业新技术开发示范工程,大力推广林业新技术,促进各级科技示范园区和特色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三)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采取企业重组、战略合作、组建企业联盟等形式培育具有竞争力和融资能力的项目主体,承载大型、综合、精深加工、外向型的项目开发。重点谋划和开发产业龙头和产业短板项目,带动产业链整体开发。积极争取国家生产力布局向我省倾斜,建设一批能发挥我省林区优势、可获得国家支持的大项目。加大政府对项目前期资金的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投资规模大、产业链延伸长、能够大规模吸纳就业的项目,招商引资,吸引战略投资者,借助外力建设大项目。

(四)充分利用《规划》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中央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快发展《规划》确定的六大支柱产业。《规划》区域内符合享受国家财力转移支付的地区,要将部分资金用于产业开发。运用种粮直补、农资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林业职工从事林业生产和种植养殖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尽快落实金融机构设立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贷款,为资源型城市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国家的优惠政策,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

(五)建立财政金融支撑体系。各级财政要辟建增量、整合存量资金,采取资本金注入、补助、贴息等形式向转型项目倾斜。组织东北地区再担保公司、鑫正担保公司、辰能担保公司等骨干担保机构与转型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为林区经济转型运用金融资金创造条件。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要针对林区企业和项目的特点,研究创新金融衍生产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建立林区经济转型公募、私募基金。推动林区企业和项目规范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国内外专业机构进行包装,推动一批转型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六)创新企业组织推动森工企业转型。针对森工系统企业分散、体量较小、投资能力偏低的实际情况,为创造条件享受国家转型专项的支持,龙江森工集团可采取基层林业局之间合资入股的形式组建股份公司,在哈尔滨周边等条件较好的地区设立森工系统专业园区,建设大型、综合、精深加工木业等产业项目,解决林业职工就业问题。

(七)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发展。严格控制在林区发展对生态和环境影响大的产业,尤其是高污染、高耗能的重化工业。淘汰关闭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无后备资源的矿山开采和加工企业,逐步减少矿山的数量。在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严禁建设矿产采掘业和加工业。

(八)坚持在保护中发展矿产开采和加工业。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发展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业,提高开采加工准入门槛。对已经进行开采和深加工的企业,要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水平,在开采、选矿、冶炼和深加工过程中,积极应用新工艺和高新技术,实行清洁生产。实行点状开发,矿产资源加工项目必须依托产业园区集约发展。

七、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财政厅、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3

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实施方案

为减轻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环境压力、降低林区行政成本、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林区中小城镇建设,促进林区人口和产业集聚,推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逐步实现经济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整林区林场(所)布局

(一)总体要求。

按照“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有利于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有利于集中建设基础设施、有利于中小城镇发展”的原则,根据《规划》关于林场(所)撤并的标准,充分考虑林场(所)管理范围的历史沿革、自然界线、地形地势和道路交通特点,科学有序实施林场(所)的调整。林场(所)调整撤并由地方政府负总责。

(二)阶段目标。

在现有基础上,到2020年调整撤并林场(所)230个。

(三)撤并标准。

1.辖区内无作业或偏远深山林业局和林场原则上要撤并。

2.每个林业局原则上保留5至8个林场,对于辖区范围超过40万公顷的林业局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1至2个林场。

(四)具体任务。

1.大兴安岭。现有林场52个(含地方林场6个),经营所18个,生态管护区(管护型林场)6个、贮木场19个。到2020年调整撤并林场8个,撤并经营所8个,撤并生态管护区4个,合计撤并林场、经营所、管护区20个,撤销贮木场3个。经营所恢复林场建制6个,管护区恢复林场建制2个。撤并调整后保留林场52个(含地方林场6个),经营所4个,贮木场16个。搬迁居民共计20303户、人口58709人。

2.伊春。将现有的218个林场(所)调整为121个,撤销99个,新建2个。搬迁23966户、人员65808人。

3.黑河。撤并国有林场(苗圃、种子园)12个,撤并6个自建经营单位,撤并后国有林场保留42个。林场职工安置搬迁8660户、31620人。

4.森工。将8林业局125个林场(所)调整到94个,撤并31个。动迁居民9898户、人口27714人。

5.农垦。41个农场的62个林场,搬迁43个,搬迁林区居民4600户、人口13800人。6.其他。汤原县将现有8个林场合并为7个,并改称为管护营林生产中心,将撤并后的林场改为营林管护站。搬迁林场居民58户、174人。

(五)主要措施。

1.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结合林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林场(所)调整撤并,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展开。

2.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林场(所)调整撤并要与林区的中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改善、棚户区改造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共享和高效利用,推动林区城市化进程和经济转型,形成布局合理、集聚发展的空间开发新格局。

3.政策引导,提供保障。通过开展林地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占补平衡,鼓励和支持林场(所)调整,促进腾空的林地得到及时整理和生态恢复。调整撤并林场(所)享受小城镇建设、西部大开发异地扶贫搬迁等政策。加强对调整撤并林场(所)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切实解决其就医、就学等生活后顾之忧。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林场(所)调整撤并的重要意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广大林业职工和居民主动参与并给予支持。

二、优化林区城镇布局

(一)总体要求。完善林区中心城市的职能,发挥中心城市在林区经济转型中的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一批小城市和重点镇,引导人口向中小城市和重点镇集聚。

(二)发展方向与建设重点。

1.提升林区3个中心城市功能。完善加格达奇、伊春、黑河等中心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对外合作等功能。积极探索林区机制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区域合作的新模式,促进林区人口、产业集聚发展,改善林区的生产、生活环境。构筑林区产业转型的平台、生态保护和森林资源管理的中心、对外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的窗口、辐射带动林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加格达奇:功能定位为大兴安岭林区的核心城市,岭东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城市,经济转型导向为生态休闲旅游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物流中心。重点建设加格达奇机场路、城市供水升级改造、热电厂异地改扩建、城市配套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燃气供气工程和东道口下交桥等基础设施项目。

伊春:功能定位为小兴安岭林区旅游中心城市,重点发展木材精深加工、森林生态旅游、绿色食品、清洁能源等产业。加快老城区改造,加强基础设施、标志性建筑、观赏性景观建设,增加城市亮点,美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知名度和吸引力,形成山水交融、社会和谐、充满活力、时代风貌鲜明的现代化旅游城市。

黑河:功能定位为中俄经贸合作中心城市和重要口岸,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边境生态旅游、能源、原材料、物流等产业。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区基础设施等工程。

2.重点扶持7个小城市加快发展。把漠河、塔河、呼中、铁力、嫩江、五大连池、北安等县级小城市建设成为发展特色产业的重点集聚区,社会、文化和教育等功能的集中地,林区人口安置的重要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区。

漠河:功能定位为边境旅游城市,以“北极村”、黑龙江源头和边境为依托,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林木产品精深加工业、对俄经贸物流业。重点建设供水扩建、供电工程、集中供热、污水治理、通信工程和对俄园区续建工程等。

塔河:功能定位为低碳经济示范城市,重要的交通节点,森林保护、生态旅游、林木产品精深加工和生物质能源转换示范基地。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中医院改扩建、集中供热热源及管网建设改造、给排水、城镇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呼中:功能定位为生态旅游城市。重点发展度假旅游业、野生浆果加工业,重点建设集中供热、给水扩建、供电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工程。

铁力:功能定位为森工城市。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物制药、绿色食品、林木制品精深加工业等产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

北安:功能定位为交通节点城市。重点发展商贸业、大宗农产品物流业、农畜产品深加工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重点推进道路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大连池(含景区):功能定位为生态旅游城市,重点发展旅游休闲业、绿色农产品加工业、矿泉水。重点推进城区内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和咨询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嫩江:功能定位为交通节点城市。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加工、农副产品加工、物流业、多宝山地区矿产品加工和生物质综合利用等产业。重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大力推进林区重点镇建设。结合局场(所)调整,在每个县(市、区)培育1至2个重点镇,建设成为林区移民的安置点、特色产业发展集中点、旅游客流集散点、生活服务基地。

综合型重点镇建设。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呼玛镇、新林镇、古驿镇,伊春重点建设晨明镇、铁力镇,黑河重点建设奇克镇、孙吴镇、多宝山镇、罕达汽镇,绥化重点建设庆安镇、绥棱镇,哈尔滨重点建设通河镇。

旅游型重点镇建设。大兴安岭重点建设碧水镇、呼源镇、古莲镇,伊春重点建设桃山镇、朗乡镇,黑河重点建设五大连池风景区、爱辉镇和龙镇,绥化重点建设四海店镇。

边贸型重点镇建设。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兴安镇和韩家园镇,伊春重点建设乌云镇、乌拉嘎镇、朝阳镇,黑河重点建设车陆镇,鹤岗重点建设名山镇。

交通型重点镇建设。大兴安岭重点建设翠岗镇、劲涛镇、盘古镇、古源镇,伊春重点建设双丰镇,黑河重点建设科洛镇、西岗子镇、通北镇。

商贸型重点镇建设。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图强镇、塔源镇、小扬气镇、劲松镇,伊春重点建设浩良河镇,黑河重点建设辰清镇、双山镇、赵光镇、双泉镇,绥化重点建设平安镇。

(三)主要措施。

1.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为指导,完善大小兴安岭林区城镇发展规划,形成中心城市、小城市、重点镇相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体系。

2.增加林区城镇建设的投入。充分考虑林区供水、供热、供气、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省级“三供两治”专项资金适当向林区城镇建设倾斜,不断增强林区城镇的功能。

3.夯实城镇发展的基础。以园区为载体集约发展特色种养加工、林木产品精深加工等特色产业,创造条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林区城镇经济实力,为城镇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支撑。

三、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旅游局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4

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和完善大小兴安岭林区基础设施,推动《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交通设施建设

经过10年的建设,形成林区与周边地区、与中心城市以及与俄罗斯、蒙古贯通的较完善的交通运输网络。到2020年,林区内部道路的通达性和外部联系的通畅性得到明显改善,制约交通瓶颈基本消除。铁路客货运输能力基本满足林区生产生活发展的需求。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场布局和支线航空网络。

(一)公路建设。

1.建设重点:重点建设林区通场公路、防火和专用通道,提高林区路网的养护等级。推进高等级公路、重点旅游景区公路和进出口通道及资源运输通道建设,形成上连省道、外连周边市地、覆盖林区的公路交通网络。

2.重点项目:建设鹤哈高速鹤岗经伊春至绥化段、加绥高速加格达奇经嫩江、五大连池至北安段和伊春至北安、伊春至嘉荫等高速公路。建设国省干线漠河机场至北极村、京加公路白桦至嫩江段、鹤岗至名山、嫩江至黑河、加格达奇至黑河、加格达奇至漠河、塔河至呼玛、嘉荫口岸延伸等公路。建设林区公路20405公里。其中,大兴安岭6000公里,伊春4484公里,黑河1783公里,森工1070公里,农垦1000公里,其他地方林业6068公里。

(二)铁路建设。

1.建设重点:加强林区既有铁路改造,根据资源开发和边贸发展需要,加快主要干线、后方通道及口岸铁路的改造和建设,尽快形成漠河等林区重要城镇至哈尔滨朝发夕至、夕发朝至的输送能力。启动新建铁路项目,提升林区对外运输能力和林区旅游的通达性。

2.重点项目:建设五大连池至北安、汤旺河至嘉荫、鹤北至名山、韩家园至呼玛至黑河铁路。实施滨洲线、哈佳线电化改造工程。实施富裕至漠河、佳木斯至鹤岗、滨北线、北黑线既有线扩能改造工程。规划研究新建黑河至黑宝山、莫力达瓦至讷河至五大连池、孙吴至逊克至乌伊岭、满归至古莲至洛古河、铁力至伊春铁路。

(三)机场建设。

1.建设重点: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完善机场布局。

2.重点项目:加快加格达奇机场建设,尽快启动五大连池机场建设,加快黑河、漠河、伊春机场的改造升级。在部分地区研究建设通勤机场。巩固现有航线,积极向沿海城市和俄罗斯远东城市延伸。

二、电网建设

(一)建设目标。

将林区电网纳入区域大电网统一管理运营。加大林区电网改造力度,增加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电系统,提高林区电网整体供电能力,改善供电的可靠性,降低电网能耗。到2020年,建立起覆盖整个林区、供电安全可靠的电网体系,彻底解决林区无电区域供电问题。

(二)重点项目。

1.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加格达奇220千伏输电线路172公里、66千伏输电线路881.8公里、新建改造53座66千伏变电站等项目。重点建设加格达奇区、塔河县、漠河县常规电源。

2.伊春。在苔青、新青各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座、伊春220千伏输变电扩建、南岔220千伏输变电、伊春至绥化兴福500千伏输变电、乌伊岭等9个区(局)110千伏输变电等工程。

3.森工。改造局、场址配电线路230公里,变电设施改造210处。

4.黑河。新建500千伏黑南变电所和220千伏西南变电所、110千伏罕达汽变电所各1座,扩建220千伏爱辉变电所1座、新建220千伏输电线路2条。

5.其他地方林业。鹤岗建设国有林场电网改造、新建110千伏变电所1座、新建输电线路3条。萝北7个国有林场供电线路改造新建16公里。巴彦新建输电线路30公里。汤原改造配电线路279公里,新建配电线路150公里。

6.农垦。改造输电线路664公里,新建输电线路195公里,新建配电设施28座。

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林区局场(所)调整和小城镇建设,重点抓好集中饮水设施、供暖设施、给排水管网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一)饮水安全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搞好饮用水水源地(水井)、给排水管网、水质净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至3年时间内解决饮水不足和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给排水工程26个,到2015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伊春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和新青区、嘉荫县、铁力市等给排水项目。森工重点建设给排水工程16个。黑河重点建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五大连池水源地改造工程、龙镇和双泉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以及保护工程等。农垦新建自来水处理厂32座,维修及新建供水管线378公里,打井52眼及配套工程。统筹建设林场(所)饮水安全工程。

(二)供热设施建设。

1.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市和部分小城市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集中建设和改造城镇供热锅炉、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逐步使林区城镇由独立供热向集中供热转变。鼓励使用保温、隔热的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住房。推广“代木能源”项目,逐渐减少林区日常生活对木材的消耗。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加格达奇2×13.5万千瓦热电联产等供热项目14个,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伊春建设2×35万千瓦热电联产、中心城热源管网改造、各区热源建设(改造)及热网改造等供热项目。铁力、嘉荫热电厂改扩建、热网改造项目。建设生物质气热联供、“代木能源”示范项目。森工改扩建供热工程8个,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垦建设集中供热工程,铺设供暖管线333公里及其他配套工程。黑河加快推进黑河、嫩江、北安、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热电联产项目。鹤岗建设2×30万千瓦热电联产、20万千瓦矸石二期热电、供热三期项目,集中建设和改造城镇供热锅炉、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萝北建设6个供热设施。巴彦、木兰、通河建设热电联产及供热管网改扩建项目。绥棱、海伦、庆安建设热电厂、热网改扩建项目。

(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实施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优化林区生产生活环境。到2020年,《规划》区域内所有县(市、区)城和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工程12个和生活、医疗垃圾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14个。伊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15个、垃圾处理项目15个。黑河建设爱辉、北安垃圾集中处理和嫩江医疗垃圾处理等项目28个。森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8个和生活、医疗垃圾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0个。农垦新建污水处理厂41座。鹤岗建设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垃圾收集及清运系统13套。通河建设垃圾处理场1处。

四、森林防火和管护设施建设

(一)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到2015年,林火监测率达到98%以上,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防火公路密度达到5米/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2.建设重点: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林火阻隔、指挥通讯、扑救能力、物资储备、航空护林、科技支撑七大体系,建设49个项目。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重点建设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防控等设施,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2.重点项目:建设检测预警、检疫预灾、防治减灾、应急防控系统,建设市级测报站147个、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48个、检疫检查站104个、除害处理站83个、药剂药械储备库89座。

(三)林业管护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加大高新技术设备投入,配齐装备。以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中心站为依托,完善监测设施设备,设立固定监测样地,开展监测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数据处理信息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体系。

2.重点项目:建设管护站3404个、资源监测站491个、监测区域中心96个、生态定位监测站237个、生态定位监测点980个。增加资源管护交通工具、档案管理、通讯设备、办公设施、人员培训等投入。增加大兴安岭8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5个一般测报站点,完善信息传输处理和数据采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远程诊断系统。

五、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规划》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将《规划》区内交通、电力、“三供两治”、森林防火和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全力推进,加快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广泛吸引和利用社会资本,积极将林区基础设施项目引入市场,通过建立规范的开发或经营公司,采用直接融资或利用BOT等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以《规划》和政策进行引导,上下结合,多方联动,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制度,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四)处理好自身努力与上下联动的关系。坚持眼睛向内,自力更生,既要充分依靠国家的支持,有效放大国家支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政策效应,更要发挥《规划》实施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林区生态工程、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如期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

六、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交通运输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哈尔滨铁路局、省机场集团、电力公司、铁路集团、森警总队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5

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建立林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主要目标。构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增强保障能力。到2015年,林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建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就业、法律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主要措施。

1.扩大社会保险范围。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其他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老工伤”人员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导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对于完成政企分开改革的林区,实行林区居民与属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优抚基本养老金水平,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的基金征缴计划,确保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将常见病、多发病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个人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持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适度增长。

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工作制度,确定符合各林区实际的救助形式、救助标准、救助内容,各林区每年落实不少于100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扶持发展残疾人事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加快完善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精神病院、孤儿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

二、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主要目标。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到2020年,林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措施。

1.依托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政策的引导作用,谋划建设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项目,以吸纳扩大林区职工就业。

2.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制度和配套政策,增强各县(市、区)和乡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支持推动创业促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以服务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为目标,统筹搞好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以政策为引导,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在每个中心城市新建和改造3至5家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3.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公益岗位,加大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职工四大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三、提高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到2020年,林区普及学前教育,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项目。

大兴安岭。重点实施45个项目: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8个、高等职业学院建设项目11个、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3个、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17个、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4个、师资培训项目2个。

伊春。整合小学3所、初中1所,维修改造中小学35所,新建设学校5所。

黑河及其他国有林区。新建项目80个,建设规模93.5万平方米,总投资13.5亿元。其中幼儿园14个,小学(含民族小学)20个,高中、中学、中心校39个,职教中心、职业技术学校3个,体育场、实验楼等设施4个。到2020年,拟建项目160个,建设规模146.2万平方米,总投资25.5亿元。

(三)主要措施。

1.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结合林区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小学根据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均衡布点,就近入学。初中依托小城镇和重点镇,规模办学。高中依托中小城市,规模效益办学。全面提高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教师业务水平。解决撤并国有林场学校的遗留问题。在中心城镇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高级中学。

2.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林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区各类学校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3.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人才。根据林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把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成面向林区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林区建设人才的基地。支持东北林业大学发展,积极为林区发展培养适用型人才。充分发挥林区职业学院的骨干作用,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办好旅游管理、森林防火、绿色食品加工、林产工业、北药、生态保护等专业,有计划地增设一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人才。

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一)主要目标。

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覆盖全林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项目。

重点将大兴安岭、伊春、黑河市级医院改造升级。大兴安岭森工林区改扩建9个县级综合医院、37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标准化卫生监督所,加强三县四区疾病控制中心及系统建设。伊春森工林区和省森工总局改扩建县级医院24个,新建林场卫生所24个,新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9个。黑河等地方林区建设16个县(市)医院及其所属乡镇卫生院(林场、农场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大兴安岭地区精神病防治院和伊春精神病防治院。

(三)主要措施。

1.建设和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以乡、村、林场(所)卫生院(所)为支撑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年增加政府对林区卫生的投入。重点用于发展卫生事业,包括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经费、卫生基础设施以及服务网络建设等。一个县(市、区)至少建好一所县级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维持其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

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网络体系(指挥系统)建设,到2015年,建成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网络(指挥系统)中心。

3.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强化信息服务职能,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在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和对服务行为、医疗质量的监管。

五、繁荣文化事业

(一)主要目标。

弘扬林区创业精神,突出大小兴安岭文化特色,构建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挖掘、保护、传承与弘扬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建立多元投资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努力构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格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文化信息资源覆盖率100%,林场(所)、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

(二)重点项目。

大兴安岭。建设大兴安岭文体中心、低碳体验馆、塔河鄂伦春风情园、漠河北极天象馆、古莲地质博物馆、加格达奇寒温带植物园以及图书、群众艺术、影剧院等文化设施。

伊春。建设伊春森林、地质和蓝莓等3个博物馆,建设冰球(冰壶)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文体设施。

黑河及其他国有林区。建设黑河市人民大剧院、黑河市群众艺术馆、中俄民族风情园、中俄冷水鱼水族馆、中俄大型原生态民族歌舞《山水风情》项目,7个文化馆、7个图书馆、7个博物馆,60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等项目。

(三)主要措施。

1.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构建公共性文化服务体系为发展重点,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实施“七大文化惠民工程”,重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各级群众艺术馆,体现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特点。

2.发展特色地域文化。以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为契机,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以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为基础,大力发展低碳文化。以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少数民族发展为纽带,大力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加强历史文物和以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民族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以大兴安岭的漠河北极村旅游区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具备边疆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和具有鲜明特点的北极文化。以冰雪资源和森林资源为优势,大力发展匠心独运的冰雪文化、森林文化。

3.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认真制定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促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大力发展报业、印刷业、广电业、演艺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精心开展具有林区浓郁地方特色的蓝莓节、北极光节、森林(旅游)节、民俗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活动,大手笔打造反映林区历史文化、开发建设文化等经典影视剧,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相关文化企业集聚发展。

4.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普及广场文化为主要形式,以健身、娱乐、陶冶情操为目的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节日文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广场文化内涵,办好节庆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依托专业团体,突出时代气息,反映群众心声,重点发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社区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六、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6

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林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主要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地方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三分开”,初步构建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包容性增长要求的林区管理体制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二)遵循的原则。

1.坚持改革方向、攻坚克难。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把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突破条块分割、突破部门利益、突破陈规旧习,在国家的支持下,多渠道消化改革成本,确保实现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2.坚持以人为本、稳定大局。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与企业及职工的承受度高度统一,确保现有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林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的提高,确保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3.坚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改革每个步骤及其各项措施,针对个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最终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衔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顺利实现“三分开”。

4.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探索。针对我省大小兴安岭地区和森工等林区不同的区情特点,按照最大程度地解放林区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元化的改革探索,在实践中完善、提高。

(三)主要内容。

1.政企分开。完善林区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健全各项政府职能,将森工企业行使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政府,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

2.资源管理与企业分开。将林管局、林业企业从现在的合一体制中分离出来,分离出来的林管局改制为资源管理机构,分离出来的林业企业全部实行自主经营。

3.经营性事业单位剥离。森工企业已建立的水、电、气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四)改革模式。

1.大兴安岭模式。根据大兴安岭林区的特殊区情,在坚持“三分开”总目标的前提下,以国家政策为保障,突出森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积极稳妥推进林区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强化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职能,推动林业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将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险、城建环卫、供热供水、广播电视等社会职能从森工企业剥离出来,移交当地政府。在国家林业局的领导下,强化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职能,推进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管与经营利用分开。加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整合优良资产,适时组建生态旅游、绿色食品、林木加工、绿色矿产等产业集团。

2.省森工总局模式。借鉴我省对垦区的改革定位,充分考虑特殊的省情林情,采取“内部政企分开”的改革模式,即“人大立法授权、政府依法派出、森工区域管理、内部政企分开”的原则,完善森工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将森工林区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加大行政授权力度。森工林区接受省直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支持森工林区实施区域管理,避免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实施“内部政企分开”的森工林业局行使国家授权的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和省人大立法授权的区域内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将林业局内部的企业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对医疗卫生等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事分离、森工托管”。水、电、气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林区的检法机关按有关文件执行。推进林业局企业经营性职能剥离分立,建立健全龙江森工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全省森林工业产业龙头。

3.伊春林管局模式。以分离企业办社会为突破口,推进“三分开”。统筹解决改革成本,先行将13个政企合一区(局)及4个林业局的文教卫生、街道环卫、供热供水、广播电视等以及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性支出从森工企业剥离出来,逐步将森工企业承担的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等政府社会事业职能剥离,实行属地化管理,纳入政府开支。企业福利性社会职能单位原则上由企业通过改革、加大分离力度将其改造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与省森工总局同步推进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五)改革步骤。

1.2011至2012年,多元探索阶段。各林区按照3种模式进行探索与实践,全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2.2013至2014年,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改革探索过程中取得的经验,集中力量探讨解决难点问题的政策措施,为实现“三分开”扫清障碍、奠定基础。3.2015至2020年,改革到位阶段。在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林区人民受益、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的基础上,森工林区彻底实现“三分开”。

(六)推进措施。

1.组织落实。《规划》区域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建具有权威性的领导机构和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统筹安排事关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合力推进改革的态势,确保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2.方案落实。《规划》区域内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林区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林区的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积极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细致严谨、切实可行的改革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重点措施,准备翔实预案,促使改革进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之中。

3.政策措施落实。重点解决改革成本问题。积极争取国家的各项配套政策,多渠道消化改革成本。森林资源管理机构运行经费按事权划分和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历史遗留包袱,争取由中央财政一次性予以解决。在改革过程中林业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三定”方案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减少经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4.专项改革落实。继续推进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管理承包林地内的采伐经营活动,引导、扶持承包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搞活林地经营。逐步完善配套改革,探索解决活立木交易市场启动、融资和林木参保等关键性问题,推进林改向纵深发展。近期争取国家批准试点面积由原来的8万公顷增加到20万公顷,逐步扩大到80万公顷。不断建立和完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承包经营的新机制,不断探索建立国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新模式。积极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推进森林资源依法有序流转,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5.企业改革落实。继续深化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抓好搞活森工企业集团所属的中小企业。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有进有退”的原则,采取改制、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优良资产。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促其关闭破产。推进森工企业的资产重组优化,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大木材精深加工、绿色特色食品、北药、森林旅游产业的整合力度,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以存量换增量。通过结构性战略调整,实现数量的快速扩张,质量的快速提升,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快在一般竞争领域国有资本退出的步伐,林业局所属的中小企业和各种服务性单位,都要通过改革推向市场,宜租则租、宜卖则卖。对一些骨干企业,要加大吸引省外、国外及民间资本投资力度,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

二、积极扩大林区对外开放

(一)主要目标。充分发挥地缘优势,积极开展对俄开放和对俄多领域合作,加强口岸与通道建设,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合作和多元化市场的开放战略,促进我省产业升级和外向型林区经济的发展,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工作重点。

1.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把对俄合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力争在较短时间取得实效,在《规划》区域内打造对俄合作新的增长极。完善中俄地区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促进相互投资。继续加强双方林业领域合作,支持森工企业在俄建设木材加工园区。集中区内外力量,加强对俄电力、煤炭等能源方面合作,开展水泥、建材等先进成熟工业技术和高技术领域的交流,推动《规划纲要》示范项目的合作建设。加快推进跨境旅游合作,促进民间交往。

2.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对俄林业合作。加强对实施“走出去”战略项目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管理,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突破各种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为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森工企业要尽快适应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幅度调减木材产量的新形势,发挥在技术、设备、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采取股权投资、企业重组、带资承包、有偿利用、参与建设等形式,开展对俄林业合作,不断提升对俄森林采伐、木材精深加工、林纸一体化和劳务输出等合作层次。积极开展对俄林业科技合作,大力引进高纬寒地优质绿化、经济树种。

3.加快发展对俄贸易。以边境贸易为基础,依托中俄边境经济合作区,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及服务贸易等,实现对俄贸易由贸易合作为主向投资合作为主转变,由商品贸易为主向商品、技术、服务贸易并重转变,由边境地区局部合作向中心城市全面合作转变,由口岸通道园区建设为主向打造口岸经济转变,由经贸层面合作为主向全方位、多层次合作转变。

4.建设高附加值林木产品出口基地。利用国内外木材资源,在沿边地区建设一批木业加工园区,开发高档家具、装饰材料、建筑构件等系列高档终端产品,并利用剩余物开发各类人造板、小木制品,切实提高产业整体效益和竞争能力。以加工园区为载体,完善上下游配套,大幅提高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程度,由输出初级产品向输出高附加值的系列产成品转变,建设国际知名的木产品加工基地。

(三)重点项目。

1.口岸建设。加快黑河、逊克、嘉荫口岸的改扩建,推进口岸海关、检验检疫、安监、道路、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增大货物吞吐能力和提高过货速度,提升口岸整体功能。加大对俄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漠河、呼玛、孙吴口岸。

2.跨境通道建设。重点推进洛古河跨境公路铁路大桥、黑河黑龙江跨境公路大桥的前期工作,形成新的常年开通的跨境通道,提高过货能力。

3.园区建设。依托主要口岸,依托资源型、出口加工型外贸龙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建设一批中俄综合加工园区、特色加工园区、物流园区、旅游基地等,促进林区与俄罗斯在木材资源、矿产资源、化工产品、蔬菜、水果等货物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和林区加工业的发展。重点建设大兴安岭漠河工业园区、嘉荫边境经济合作园区、黑河对俄林业产业园区、呼玛对俄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进出口示范区。

4.对俄合作开发项目。重点建设黑龙江兴邦国际资源投资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阿玛扎尔林浆一体化项目、新林后贝加尔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境外采伐加工项目,伊春新春木业集团森林采伐及加工、乌马河华泰木材综合加工项目和中俄永安木业加工园区扩建,黑河龙洋境外森林采伐和木材深加工项目、黑河长源境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龙江森工集团伊尔库茨克木材采伐加工项目、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主要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机制,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俄合作的指导和协调。

2.政策保障。用好用足国家支持对俄合作的各项政策,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落实工作。研究出台投资、财政、金融、土地利用、对外经贸与境外开发、人才等方面系列政策,为实施《规划》创造良好的环境。在有关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3.资金保障。争取国家采取资本金注入、补助投资、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对俄合作开发。积极参与中俄地区合作基金的发起工作,为在境内外开发木业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推动企业、民间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创新招商模式,提高招商水平,以优良的服务环境和富有竞争力的项目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者。

4.人力保障。优化人才开发体制环境,建立健全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机制。培育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通过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灵活的政策,吸引一批职业化、高素质的高级科技人才。通过招商引资,国内外大企业落地生根,集聚一批擅长经营、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专业人才。通过与俄罗斯交流合作,培养一批语言、商贸人才。通过加强自身教育培训,造就一批生产经营的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

三、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商务厅、编办、财政厅、金融办、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商务厅为组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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