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函〔2019〕73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函〔2019〕73号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13日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精神,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西藏作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重要的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我国同西方敌对势力和境内外敌对势力及分裂势力斗争的前沿等战略定位,坚定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突出新生态价值事业下的全域发展,突出高标准民生要求下的城乡发展,突出以落实为导向的治理体系建设,科学调控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承载之间的关系,落实国家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合理布局城镇体系、产业发展、公共设施等各类空间要素,走高质量惠民生的绿色发展之路。强化自治区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和对空间性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建立健全我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推动西藏自治区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社会经济及城乡建设平稳有序进行。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区各类空间性规划的总遵循,是从空间上落实国家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对一定时期内自治区全域空间发展保护格局的统筹部署,是促进本地区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规范自治区全域范围内各项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秩序、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编制市县等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基本依据,具有战略性、综合性、协调性、基础性和总体性。根据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实际,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目标,分解国家下达的规划约束性指标,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强化国土空间区际协调,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政策,提出未来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和空间组织策略。
按照中央要求,确保在2020年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支撑有力、协调可持续的自治区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推动规划编制技术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创新,为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设计提供支撑和依据。
规划期限: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二、工作内容
(一)统一规划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充分融合现有自治区空间性规划,整合和挖掘各部门各行业空间数据成果,统一基础数据、搭建信息平台。与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督机制。
(二)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落实自治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战略目标,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作为自治区全域范围内空间开发、资源配置、用途管控的重要依据。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明确自治区重点发展地区,统筹各类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推进国土空间生态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政策机制,明确相应管控要求。
(三)开展专题研究。围绕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内容,按照“跨界合作、各尽所长、统分结合”的原则,汇聚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林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文物部门等多领域权威技术团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和战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研究等共18项专题研究(见附件2),提高规划科学性,为规划成果的提炼和政策建议的响应提供扎实基础。
(四)形成规划成果。
1.形成一本规划。即《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文本及规划说明。
2.编制一套图集。在统一空间规划数据前提下,编制形成包括规划成果图、基础分析图、评价分析图在内的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图集。
3.完成18个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成果,为规划内容及其实施提供支撑。
4.建立一个规划数据库。整合梳理现状及规划阶段的各类相关数据,按照统一数据标准,依托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搭建规划数据库,支撑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
5.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健全国土空间变化监测体系,完善规划监测指标和网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
6.提出一套政策建议。研究建立适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国土空间规划标准规范和规划评估修改、实施监测、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机制。
三、工作进度安排
按照2020年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要求,紧扣启动部署、调查研究、规划编制、论证上报四个阶段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9年 11月)。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确定技术团队和合作单位,保障专项经费,组建规划编制工作团队,适时召开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动员部署会。
(二)调查研究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收集梳理基础数据和现有各类空间性规划资料,开展相关调研工作。明确专题研究要点、成果标准、承担单位,实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系列专题研究报告集。
(三)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4月-9月)。以专题研究成果为支撑,深化规划编制工作,补充开展部门和市县调研,完成规划文本和说明及图形绘制,形成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建立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四)论证上报阶段(2020年10月-12月)。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多领域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开展网上公示。对反馈意见进行补充调研,全面修改完善。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人大组织审查通过后形成成果上报稿。将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征求相关部委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后,将规划成果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
四、组织保障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主体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厅牵头,构建上下结合、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指导下开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自然资源厅组建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团队,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和审核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经费和技术保障。按照中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任务和计划安排,将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编制顺利进行。坚持开门编规划,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或委托国内顶尖、具有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验、科研技术实力雄厚、具备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联合承担具体编制工作及信息系统建设有关工作。成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技术审查、咨询论证等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与技术研讨,提高规划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自治区相关技术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规划目标和指标,提出相关政策措施。
(三)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对接自然资源部及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团队,及时将专题研究、技术规程、规划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政策制定等工作重要环节的阶段性成果向自然资源部报告。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自治区与市县联动机制,根据规划工作基础,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法,研究自治区与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传导机制,为我区全面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经验。
(四)确保数据资料安全。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数据安全等制度,规划编制和信息系统建设涉及的相关数据、图件、报告及技术资料等,非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保重要数据资料安全。
附件:1.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任务
2.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附件1: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点任务
一、开展基础调查
收集整理涉及西藏自治区的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政策,以及相关部门和市县有关基础数据和已编规划,充分了解各行业、各地方现状情况、发展战略和目标、空间需求以及相关设想,广泛征求对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有关部门)
二、开展规划评估
对《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西藏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西藏自治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西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西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西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西藏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年)》等自治区空间类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为规划编制提供借鉴和参考。(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
三、开展双评价
按照国家关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考虑土地、水、生态环境等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统筹把握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客观全面评价资源环境本底状况,明确空间发展潜力规模及分布范围,为划定“三区三线”和编制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基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四、开展专题研究
深入研究涉及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编制规划提供政策性、基础性支撑。在区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牵头,自治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下,重点做好18项专题研究。探索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制定适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11项技术规程。(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有关部门)
五、制定规划目标
根据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发展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指标体系,确定近期、远期、远景规划目标,并分解到各市,确保上位规划指标逐级落实和层层传导。(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厅等)
六、研究政策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适合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的投资、产业、财政、税收、人口、自然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城乡建设等配套政策以及绩效考核、离任审计等配套制度,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研究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保障及管理创新措施。(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文物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审计厅、税务局等)
七、编制规划成果
在基础调查、国土空间现状与形势分析、规划实施评估、双评价、专题研究基础上,开展规划方案编制,明确国土空间战略目标、格局、指标体系,优化“三条控制线”划定,统筹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制定国土空间管控规则、保障机制和配套政策。通过规划方案比选、论证,提出推荐方案,形成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评估报告,双评价报告,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等。(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八、建设信息系统
与规划成果同步完成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实现规划编制和监测评估预警全过程信息化覆盖,为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执法等提供辅助支撑,提高行政审批和监管效率,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
附件2
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清单
一、专题研究
1.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自然资源厅)
2.自治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自然资源厅)
3.面向2035的自治区发展战略与主体功能区优化研究(自然资源厅)
4.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与空间用途管制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厅)
5.自治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格局优化研究(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6.自治区耕地保护与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研究(自然资源厅)
7.自治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文物局)
8.自治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厅)
9.乡村振兴战略下的自治区农村土地利用与村庄布局优化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
10.自治区高质量产业发展与产业空间布局研究(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
11.自治区中长期综合交通设施布局研究(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
12.自治区中长期重大能源设施布局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厅、能源局)
13.自治区水资源优化配置与重大设施布局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14.自治区韧性国土与综合防灾减灾网络体系研究(自然资源厅、应急厅)
15.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安全格局研究(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16.自治区国土、矿产资源开发与布局优化研究(自然资源厅)
17.自治区国土空间特色塑造与自然保护地布局研究(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18.自治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及规划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标准体系研究(自然资源厅)
二、技术规程研究
1.市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
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
3.“三区三线”划定统筹协调指南
4.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5.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规范
6.国土空间规划制图标准体系规范
7.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8.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
9.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及成果标准
10.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1.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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