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规〔2018〕4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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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黑政办规〔2018〕4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4日









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打好转方式调结构攻坚战,紧紧扭住产业项目建设这个根本抓手,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抓环境、抓改革开放创新、抓解放思想,推动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形成新的投资增量,促进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在补短板强弱项上聚焦发力,进一步强化产业项目谋划,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盘活处置“半截子”工程项目,促进更多产业项目建成投产,扩大有效投资,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促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2018-2020年,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实现“4个1”和“1出清”目标,即滚动谋划生成储备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产业项目谋划总投资达到1万亿元以上,开工建设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建成重点产业项目投产1000个以上,“半截子”工程项目实现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产业项目谋划工程。

坚持把项目谋划生成储备作为产业项目建设的基础,创新项目谋划思路,压实项目谋划主体责任,加大项目谋划工作力度,力争三年全省滚动谋划生成储备投资2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

1.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谋划产业项目。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聚焦做好“三篇大文章”、抓好“五头五尾”,重点围绕军民融合、“化尾”“电尾”“食尾”等重点领域谋划生成储备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项目,切实增加产业项目储备数量。要坚持远近结合,以即期可发力、短期见成效、长期有带动的方向为切入点,重点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上率先出彩、在军民融合上率先破题、在原生态上率先发力,加快谋划一批食品和农产品深加工、老工业企业升级改造、生态旅游和大健康产业项目。要推动一产三产升级,在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金融物流科技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旅游健康养老文体休闲等生活性服务业方面增加项目储备,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拓展产业项目谋划路径。创新工作思路,开拓项目谋划视野,丰富项目谋划手段,增加项目储备数量。鼓励存量企业实施裂变发展培育项目,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扩量升级。围绕产业链延伸和上下游产品配套生成项目,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军民融合形成项目,提升产业项目技术水平。利用优化优质资源配置引入项目,吸引国内大型企业建设重大项目。加强与专业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合作高起点谋划项目,建设具有前沿技术的产业项目。对接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孵化项目,落地转化科技成果。

3.落实产业项目谋划任务。坚持产业项目谋划与各地经济规模相匹配原则,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等主要城市在项目谋划上要有更大担当,更好的发挥省会城市示范作用、释放中心城市带动作用,激活周边区域要素,促进区域协同发展。资源型地区要强化转型发展,煤城突出现代煤化工和非煤替代产业项目谋划工作,林区突出生态旅游、林下资源开发、绿色有机食品等项目储备。沿边地区要发挥地缘优势,突出开发外向型产业项目。按照各地2015年至2017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并考虑各地间的适度均衡,确定各地三年谋划产业项目最低目标,鼓励各地超额完成任务。
 




4.建立全省重点产业项目储备库。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建立全省产业项目谋划储备库,各地、各有关部门谋划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全部入库,对其中2亿元以上谋划项目实施台账式管理、报账式登记、动态式监测、落地式考核。加强对入库的项目可行性分析,提高项目谋划质量。每两月一次申报新增谋划项目,报送已入库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对调出的项目说明理由。加强入库项目宣传推介工作,通过报刊、电视、网站、微信、招商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做好储备项目的发布推介,吸引社会投资者洽谈对接,推动谋划项目落地建设。

(二)实施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工程。

发挥省重点产业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三篇大文章”确定高质量项目,在省级层面集中推进,三年内开复工建设省重点产业项目1000个以上,带动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1.筛选确定省重点产业项目。围绕“三篇大文章”、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增长领域等方面,突出国内有总需求增长空间和我省有供给优势、经济效益好的产业,每年筛选确定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税收贡献大的产业项目纳入省重点产业项目,在省级层面集中推进。省重点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在2亿元以上,对技术改造、食品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项目,适度放宽投资规模要求。按照项目合理建设周期安排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切实提高省重点产业项目年度投资比例,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产。

2.落实各地目标任务。按照各地2015年至2017年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并考虑各地间适度均衡,确定各地三年开复工省重点产业项目最低目标,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市地,在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共339个,年度计划投资622.7亿元。要进一步加大省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大庆石化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项目、隆鹏焦化升级改造、宝泰隆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伊品玉米深加工等项目建设。

 



3.建立“双跟踪、双考核”制度。对省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建设形象进度进行同步跟踪,按月统计监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并通过照片、视频等信息技术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年底实行“双考核”,既要考核各地省重点产业项目年计划完成情况,也对各地省重点产业项目个数和年度投资额,与当地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进行挂钩考核。

4.加强项目督导服务。建立完善全省重点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印发监测报告,及时发布项目建设动态情况。建立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按季度向全省发布省重点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省重点产业项目跟踪服务,各市地要设立工作专班,建立项目问题清单和台账,对省重点产业项目逐个研究,明确牵头服务部门,实行“一对一”服务。省直相关部门应认真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对各地申报的事项,要明确解决路径和时限,切实加以解决。

(三)实施“半截子”工程重点项目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工程。

积极盘活处置停建停产重点项目闲置资产,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年内力争“半截子”工程项目实现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

1.认真制定“半截子”工程产业项目处置方案。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停工建设一年以上或取得土地、矿产、特许经营权等一年以上未开工的“半截子”工程产业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逐个项目摸清占用土地和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停建的主要原因。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的原则,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一企一策”“一项一策”制定项目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研究多元化盘活处置模式。

2.支持“半截子工程”盘活升级。对已建设尚未完工的项目,要准确掌握投资者意愿,综合评估项目情况,通过创新条件支持企业追加投资改造、帮助企业寻找重组合作伙伴、开展二次推介招商等方式,推动项目恢复建设,实现凤凰涅槃。

3.推动盘活无望的闲置资源腾笼出清。对盘活无望和长期“占地不建”“占矿不采”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腾出占用的土地、矿产、特许经营权等资源和空间,引入有实力的新投资主体,建设新项目,实现腾笼换鸟。

(四)重点建成项目投产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近年来已建成具备投产条件的重大项目尽早投产,形成新的增长点,力争三年间建成投产1000个以上重点产业项目。

1.释放存量建成项目产能。各地要全面梳理近年来已建成,对具备投产条件但尚未投产的产业项目,从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变化、投产手续办理、企业流动资金、生产要素保障条件等方面,认真分析未投产的原因,制定问题清单,逐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推动项目尽快投产。

2.推动新建成项目按期投产。对在统计部门申报竣工而未投产的项目,各地要密切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要素准备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生产运行中遇到的困难,支持企业尽早投产。

3.建立产业项目投产推进工作机制。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安排专人与项目单位结对子,实行无间隙、零距离服务。组织召开建成投产项目协调会,围绕企业投产过程中难点、热点、重点问题,研究破解方案,完善政策措施,推动项目投产。

三、保障措施

为了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解放思想、优化环境、招商引资、园区提升、完善政策、强化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工作力度,使产业项目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一)开展解放思想行动。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紧紧扭住产业项目建设根本抓手的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和担当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深刻总结分析我省在投资、项目、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更新观念,刀刃向内进行自我变革,建立健全促进产业项目建设的体制机制。以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交流为契机,认真学习广东省的经验,对标先进省份的先进理念和做法,在思想思路层面破题,在方式方法上创新,推动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二)开展优化发展环境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改善硬环境与优化软环境并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更多的产业项目在我省落地生根。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流程革命性再造,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以作风大转变促进环境大改善,以环境大改善促进经济大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避免企业在项目谋划、建设和“半截子”工程处置过程中走弯路。加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把优质资源配置到有实力、能够在我省建设大项目、发展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建设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守契约精神,增强产业项目投资者的信心。建设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加大对在产业项目建设过程中弄虚作假、失信失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对严重违信者,纳入失信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建设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精准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环节,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严格把好产业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关。

(三)开展招商引资行动。

加大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改进招商引资手段,通过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产业项目建设。

1.加强与央企合作。加强与央企对接联系,支持央企发挥产业、技术和管理优势,谋划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各地要紧盯央企投资计划,抓好已制定规划的实施。围绕央企产业技术优势,积极发展上下游产业链,通过央企产品技术外溢,组织地方企业与央企合作,建设配套产业项目。帮助央企进一步了解各地优势和潜力,谋划生成和投资建设新项目。

 



2.加强与广东省合作。充分利用与广东省合作机制,加强省际间、对口城市间的对接,谋划高质量项目进行推介,争取落地建设一批产业项目。研究建立产业项目信息交流制度,加强我省重大谋划项目信息的对口交流,吸引广东企业家来我省投资合作。定期组织开展对口招商和合作项目对接等活动,支持引导广东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考察交流活动,推动产业项目合作。以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为重点,通过联合研发设计、生产基地建设等方式,推动建设一批两省产业优势互补,优化产业结构的重点合作项目。搭建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鼓励广东省高层次人才对口支持我省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谋划建设一批战略新兴产业项目。

3.加强军民融合。围绕军民融合共性强的海洋、太空、网络空间、新能源和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支持我省军工企业依托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强与战略投资者对接,谋划储备建设一批军民融合核心关键技术产业化、元器件生产、配套工程建设等重点产业项目。

4.加强对俄合作。围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打造跨境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带,吸引境内外投资者建设产业项目。以哈尔滨新区、绥芬河-东宁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及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为平台,积极吸引利用外资,建设外向型产业项目。鼓励和扶持企业走出去,在俄远东地区发展“种养加”项目,吸引俄罗斯企业来我省投资农产品加工项目。推动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发展,鼓励建设生态旅游、现代物流等项目。

5.开展大型招商活动。完善招商引资办法,充分利用中俄博览会、哈洽会、广交会、深交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平台,着力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推动项目线索变协议、变合同、变项目。扎实做好招商活动前的项目储备、洽谈签约等工作,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和精准性。制定招商项目线索台账,专人专责到底,跟踪问效。

(四)开展开发区改革升级行动。

认真落实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开发区建设水平,增强园区产业项目承载能力,重点推进哈尔滨新区、牡丹江国家级高新区、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区建设和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项目集聚区。高水平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明确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围绕主导产业上下游延伸,加强产业项目谋划,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通过合规“PPP”等模式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承载项目多、开发效果明显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产业园”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推动开发区新产业、新商业模式集聚。创新开发区招商模式,找准结合点,积极开展产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网络化和精准化招商。探索创新委托管理模式,加强与广东省等地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引进战略投资者开发经营开发区,建设园中园。

(五)开展政策保障行动。

1.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加强对国家政策的梳理和宣传,引导企业准确对接国家政策要求,更加精准地利用国家政策,放大政策执行效果。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力度,组织各地和企业提前与国家政策对标,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扩大中央资金争取成果。

2.完善省内支持政策措施。加大土地、环保、安全监管等领域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重点产业项目给予用地倾斜,在环保、安全生产、用能用水价格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政策。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融资、制度性交易、用工、用能、用地、物流等各方面成本。

3.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统筹现有经费渠道方式,对省级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给予补助。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强化产业项目建设组织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落实落靠推进措施,强化日常调度,严格目标考核,加快形成全省上下合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工作新格局。

1.强化组织领导。省级层面成立产业项目推进工作专班,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地)政府(行署)和省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任成员。各级政府承担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部门牵头推动,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工作推进机制。省推进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统筹协调全省项目推进工作,研究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制定本地产业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各项工作落实落靠,把压力变成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动力。省市县要建立工作图谱,实行挂图作战,对新开工项目要按季度制定开工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已开工项目要明确投资进度,加强督导考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资。加强跟踪服务和通报调度,促进全省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3.建立完善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省统计局牵头,省发改委配合进一步完善全省产业项目统计监测体系,围绕“三篇大文章”“五头五尾”建立月度统计制度,实施月通报,及时发布全口径、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以及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建立产业项目信息通报制度,按季度通报各地产业项目建设情况,推广各地推动产业项目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每年对各地产业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

4.强化产业项目目标考核。将产业项目建设情况考核纳入年度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核,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与各地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进行挂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连续考核靠后的市地要约谈相关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全省产业项目建设考核机制,对产业项目谋划、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半截子”项目改造升级和腾笼出清、促进建成项目投产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以2018年情况为基数,从2019年起对哈尔滨新区作为独立单位进行考核。强化正向激励,每年对考核排名前五位的市地和前十位的县,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市地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研究建立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激励机制,激发调动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产业项目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汇总表(按责任主体分类)


2.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汇总表(按三篇大文章分类)

3.2018年省重点产业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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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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