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规〔2018〕4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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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黑政办规〔2018〕41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6日













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





(2018-2020年









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强调,“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黑龙江省地处东北黑土区核心区域,典型黑土耕地面积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的56.1%,主要集中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和《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的任务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全省黑土地保护开发利用专题会议精神,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做好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工作,更好地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把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打好净土保卫战,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加强农田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珍贵资源,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基础,打造非转基因和有机品牌,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用养结合、保护利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统筹粮食优质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以黑土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为重点,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确保黑土耕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推进多种保护利用模式的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有效衔接相关投资建设规划,集中资金投入,推进连片治理,做到建一片、成一片。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突出黑土耕地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使用有关耕地保护的项目资金。注重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作物秸秆还田面积达到8000万亩,深松整地面积达到6000万亩,有机肥施用量达到2000万吨,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建设面积1000万亩,其中落实国家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面积420万亩。

示范区通过农艺、农机、工程、生物等综合配套技术措施,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黑土耕地质量,通过机械化、水利化、科技化、信息化综合施策,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耕地质量平均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05个百分点以上;旱田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风沙干旱区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2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达到20厘米左右。

二、保护区域与技术路径

根据黑土耕地的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风沙干旱和水田等4个类型区,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重点保护。

(一)平原旱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三江、松嫩平原中东部,主要土类为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白浆土。该区地势平坦,土壤有机质普遍下降,耕作层不优,犁底层变厚,土体构型不良;玉米连作土壤养分偏耗大。

主要技术路径:建立以玉米-大豆为中轴的二二制或三三制科学轮作制度;实施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采取种养结合,发展畜牧业,增加有机肥施用,培肥地力。到2020年,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0.1个百分点,耕作层厚度达到30至35厘米。

(二)坡耕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和老爷岭等浅山区向低平原过渡带。该区域自然土壤属性为黑土层薄,土体砂砾较多,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

主要技术路径:采取横坡打垄、垄向区田、修筑地埂植物带、梯田等措施,固土保水;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免耕覆盖等技术措施,培肥地力。到2020年,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0.05个百分点,耕作层厚度达到25厘米以上。

(三)风沙干旱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西部,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黑钙土等。该区风蚀严重、干旱,土壤结构不良、保水性差、肥力低,作物单产水平不高且不稳。

主要技术路径:强化农田林网建设,防风固土;扩大秸秆覆盖免耕等保护性技术措施,防风保水;加大有机肥投入量,提升地力;推广节水灌溉措施,保护利用地下水。到2020年,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0.04个百分点,耕作层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

(四)水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及松嫩平原中南部。土壤类型主要以草甸土、沼泽土、低地白浆土、水稻土为主。该区土壤结构不良、透水性差、养分低;土壤酸化加剧,井灌区地下水位下降。

主要技术路径:严格控制井灌稻种植规模,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田间节水、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水稻秸秆还田,培肥地力;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节约用水。到2020年,耕地土壤有机质提高0.05个百分点,耕作层厚度达到20厘米左右。

三、重点工程

(一)耕地保护工程。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机制,坚持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管理。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建设用地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主要用于土地复垦、苗床用土和改良中低产田。

2.在“两区”优先开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开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高产稳产“两区”,巩固和提高“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将“两区”耕地的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加强“两区”耕地用途管控,确保“两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3.加大水土流失治理。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措施相结合,防止黑土耕地退化。西部风沙干旱区域,重点防治土壤风蚀,固土培肥,提升耕地蓄水保墒能力。减少土壤耕作次数,实施地表覆盖及保护性耕作,采取种植覆盖作物、秸秆全量覆盖或者碎混还田;采用免耕播种机原垄卡种、大垄或平作种植;采取深松与耙地结合的“少耕”耕种方式,减少土壤扰动,逐步建立土壤良好结构。对松嫩平原漫川漫岗耕地,采用深松耙地的保护性耕种方式,增加土壤库容量。实施秸秆直接覆盖还田,减缓地表径流形成的水蚀。缓坡耕地实施地埂植物带、横坡垄作、垄向区田及免耕覆盖等保土耕作措施;坡度大的区域,采用以梯田、地埂植物带、暗管排水、营造坡面防护林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对耕地中的侵蚀沟,采取沟头修筑跌水、沟头埂,沟底修筑谷坊,沟坡营造水保林等措施;对小型沟可以采取填埋技术措施,恢复耕地。对东南部低山丘陵区耕地,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以坡耕地改造和侵蚀沟治理为重点,配套保护性耕作、坡面蓄排水体系、生态修复、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工程建设,建立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

1.推行科学轮作。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落实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任务,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耕地轮作技术模式,推进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以大豆为中轴作物,推进种植业结构的科学调整,加快建立米豆薯、米豆杂、米豆经等“三三”轮作制度,发挥大豆固氮作用,实现均衡利用土壤养分,恢复和提升地力,实现土地用养结合和各作物均衡增产增效。

2.推行深松(耕)整地。在不破坏土壤结构和地表植被的情况下,以渐进打破犁底层为原则,疏松深层土壤,提高天然降雨利用率,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减少地表径流,防止水土流失。秋季根据当地土壤基础条件和降雨量特点,用大马力拖拉机带专用深松机实施整地作业,深松方式可选用局部深松或全方位深松,机械化深松作业间隔为3年一次,作业深度30至35厘米,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建立“土壤水库”,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

3.实施秸秆还田。按照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旱田采取在秋季收获后秸秆粉碎抛撒田间状态下,实施机械翻埋模式、覆盖模式、机械灭茬及联合整地碎混模式等方式实现作物秸秆还田,增加土壤碳储存和腐殖质,恢复土壤团粒结构,改善土壤板结性状。水田采取在秋季利用水稻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切碎装置,收获水稻时直接将秸秆粉碎还田于土壤表面并翻埋土中,或春季直接泡田施用腐熟剂搅浆整地。到2020年,示范区全面普及秸秆还田技术。

4.扩大有机肥施用。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通过将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生产有机肥,逐年增加施用量,稳步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土壤养分及有益菌群数量,形成有利于作物根系生长发育的土体结构,促进土壤养分释放利用,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对畜禽粪便处理设施改造升级,鼓励其与种植合作社对接,将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便还田利用。引入第三方处理企业,通过市场化运营模式,在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将畜禽粪便肥料化生产,通过专业机械施用到农田或作为商品有机肥销售。鼓励市县加大对有机肥使用的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种植户和第三方专业化企业生产、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偿性,引导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造和足量施用有机肥,大力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农民不想用、不愿用的问题。同时,发展一定数量的绿肥,通过绿肥肥田,绿肥喂养畜禽,使其粪便还田,扩大有机肥源。

(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1.实施农业“三减”行动。深入实施减化肥、减农药、减除草剂农业“三减”行动计划,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做到有机、无机与生物肥相结合,大量与中、微量元素相结合,推广应用分期、分层及侧深、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技术,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要进一步扩大病虫监测点覆盖面,提升科学防控指导能力水平,大力推广生物、物理等绿色防控技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和环保剂型,更新施药装备,推进喷头和喷头体的更换,开展专业化防治,按照防治指标,科学、规范施用农药,减少盲目打药和农药浪费,提高农药利用率。到2020年,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植保机械作业实现全覆盖,化肥施用量比2017年减少10%,除草剂用量减少5%以上,化学农药用量与同等病虫害发生年份相比下降1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5%以上。

2.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市场主体回收、专业机构处置、公共财政支持”的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严格落实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农药生产经营者建立销售回收台账,农药使用者不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各地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本地的农药废弃物回收模式,切实推动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奖励制度,实行统一无害化处置销毁。建设乡村农药清洗及废弃物回收网点,推行精准配药、包装物清洗回收、农药残液集中无害化处理,净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

3.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处理。把农用残膜回收处理作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实施地膜新标准,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农田残膜可回收。建设农田残留地膜回收网点,试点地膜覆盖减量化、地膜产品标准化、地膜捡拾机械化、地膜回收专业化、残膜回收利用片区化等“五化”利用模式。扶持发展地膜回收加工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补贴地膜收集消化成本,促进地膜回收加工利用。加强地膜回收机具研发和技术集成,推动形成区域地膜机械化捡拾综合解决路径。在农膜使用重点区域开展农膜回收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建立废旧农膜收储运和加工利用体系,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四)水利化建设工程。

1.加强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加快三江平原14个灌区一期工程、尼尔基引嫩扩建一期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旱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立高效利用的蓄、引、提、调相结合的供水系统。依托灌区骨干工程,实施田间配套建设,统筹布置固定渠道,提高灌溉渠道质量。优化灌溉布局,调整用水结构,大力推进地表水置换地下水,科学利用水资源。水田区东中部地区灌溉保证率在80%以上,西部干旱地区保证率在70%以上,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水田区排水标准达到十年一遇,旱田区达到五年一遇,其他地区达到三年一遇。实现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田间工程配套率达到80%以上,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产出率明显提高。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达到绿色生产规范要求。

2.发展节水灌溉。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本前提,以水定需、量水而行,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合理确定农业发展目标和农业生产布局。在水资源超载区,退减不合理灌溉面积。不同部门投入的取用地下水建设项目,必须申请办理取水许可。严格控制井灌稻发展,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旱地耗水作物种植,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发展喷灌、滴灌、坐水种等节水灌溉技术,转变用水方式,解决旱作区农田季节性干旱问题。到2020年,示范区全部做到旱能灌、涝能排。

(五)农机化建设工程。

1.推广全程机械化。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全面提升作业机械动力、作业效率和质量标准。发挥农机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推广和使用,装备大中型动力拖拉机、秸秆粉碎机、翻转犁、免耕播种机、深松整地机、有机肥抛撒车等配套农机具,提升农机装备配套水平,主要农作物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

2.提升农机化新技术应用率。玉米重点示范推广秸秆还田耕种及保护性耕作新技术、大垄密植高产机械化新技术,在秸秆还田播种、少免耕、机械定量追肥、机械高效植保和籽粒收获等技术方面实现大的突破。水稻重点示范推广钵体育苗机械插秧提质增效机械化技术、高速插秧及侧深施肥节肥增效机械化技术,在高留茬搅浆整地、智能规模化育苗、航化绿色植保、低温调制烘干等技术方面实现大的突破。小麦重点示范提质增效综合机械化技术,在平作精细整地、精量播种、定量施肥、航化植保和机械喷灌等技术方面实现大的突破。大豆重点示范密植栽培综合机械化技术,在深松整地、大垄及窄行密植播种、机械高效除草等技术方面实现大的突破。马铃薯重点示范综合机械化创高产技术,在大垄秋深松整地、机械精量播种、高效超低溶精准施药、联合收获等技术方面实现大的突破。

(六)田间配套建设工程。

1.完善农田输变电设施设备。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依托农电改造骨干工程,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电井以及信息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

2.完善田间路网。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固定或移动附属设施。原则上以现有路改造提高为主,适当拓展连通路和断头路,满足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产品运输需要。

3.实施土地平整工程。按照田、水、路、林整体配置和农机生产要求,适当调整田块规格,开展田块田面平整,削高填低等,完成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项任务,使田块规格达标,耕作田块平整,连片成方。

(七)农业信息化工程。

1.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省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覆盖主要土壤亚类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按照每1万亩栅格化设置耕地质量监测辅点。利用现有设施条件,建设田间监测小区,补充一批专用设备,实现自动化监测、远程无线传输和网络化信息管理。

2.完善生物灾害监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反应快速、用药减量、作物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代植保体系建设。扩建全省抗病性监测中心,建设监测信息接收管理平台,开发完善病虫害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平台和预测预报系统。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强化市、县两级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检测机构建设和认证步伐,建立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化水平。

(八)农业生态建设工程。

1.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结合“三北”防护林建设,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建立高标准农田的绿色屏障,防止风蚀水蚀。重点推进风沙干旱区域网格化防风林带建设,逐步解决我省西部耕地风蚀严重问题。

2.推进退耕还林还草。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十五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制定退耕计划,逐步还林、还草。在十五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3.加强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通过开展营造防风固沙林(草),防止沙化耕地发展,同时采取增施有机肥料、改土剂等措施改良土壤质地,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和供水供肥能力。采取开挖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建立科学灌排渠系,防止发生次生盐渍化。轻度盐碱地可种植水稻,做到以水压碱。

4.建立现代耕作制度。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建立科学的耕作栽培制度,提高良种、良法、良田、良机的配套融合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围绕绿色生态农业发展,结合“三三”轮耕制度,重点推广“一翻(松)两免(卡)”耕作模式。“一翻”指秋季玉米收获后,秸秆粉碎长度不大于10厘米,均匀抛撒田间,用大型拖拉机牵引翻转犁进行全量秸秆翻埋还田,耙后起垄,春季垄上精量播种作业。“两免(卡)”指在前茬玉米秸秆全量还田基础上,采取连续两年免耕原垄卡种,用免耕播种机直接在有作物秸秆和残茬的地表一次性完成开沟、深施肥、播种、覆土、镇压复式作业,用低毒低残留的化学药剂或机械中耕控制杂草、病虫害,减少土壤风蚀、水蚀,提高土壤肥力和抗旱能力。从第四年开始循环耕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省里成立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农业、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林业、畜牧兽医、开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建立黑土耕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负责黑土耕地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推进落实。省农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黑土耕地保护工作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组合出拳的工作机制,确保黑土耕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扶持。统筹安排使用各级投入的涉农资金,用于黑土耕地保护工作。推进深松机械、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械、有机肥抛撒机械等农机购置敞开补贴。支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大对黑土耕地保护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将黑土耕地保护列入重点投资领域,优先安排和实施,落实金融、税收、贷款等扶持政策,加大黑土耕地保护力度。

(三)完善科技支撑。集合中直及省内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诸多基层科研站点的科技力量,建立黑土耕地保护技术产业体系,形成黑土耕地保护科技创新队伍,为黑土耕地保护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实现科技成果共享。统筹利用黑土保护相关资金,用于黑土耕地保护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不断提高黑土耕地保护技术水平。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项目,提高各类农业农村人才黑土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水平。整合我省现有的农业监测资源,进一步完善黑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逐步构建黑土耕地保护云平台。

(四)发展规模经营。加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有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耕地保护创造条件。

(五)创新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省级指导、地方组织、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建设任务的项目实施机制,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服务运行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鼓励第三方社会服务组织参与黑土耕地保护。通过补助、贷款贴息、利用现有基金以及先建后补等方式,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引导商业性经营资本进入,调动社会化组织和专业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六)强化监督评价。严格落实《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强化各级政府、广大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履行保护黑土耕地的责任,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对地方政府履行保护职责开展考核。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黑土耕地保护效果评价。





图解地址:http://www.hlj.gov.cn/zwfb/system/2018/08/28/010882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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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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