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办发〔2020〕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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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2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2日








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9〕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形势


当前,我省体育工作以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南建设为主线,深化体育领域改革。群众体育坚持“大群体”工作格局,以活动和场地建设为驱动,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实施,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竞技体育坚持走集约发展、精兵之路,以转型发展和项目结构优化为驱动,综合实力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青少年体育坚持办样板工程、特色项目,通过持续实施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四强”(强县、强校、强项、强人)工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成效明显,青少年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育产业坚持融合发展,以壮大规模、提高总量、丰富供给、完善市场为驱动,逐步形成以体育本体产业为主、多业并举的发展格局,近几年体育产业总规模以年均13%左右的速度增长,体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体育文化坚持以新时代新思想为引领,通过打造精品文化工程,将体育文化与体育旅游、全民健身、体育宣传相融合,推动湖南体育文化繁荣兴盛。

但总体上看,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与建设体育强省的战略指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还不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仍处在较低水平;体育训练设施条件落后,优势项目偏少,竞争面较窄,后备人才建设渠道匮乏,高水平教练员短缺,三大球水平低,体育职业化程度不高;体育产业总体规模不大,融合推进不够,配套扶持政策没有跟上,刺激体育消费的动能不足,制约了体育市场主体发展;体育文化传播与参与不足、大众对体育文化普遍认识不足。这都是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建设体育强省要着力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建设体育强国的总体要求,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充分彰显体育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提供强大正能量的综合功能与多元价值。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推进湖南体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体育事业的精神和要求,对标对表国家建设体育强国的总体要求,把湖南体育的发展规划统一到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上。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体育需求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公共体育服务有效供给,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解决体育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体质,增进人民福祉,提高生活品质。

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题,补强薄弱环节,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制约湖南体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难题。深化体育改革,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培育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

坚持统筹推进。准确把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体育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协调发展;坚持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加强欠发达地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体育协调发展;坚持推进体育产业各业态全面发展、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我省体育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中西部地区前列,具有湖南特色的体育强省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群众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群众身体素质稳步提高,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17%。构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以上。符合省情、特色鲜明、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惠及全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体教融合持续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完善,业余训练质量明显提高。项目结构不断优化,参加全运会决赛阶段比赛的项目数量由目前的16个左右提升至21个左右,职业体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争取10名以上运动员参加奥运会4—8个项目的比赛,在奥运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全运会保持中西部地区领先位置。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体育产业市场活力充分释放。进入体育产业的社会资本显著增加,体育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体育产业总体规模不断提升,体育消费水平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布局进一步成型。到2030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50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平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2%,实现2家以上体育企业上市,体育产业从业人员数量达50万人。

体育文化影响力大幅提升。保护传承优秀体育传统文化,培育运动项目文化,打造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传播奥林匹克文化,把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理念融入到体育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

体育改革保障和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市场化、社会化为导向的体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竞技体育职业化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体育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全社会重视支持体育发展的氛围浓厚,体育发展科学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切实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主要任务

(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1.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公共体育服务新方式,加快建设构建标准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制定我省公共体育服务标准,支持各市州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标准,建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开展体育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三级联创活动,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区、城乡、行业和人群间的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提高我省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资源互联互通。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助力健康湖南建设。全面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省、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全民健身经费随国民经济水平提升逐步增长。推进政府购买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业务。依托专业体育医疗机构和运动休闲基地探索建立运动康复产业园。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与民间、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户外运动求助体系。

2.加快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按照“分级负责、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和“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科学编制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将用地布局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加强县级全民健身中心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全民健身室外路径和农村行政村(社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逐步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有序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逐年提升。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监管体育设施,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经常性、普遍性、趣味性的全民健身活动,丰富活动供给。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开展健身走(跑)、工间操、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击剑、汽摩、马术、网球、射击、攀岩、射箭、电子竞技、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健身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扶持和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

创建“一县一品”全民健身主题特色品牌活动。打造“江(湘、资、沅、澧等)、湖(洞庭湖、东江湖、柳叶湖、清江湖等)、山(武陵山脉、雪峰山脉、崀山、衡山等)、道(潇湘健身步道、茶马古道、岩道水道驿道等)”四个具有湖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国家体育总局实施“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和“北冰南展西扩东进”计划为契机,推动湖南百万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

 



4.健全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全省各级体育总会建设,积极发挥体育总会在指导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方面的作用。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在全民健身管理中的作用。逐步健全体育社会组织,力争县级以上地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100%的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建有体育社会组织,100%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5.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倡导科学健身理念,通过多种模式、多种载体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指导群众进行科学健身活动。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推广“运动处方”,注重促进科学健身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性研究,研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不断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到2030年,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23人。加快互联网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进覆盖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健身互动社交、健身咨询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等服务的全民健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信息化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6.保障特殊群体基本体育权利。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特殊群体参加体育活动的保障体系,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科学指导等保障服务。

(二)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保持中西部地区领先地位。

1.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树立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竞技体育多元功能和社会综合价值。坚持和完善竞技体育举国体制,逐步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竞技体育发展理论、训练理念、技战术、组织管理等研究和经验总结,推动创新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完善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办赛积极性,建设品牌赛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融合统一。

 



2.优化运动队项目结构布局。动态调整奥运争光项目、全运夺牌项目和集体球类项目的组成,明确优势与潜优势项目、重点与一般项目,实施分类指导。在项目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项目发展的方向和思路,做大做强奥运争光项目,保持和巩固优势项目地位,促进潜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不断增强奥运争光项目的核心竞争力。重视训练理论建设和实践创新,坚持人才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不断提高教练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教水平,着力培养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优秀尖子人才。强化竞争机制,加强训练创新,做强做实举重、水上、摔柔跆、田径等优势项目(群),制定羽毛球、体操、射击、游泳项目振兴计划,增加适合湖南开展的竞技体育项目。采取跨界跨项选拔人才的方式输送人才,通过联合培养、委托培养、联合组队的方式参与冰雪项目赛事,逐步提高竞技水平。

3.推进职业体育改革发展。积极探索符合湖南实际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全运、持续发展的原则,鼓励和支持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球等项目成立职业俱乐部并逐步发展壮大,重点扶持1—2个高水平职业俱乐部,积极参与国际国内职业体育竞赛。开展以足球、篮球为主的各项赛事活动,提升其综合竞技实力。优化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环境,形成政府引导、规划科学、依托市场、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运转高效的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我省职业体育有序发展。

4.提高运动队保障服务水平。紧密结合重大赛事备战参赛需求,加强体育科研基础条件建设,优化科研服务功能。加强对科学选材和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难题。继续做好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生物档案建立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和杜绝使用兴奋剂。加强专业运动员的医疗保障,主动与专业院校、专科医院进行合作交流,全面提升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实力。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和专业运动队运动员文化教育,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培养体系,全面提高运动员综合素质。认真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进一步健全运动员收入分配等各项保障和激励机制。

(三)增强青少年体质,加强后备人才培养。

1.以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深化体教融合,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体育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加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开发适合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打造全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样板工程,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系列活动,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对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行测试报告书制度和公告制度。因地施教开展各类体育活动,大力推广足球、篮球、排球等学生喜欢的体育项目,扩大校园覆盖面,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广泛开展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探索利用学校资源承办高水平青少年体育竞赛。

2.以各级各类体校为重点,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大力构建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为重点,以学校体育场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载体,以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为手段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探索培养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评价机制。加强和促进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深化体育俱乐部创建工作。

加强和巩固青少年训练基础,制定湖南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规划重点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布局。加强县级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做大做强省级体校,支持发展市州体校,扶持县级特色体校。健全教练员培训制度,完善教练员准入制度,逐步建立基层体校教练员到优秀运动队跟队和省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到基层体校挂职任教等制度,加强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的培训。

 



3.以改革、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为重点,促进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渠道畅通。逐步完善以培养、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为目的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制,改革创新省级青少年体育锦标赛竞赛办法,推动形成更多青少年体育竞赛平台。规范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管理工作,完善青少年运动员信息数据库,严格青少年运动员资格审查,加强参赛资格管理,有效杜绝青少年体育竞赛中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好省运会和省中学生运动会。

(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升级。

1.打造完备的体育产业体系。加快形成“功能完善、门类齐全、产品丰富、服务优质、具有湖南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实现体育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开发竞赛表演市场,培育若干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本土化国际国内品牌体育赛事,重视职业体育赛事的品牌运营;大力发展传统型体育运动项目和具有消费引领型的新兴体育健身项目,有效扩大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市场供给;大力发展运动员经纪、赛事组织、体育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培育一批运作规范、信誉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以生产户外体育用品、体育服装、体育健身器械为主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树立“湖南制造”“湖南智造”品牌形象。

2.促进体育消费升级。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培育体育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体育消费氛围。打造各类体育综合服务体,加强便民体育设施建设,拓宽体育消费空间和维度。探索体育场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提高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和运营效益,扩大体育消费。积极实施“体育+”工程,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提供体育消费服务,进一步丰富体育消费业态。

3.合理布局体育产业。加强我省体育产业发展顶层设计,鼓励各地依托城市形态、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规划体育产业空间布局,集合优势资源打造助力“智慧城市”“宜居城市”建设的体育综合服务产业集群和体育装备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打造展现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的体育旅游产业和户外运动产业集群,打造具有消费引领带动作用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集群。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

4.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互联网新技术的应用,实现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协同增效。鼓励体育与健康、文化、旅游、制造、农业、传媒等产业融合,促进健身康养、体育文化、体育旅游、体育高科技高智能制造、体育休闲农业、体育食品、体育传媒、体育保险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实体经济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创新生产方式、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促进体育产业转型升级、提质扩容。

 



(五)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体育文化影响力。

1.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体育湘军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大力弘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发掘湖湘文化的体育元素,将体育湘军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包括体育精神在内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2.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和推广优秀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和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统体育文化中蕴含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充分吸收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加强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重视对武术、气功、体育养生、龙舟、棋牌等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积极传承优秀中华文化和文明成果。加强体育史料和书籍的编撰工作,编写《湖南体育大辞典》《湖南体育志》《湖南体育年鉴》。

3.加强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挖掘提炼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核心的项目文化故事,形成具有不同运动项目特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符号。树立具有优秀品质和优异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形象,组织运动队和体育明星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传播运动项目文化,树立正面、积极、向上的社会形象。以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为平台,举办以运动项目为主要内容的文化活动、文化展示,营造体育赛事活动的文化氛围,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开展以运动项目历史、运动训练竞赛、群众健身活动为主题的文学、摄影、视频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文化产品。

4.传播体育正能量。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体育参与意识。大力塑造先进典型,讲好湖南体育故事,传播湖南体育声音。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新媒体建设,提高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构建体育宣传大格局。加强和扩大对外体育文化交流,组织优秀运动队伍和知名体育人物参加社会活动,提升湖南体育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政策措施与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加强体育与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体育强省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政策举措,落实责任分工,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积极支持群团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加强协调领导,推进体育工作开展。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体育活动向基层延伸、向末端拓展。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深化体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体育机构职能体系,推进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完善购买服务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建立健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体系。

(三)全面深化依法治体。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将重大体育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积极配合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提升体育执法工作水平。加大体育立法和政策研究力度,完善体育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善体育统计制度、标准和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以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产业发展为重点,加快地方体育标准的制定,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体育领域资源全面开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发展。加快推进体育系统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逐步把社会能自行解决、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职能转移给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推动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在竞赛组织、技能培训、健身指导等方面参与市场运作,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五)落实体育相关政策。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落实体育税收政策,加大体育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体育企业股权融资和发行债券,建立体育企业上市挂牌储备库。加大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投入,安排体育专项引导资金推进体育产业和事业发展。加大体育龙头企业资金扶持。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加强体育行业规范和监管措施,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体育事业发展经费。



附件:湖南体育强省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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