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21〕1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2-12 02:24:21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鄂政函〔2021〕13号







黄冈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黄冈政文〔2021〕2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意见的函》收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20〕6号)及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湖北黄冈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更名后,学校举办方、办学地址、教育教学业务归口关系等保持不变,原学校权利义务、相关协议履行等由新学校承接。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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