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19〕13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设置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
鄂政函〔2019〕132号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设站收取通行费的请示》(鄂交投文〔2019〕26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通行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的机动车辆收取通行费。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起于洪湖市新滩镇新滩口村,止于监利市柘木乡赖家村,路线全长94.790公里。
二、根据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有关要求,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设立匝道收费站3个,站名由北至南依次为大沙湖收费站、洪湖收费站、螺山收费站,均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三、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按一型车0.76元/车公里、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0.12元/吨公里执行(具体收费里程和收费标准附后)。自通车之日起开始试运营收费,收费期暂定30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报告后一个会计年度内进行成本监审并核定正式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
四、根据有关规定,通行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的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交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五、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属经营性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属经营性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
六、收取车辆通行费必须按规定设置收费公告栏,公布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附件:
1.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收费里程表
2.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
3.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