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函〔2019〕9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的通告
鄂政函〔2019〕97号
孝感市、随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规定,为保证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涉及广水市和安陆市,工程占地范围如下(工程轴线坐标附后):
(一)广水市长岭镇新庵村、五一社区、永阳社区、土滩铺村、狮子山村、横山坡村、菜畈村、徐寨村、平林市村、肖桥村、锣鼓田村,安陆市洑水镇社庙村、文桥村、杨桥村、横山村、刘畈村、金店村、坝堤村、洑水村等输水线路轴线两侧各50米内区域。
(二)广水市长岭镇建设村输水线路轴线两侧各350米。
(三)安陆市府城街道赵河村,烟店镇周桥村,洑水镇望城村,安陆市经济开发区吴棚村、徐岗村、十塘村、席棚村等输水线路轴线两侧各50米。
二、在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占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不得扩建和改建在建项目。
三、在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占地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从事采矿、采石、取土、垦荒、修坟、植树和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等活动。
四、孝感市、随州市人民政府以及安陆市、广水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安陆市引徐济安饮水工程占地范围内的人口控制工作,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要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禁止在工程占地范围内迁入人口。
五、加强对工程建设中的通信、道路、机械、输电线路等设施设备和一切标志物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破坏和擅自搬移。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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