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函〔2019〕4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9〕4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省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
(二)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省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点事项;
(三)督促检查就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各地各部门就业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黄楚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王太晖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艳红 省人社厅厅长
潘幼成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金元 省教育厅副厅长
黄 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德胜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
成员:
荣罕君 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刘富国 省总工会副主席
师建兴 团省委副书记
王保举 省妇联副主席
袁雪梅 省残联副理事长
赵序沨 省工商联副主席
葛 琳 省科技厅副厅长
孟春林 省经信厅副厅长
余平辉 省公安厅副厅长
叶景丽 省民政厅副厅长
董长麒 省人社厅副厅长
黄祥国 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海涛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陈华荣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陶宏家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胡铁军 省国资委副主任
彭明方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叶福生 省统计局总统计师
项克强 省扶贫办副主任
吴明喜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林建华 人行武汉分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董长麒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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