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函〔2019〕3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鄂政办函〔2019〕33号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建成“省、市两级集约、整体联动、部门协同、资源共享”的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二、建设模式
采取省、市分建模式,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和楚天云,牵头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牵头建设市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市级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按照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有关要求与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完成数据对接,实现省级、市州数据互联融通。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编制集约化平台建设标准,对平台上各类信息数据的分类、格式和接口等提出要求,制定信息数据标准规范,实现平台资源统一调用、统一监管。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基于集约化平台的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厘清技术建设、内容保障、经费预算、监管考核等职责,规范网站域名名称、主要功能、栏目设置、页面格式等。
(二)构建湖北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将全省各部门、各市州政府网站的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汇聚沉淀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便民办事、互动交流等信息数据,从用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库,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共享互认。
(三)建设湖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约化平台提供以下功能支撑: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
(四)实现湖北省政府网站一体化服务。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网站服务,做好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的衔接,推进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一张网的互联融通,为公众提供一体化网站服务体验。
(五)推动创新发展。依托统一的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治理和应用,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实现智能搜索、智能问答,主动推送服务信息,努力为用户提供“千人千网”等个性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打造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六)建立系统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与集约化平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对攻击、侵入和破坏集约化平台及系统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明确集约化平台运营者与政府网站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政府网站在向集约化平台迁移前要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加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对集约化平台数据、硬件、软件、通信网络、资源等进行监控,实时全面掌控集约化平台各项数据,对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置。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域名解析安全防护,鼓励对政府网站域名进行集中解析。
(七)同步部署政府网站IPv6改造。将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一并部署、同步推进,确保集约化平台支持IPv6。
四、工作安排
(一)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务管理办督促相关单位按照省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与集约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推进全省政府网站新媒体矩阵建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逐步建成省、市、县三级政务新媒体矩阵,构筑移动互联网的网上宣传新阵地。
(二)省直部门网站。省直部门根据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网站的原则,按照省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将本部门网站迁移至省集约化平台,承担本部门网站的内容运维。
(三)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各市州按照省集约化平台建设要求,完成市级集约化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实现与省集约化平台的数据对接,承担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运维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标准制定。2019年4至6月,制定湖北省政府网站信息内容规范、集约化平台技术标准、统一信息资源库技术标准。印发湖北省政府网站页面设计规范、集约化平台安全规范和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二)整合改造。8月底前,省政府各部门按照“一个部门只保留一个网站”的原则完成本单位网站整合工作。各市州政府网站完成本级集约化建设和改造工作。
(三)组织实施。10月底前,建成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实现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政务服务网、政府公报电子文件库、省信访系统、统一政府热线服务(12345)等第三方关联系统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11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部门网站、市州政府网站与集约化平台数据对接。
(四)总结验收。12月底前,完成试点项目验收工作,总结全省试点工作经验,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按照本通知确定的工作目标、建设模式、重点任务、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精心组织实施,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集约化平台的建设、运维工作。各地、各部门办公厅(室)要加强对上沟通衔接和对下督促指导,统筹推进本地区和本部门本系统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
(二)加强运维保障。各地、各部门要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安排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把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运维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健全完善培训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加强工作总结,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
(三)开展监督考核。省政府办公厅将对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并将政府网站集约化情况纳入政府网站季度通报及年度绩效评估。
请各市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时间节点,于2019年5月底前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每月月底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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