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电〔2019〕3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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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鄂政办电〔2019〕38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综合调控,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加强市场供应保障,为人民群众在劳动节假期出行出游创造良好环境。
三、劳动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全面强化社会面管控,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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