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19〕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通知
鄂政发〔2019〕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
各专项计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下达。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关于2019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省经济爬坡过坎的大考之年,做好2019年工作意义重大。2019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8%;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左右;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48%;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8%;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8万元/人;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左右;
——进出口总额增长6%;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
——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90万人;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稳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持结构性去杠杆基本思路,以政府隐性债务为重点,纠正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持续推进非法集资、企业债务、P2P网络借贷等金融风险处置。引导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开展专门考核,适当提高对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抓住科创板设立机遇,推进上市公司倍增计划,促进2019年拟新增上市公司数、已上市公司再融资额、债券融资、产业基金持续稳定增长,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抓好房地产市场运行调度,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养老保险支付、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领域风险应对工作。
(二)积极落实精准脱贫政策。坚持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众,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确保2019年90万人脱贫、800个村出列、17个县“摘帽”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议精神,抓好安置点配套完善、建房任务收官、后续产业发展、问题整改等工作的落实落地。
(三)突出重点推动污染防治。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核查全覆盖,督查落实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特别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秸秆禁烧等重点领域管控要求。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强流域统筹治理,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全省市州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力争达到90%。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地建设。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地信息采集与风险筛查工作,强化农用土壤环境监管与综合防治,推进黄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700万吨标准煤以内。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全省新能源并网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平方公里。加快推进17家在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新确定一批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力争全省50%的国家级园区和4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二、着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引导和支持土地、金融、创新、人才等要素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集聚,促进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持续推进“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和服务业“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高技术服务业,加快金融、现代物流、人才资源服务等行业提档升级。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抢抓工业互联网机遇,推进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抓好小微企业和规上工业企业“四个一批”工作。
(二)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国家存储器、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产业基地等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持续推进京东方、武汉天马等重点工程。着力支持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集群工程,推动形成产业链配套。研究我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服务业紧密结合,大力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支持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高质量运营,加快二级节点建设。推动国家物流枢纽规划落实。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积极争取武汉获批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力争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
(三)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深化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抓好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国家实验室、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等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基础设施落户湖北。对民营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标准研制创新给予奖补。支持规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牵头建设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载体。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健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培育“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积极推动中外合作共建高科技产业园。
(四)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培育湖北工匠人才,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相关活动,推进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创建自主品牌,引导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三、着力培育打造中部强大市场
(一)聚焦关键领域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稳增长、优结构、转动能、补短板,坚持“三定”调度,做好“三库”建设。抓谋划。围绕十大重点产业、十大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制定全省重大项目谋划转化任务清单,各市州按照30%转化率的要求谋划项目。抓争取。按照进规划、进项目库、进审批流程“三进”和能报出、能审批、能开工“三能”的要求,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沿江高铁、郑万高铁联络线、恩施机场迁建等项目尽早获得国家批复,力争36个过江通道、一江三河连通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等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按争取份额不低于5%的目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国家各类资金支持。抓推进。继续实行省领导领衔推进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工作制度,建立全省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推进机制。一季度各地集中组织开工一批重大项目。每季度召开投资项目现场推进会,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拉练推进活动。不定期组织重大项目银企、保企对接会。对省级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力争按规定“应保尽保”。
(二)积极促进消费提质扩容。支持武汉建设内陆消费中心,重点培育一批高品位步行街。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结构快速调整新趋势,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引导有规模的商务企业搭建电商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消费”互动发展。大力培育消费新业态,对会展服务、汽车消费、信息消费、医疗健康、健身休闲、文化旅游、教育培训等领域,进一步研究放宽准入限制,加大扶持力度,打造细分市场。支持3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打造长江国际黄金旅游带核心区。着力发展汽车赛事、汽车文化、汽车改装等产业,充分发掘汽车后市场潜力。深入推进“荆楚优品”工程,抢抓5G商用机遇,增加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产品供给。切实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运用政策,支持我省相关优质产品的推广应用。
四、着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一)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7条”。严格执行涉企收费“一张清单”制度,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妥善做好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进一步降低电力交易门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步扩大交易规模。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启动营商环境评价,公布各市州排名。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分类化解“三角债”、政府欠款问题。严格监督执法,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持续实施“多证合一”。更大力度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打造“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6月底前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完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
五、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粮食产量稳定在500亿斤以上。合理调整“粮经饲”结构,打造粮食、蔬菜、淡水鱼、生猪4大千亿产业链,壮大柑橘、食用菌、肉牛、小龙虾等4大百亿产业链。推进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载体。2019年全省建成4个、再创建4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集中打造潜江龙虾、恩施硒茶、随州香菇等特色品牌。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帮助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快农村补短板建设。着重加强农村交通水利、高标准农田、农村电网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改变“靠天收”局面。2019年水利补短板四项工程全部完工,五大湖泊和14条入江重要支流防洪能力全面提升,易涝地区新增和恢复外排能力达到2000立方米/秒,小型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基本消除。新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力争2019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村组通达硬化路;实施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农药零增长三个专项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重点支持贫困地区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电力保障能力。再解决38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力争2019年、确保2020年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加大农业农村改革力度。推进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支持在江汉平原、都市城郊、扶贫片区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着力打造一批有特点、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示范典型。
六、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一)更大力度落实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以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为抓手,巩固提升长江大保护系列专项整治成果。推进解决长江大保护中的突出环境问题,特别是切实抓好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警示片曝光问题的整改工作。探索建立长江岸线管理员制度。扎实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厕所革命”,确保2019年完成总目标的70%;所有污水处理厂全面试运行,完善配套入户管网,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市、州、县域剩余6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精准灭荒造林70万亩。坚持抓好“化工围江”、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着力推进58个重大事项和91个重大项目落实落细,更大力度支持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岸线整治修复等项目建设。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实施。组织多形式的长江大保护政银企融资推介会,加强与国开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
(二)更大力度实施区域和产业发展总体战略。研究落实“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的实施意见。强化武汉主中心和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作用,稳步推进武汉城市圈协调发展,支持各市州找准定位、全面对接,发展更多新的区域增长极。以长江绿色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带、汉孝随襄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带为纽带,力争国家级武汉长江新区早日获批,支持重要节点城镇建设。推动鄂西绿色发展示范区、江汉平原振兴发展示范区、鄂东转型发展示范区协同联动发展。持续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认真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培育打造更多百强县市。
(三)更大力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示范区。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发展,打造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创新创业平台。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城乡“四网”(乡村通达路网、循环水网、清洁能源网、智能互联网)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有意愿、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
七、着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一)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全面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能过剩行业加快出清。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打造中部地区产权保护高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继续实施优先发电计划改革,努力扩大市场供给能力,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企业均可申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电力用户准入门槛,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交易机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完善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功能区全面推行“先建后验”、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加快实行“多图联审”,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现“多图联审、结果互认”,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价格改革,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和服务手段。
(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全面清理、取消负面清单之外的准入限制。更大力度推进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完成国家赋予的209项改革试验任务。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优化天河机场通关环境,加快武汉新港“多式联运”建设,力争建成阳逻港支线铁路。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进一步降低进出口商品查验比率,优化通关流程、压缩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使更多湖北外贸企业选择在本地报关。谋划建设2019—2020年度“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库,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和新兴市场,着力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大力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我省企业在科研、生产制造、商贸物流等领域建设专业性或综合性境外经贸合作区,带动企业抱团“走出去”。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大力促进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就业监测分析,密切关注不确定因素对我省就业形势的影响。大力实施“湖北就业提升计划”,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继续实施大学生“我选湖北”及“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公共培训实训平台建设,继续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
(二)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出台湖北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继续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建一批乡镇和中心村公办幼儿园。继续落实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重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增强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动特殊教育特惠特办,民族教育交流交融。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完善医疗卫生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基层“五馆三场”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实施“灵秀湖北极目楚天”和“知音湖北楚楚动人”旅游双品牌推广,完善景区服务体系,推进旅游景区交通便利化。
(三)大力完善社会保障。推进“湖北社保共享计划”,继续实施一批社保领域办实事项目,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推进全民参保计划,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扩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基层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定点范围。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武汉、宜昌、黄石全国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西气东输三线湖北段、武汉和黄冈等地储气设施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抓好能源迎峰度夏和度冬保障工作。
附件:2018年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预计及2019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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