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19〕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武汉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等11个单位为湖北省第四批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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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武汉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等11个单位为湖北省第四批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鄂政发〔2019〕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经有关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武汉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等11个单位为湖北省第四批国防教育基地(名单附后)。
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坚持建用并重的原则,根据需要安排国防教育基地维护费用。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要担负起组织、指导、协调责任,会同国防教育基地主管部门,切实把国防教育基地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
国防教育基地要把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国防意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公民接受国防教育提供便利,对有组织的国防教育活动实行优惠,对有组织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国防教育的功能,促进全民国防教育深入开展。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湖北省第四批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武汉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武昌职业学院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荆州市荆州区狼牙训练基地
宜昌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学校
钟祥市大洪山革命历史纪念馆
贺龙军部旧址纪念馆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纪念馆
赤壁市烈士陵园
恩施抗战历史陈列馆
仙桃人防科普教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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