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建管〔2021〕20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公路工程复工开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公路工程复工开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吉交建管〔2021〕2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吉高集团:
为加快推进全省公路工程建设,统筹抓好冬季施工及全面复工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提早谋划、提前部署,确保完成年度公路建设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科学组织冬季施工,强化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冬季施工是加快公路建设的重要措施,对如何克服气候条件影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各项目法人单位要加强隧道等工程项目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严格按方案施工、按规范标准施工,严禁违章作业、不顾安全赶抢工期、冒风险作业;要加强“两区三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临时用电规范管控,强化冬休留守人员安全教育,做好消防安全及大型临时设施防风稳固工作;要确保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强化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工作,严把材料设备进场及工程质量验收关口,规范施工工艺,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保障全面复工后工程顺利衔接和快速推进;要持续做好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工地进出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宣传教育培训,保证防护物资储备及供应,保证生产、生活、办公区域环境消毒及人员防护到位。
二、 加快推进冬季备料,奠定全面复工材料基础
冬季备料是季冻地区公路建设的重要环节,材料储备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工程全面复工后的进度计划,各项目法人单位要结合年度建设任务,组织相关从业单位科学制定冬季备料计划,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确保钢材、水泥、沥青、砂石等材料有序进场,同时做好材料进场前的质量检验和进场后的存放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冬季备料各项工作,为工程项目全面复工提供充足有效的材料保障。
三、 明确复工人员需求,超前落实人员返岗返工
工程建设人员的结构和数量是保障全面复工和推进工程建设的关键,结合目前国内的疫情形势,各项目法人单位要组织项目从业单位,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变化,未雨绸缪、抢抓先机,提早制定人员返岗返工计划,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复工需要,确定建设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返岗时间节点和数量需求,对于从重点疫区返岗返工人员,协调输出地属地政府及交通部门,采用点对点运输方式,确保人员顺利返吉,并落实隔离场所、生活保障及疫情防控要求;对人员需求缺口,要提早多方联系或与工程所在地政府沟通,采取就地就近用工方式予以补充。
四、 加大前期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如期复工开工
项目前期工作是保障项目建设的关键,按照我省公路隧道等控制性工程力争在3月15日前复工、其他项目要确保在4月10日前全面复工的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单位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工作节点、完成时限、责任主体、保障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土、林业测绘和勘测定界等前期工作,加紧落实取土场用地和征拆协议签署,加快国土、林业等手续办理,为项目复工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对于年内拟开工项目,要加快可研报告、设计文件编制和要件报批工作,加大用地、用林、环保、水保和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创新举措加快推进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项目尽早开工。
五、 强化组织领导,奋力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复工开工建设。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省厅将对复工准备情况实行周调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本辖区(或承建)项目复工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报送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6:00前,首报时间为2月4日。普通国省干线项目报至省公路管理局,汇总后报厅建设管理处;高速公路项目直接报厅建设管理处。各单位要在1月29日前将责任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厅建设管理处,史建(0431-85097717)
邮箱651834869@qq.com
省公路管理局,林楠(0431-85097976)
邮箱343157851@qq.com
附件:2021年全省在建公路项目复工准备情况统计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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