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字〔2021〕3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21-02-27 01:50:5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鲁政字〔2021〕37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潍政呈〔2020〕7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山东化工职业学院举办者由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水发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潍坊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加强对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的领导,支持学院的建设发展,督促引导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办学条件。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内涵发展,进一步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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