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发〔2020〕38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外购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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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外购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的通知
吉交发〔2020〕3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满足全省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造价文件编制及工程材料价格调控的需要,现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外购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以下简称《外购材料价格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一、《外购材料价格信息》中的价格分别为含税价格及扣税后价格,均以长春市建筑材料市场销售价格为基础,结合省内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及在建项目材料用量综合分析计算的平均价格,宜作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的指导性限价,编制单位应在实施地域性调查的基础上确定降幅采用。编制交通建设项目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时亦应在地域性调查基础上参照使用,不宜突破。
二、汽油、柴油、水、电及火工材料(如雷管、炸药)等价格,应执行国家及省发改委发布的价格调整规定。
三、本《外购材料价格信息》之外的材料价格,应由造价文件编制单位按《吉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计价调价管理办法》(吉交发〔2016〕5号)规定自行调查,并提供相关调查依据经项目法人核实后采用。所有材料价格均应按《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19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吉交造价〔2019〕162号)文件规定,扣除相应的进项税后计入造价。
附件:2020年第二季度外购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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