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交安监〔2020〕23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编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27 05:42:25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编制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的通知







吉交安监〔2020〕23号







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规范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视频会议的部署安排和厅领导的指示要求,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编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科学界定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构建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行为,持续推进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法制化、规范化。

二、编制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据“三定方案”、《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中关于安全监督检查的要求,梳理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各领域职责边界及安全监督检查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清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清单等。

2.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力义务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同因素和危险程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确定各领域监督检查的内容和监督检查的主要事项和次要事项,对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3.坚持分类监管原则。结合行业监管实际,按照公路运营、道路运输、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五大类,以及对应的人、车(船、设备)、路(设施)等实施分类监管。

4.坚持立足行业实际原则。结合当前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际,提出符合各领域实际的具体的监督检查内容、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方式,确保安全监管手册的合法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编制范围及任务分工

1.道路运输领域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汽车客运场站、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维修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单位:省运输局)

2.公路运营领域包括公路设施养护和路政治超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单位:省公路局、路政局)

3.水上交通领域包括客运船舶、砂石运输船舶、渡船、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单位:省海事局)

4.航道管理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责任单位:省航道局)

5.公路水运工程领域包括公路建设施工和水运建设施工等。(责任单位:省质监站、航道局)。

四、方法步骤

(一)资料收集阶段(1月20日至2月10日)。

重点收集《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与本行业领域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规范等,确定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目录。

(二)梳理清单阶段(2月11日至2月28日)。

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与本行业领域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规范,分领域梳理本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清单,分别编制形成安全生产监管手册(下称“三张清单”)。

(三)评审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对各行业监管部门编制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清单、企业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清单等“三张清单”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由各领域评审组对本行业领域清单逐一进行评审,形成“三张清单”初稿并报厅安委办,并组织行业领域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四)试点应用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市(州)或县(市、区)管理部门在各自领域企业组织试点应用,不断完善“三张清单”内容,并在试点应用中规范各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文书,有条件的要将“三张清单”融入到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中,进一步提升全省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厅高度重视“三张清单”的编制工作,成立了由朱韶星副厅长任组长、厅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组员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三张清单”的编制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三张清单”的编制工作是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解决个别部门和人员业务不熟以及“不愿干、不会干、干不好”等问题的重大举措,要迅速抽调本领域业务骨干组成“三张清单”编制专班,逐个领域研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清单编制工作。

二要确保清单质量。“三张清单”编制工作关系到将来全省全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本行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刻理解相关要义,细致梳理需企业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清单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清单等,确保“三张清单”编制准确、依据充分。

三要周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部署安排,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清单编制工作,要指派专人调度清单编制进度,要确定“路线图”,制定“任务书”,绘好“时间表”,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的编制、评审和试点应用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附件:

1.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2.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清单

3.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清单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清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1日






附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监管手册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三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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