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2021〕11号《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0-27 20:39:46

《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豫科〔2021〕11号








省直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研究制订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对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

联系电话:0371-86550797。




附件: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 文”不良导向的实施方案(试行)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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