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委发〔2020〕10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川委发〔2020〕10号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建设现代服务业强省,现就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战略部署,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干支联动,优化供给、质效并重,深化改革、开放共享”原则,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4+6”现代服务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2020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服务业加快恢复振兴,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2年,服务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不断健全,供给质量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初步建成现代服务业强省,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3万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5%左右,“4+6”重点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65%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40%左右,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达3.8万元左右。
二、加快发展“4+6”现代服务业
(三)推动四大支柱型服务业转型升级
转型发展商业贸易。实施商业贸易创新转型发展工程,大力发展新零售,推进品牌化、连锁化、智能化发展。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打造新场景、新体验、新地标。深化供应链创新应用,推进农商互联,畅通农产品供应链。实施“中国好粮油”四川行动、天府菜油行动。开展“天府里·悦生活”万企联动促消费系列活动。
创新发展现代物流。实施物流降本增效工程,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下降到14%左右。支持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打造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稳定开行中欧班列(成都),拓展国际班列,提升国际物流通道能力。发展智慧物流。推进物流与电商融合发展,建设开放物流网络。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强化现代金融核心功能,增强防控金融风险能力。按规定组建四川银行,做强四川金控集团,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发展特色金融,力争金融牌照全覆盖。持续推动“险资入川”、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改革试验。
融合发展文体旅游。实施文体旅游融合发展工程,发展数字文体旅游、康养体育旅游、音乐旅游等新业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遗产保护等事业。打造十大知名文旅精品,培育一批天府旅游名县、文旅特色小镇、文旅优秀龙头企业、文旅产业园区(基地)和精品景区,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
(四)促进六大成长型服务业做大做强
大力发展科技信息服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速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基建领域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电商网购,完善跨境寄递服务,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西部电商营商高地。
大力发展商务会展服务。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商务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会计审计、安全环保等服务机构,打造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发展智慧会展、云展览等新业态,培育会展名城、名展、名企、名馆。实施会展品牌提升工程,打造西博会、科博会、农博会等国家级品牌,培育旅博会、酒博会、丝博会等省级品牌。
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工程,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打造成德眉资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示范区;推进成都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一批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培训及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发挥人力资源服务稳就业作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大力发展川派餐饮服务。推动川菜传承与创新,振兴老字号川菜,实施川菜菜品及品牌文化创新工程,发展绿色、智能餐饮,促进川派餐饮与商业贸易、文体旅游等融合发展。打造一批特色商业街、美食街、川菜小镇、酒镇酒庄。开展以川菜川酒川茶为重点的川派餐饮品牌行系列活动。支持成都建设国际美食之都。
大力发展医疗康养服务。推动医疗康养产业创新发展,打造西部医疗康养高地。建设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培育智慧医疗等新业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打造省级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建立细胞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中国牙谷”“医美之都”建设及康复辅具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家庭社区服务。推动家庭社区服务向特色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鼓励发展无人售货等便民新业态,发展用餐、保洁等多样社区服务,完善医疗保健等新功能。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应用信息技术转型发展。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完善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
三、推动形成区域服务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五)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服务业一体化发展。发挥成德眉资同城化优势,带动川南、川东北经济区与重庆相向发展,聚焦“4+6”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川渝毗邻地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与重庆协同制定川渝服务业联动发展推进方案,共同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六)统筹推进干支协同发展。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服务业核心城市,发展总部经济、新经济,培育会展、金融、物流等千亿级产业。支持绵阳、宜宾、达州等创建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推进服务业强县和农村服务业特色小镇建设。省级财政按规定连续3年每年支持10个服务业强县,每个县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全面提升服务业供给质量
(七)加快服务业标准化进程。实施服务业标准领航工程,支持社团和企业参与制订服务业领域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推进供应链体系标准应用;培育一批团体标准,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应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按规定开展服务标准、服务认证试点示范,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八)提高服务供给品质。深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分级建立质量管理认证和评价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传导和监督机制。开展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公开承诺。鼓励争创“中国质量奖”“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推动成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知识产权新经济示范园区。
(九)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对纳入省级重点项目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省级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激励奖补政策。对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省内注册企业,省级财政按规定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由地方政府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发挥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行业“小巨人”。整合建立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4+6”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和品牌培育。
五、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十)打造新型消费载体。实施中心城区转型发展工程,鼓励经营困难的传统百货店、大型体育场馆、老旧工业厂区等依法依规改造为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新型消费载体,在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用地保障等方面按规定给予支持。实施步行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打造一批省级步行街,省级财政按规定连续3年给予奖补激励。
(十一)培育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成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发展夜间经济,打造消费新场景。省级财政按规定连续3年对每个消费中心城市予以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激励。争取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推动建设免税购物中心、区域性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十二)扩大生产服务消费供给。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争取和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落户四川,提升制造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流通营销等环节体验价值。鼓励文化创意、旅游休闲、餐饮娱乐等体验元素融入现代农业。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拓展农村消费。
(十三)提升生活服务消费品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升级工程,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培育发展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体验消费,鼓励发放消费券、优惠券,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大力发展连锁便利店,将智能化、品牌化连锁便利店纳入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
六、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
(十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工程,争创国家“两业融合”试点;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建立地理标志产业培育示范区。畅通“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产品市场销售渠道。
(十五)推动集聚集群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制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培育一批百亿级、千亿级省级集聚区,打造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搭建公共服务和技术平台,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每年培育10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创新发展示范,对成功创建的地方政府,省级财政按规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激励。
(十六)推动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实施业态模式创新发展工程,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国家数字经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互联网+服务业”工程,发展平台经济,建设一批集服务、产品销售为一体的区域性特色平台;发展共享经济,支持众创、众包、众筹等新模式,搭建物流、医养、教育等共享平台。
(十七)推动双向开放发展。稳步扩大金融、科技等服务业开放。高水平推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际(地区)合作园区建设。加快“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加快国际产能合作示范省建设。按规定推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七、强化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撑
(十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按部署分类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全面提升监管治理能力。实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布局重要服务行业和关键服务领域,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和领域为社会资本进入提供条件。深化国家级和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十九)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项目落地作为配置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强化资本要素保障,鼓励服务业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推进联保联贷。强化要素市场化保障,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价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实施“天府万人计划”,全面推行天府英才卡,加大高端服务业人才引进力度;培育行业大师和天府工匠;依托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等,把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列为领导干部必修课;支持高等学校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一流专业;按规定设立四川省现代服务业咨询委员会。
(二十)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建立省领导联系指导“4+6”重点产业推进机制,制定分工联系方案。各地要研究细化政策举措,切实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重点产业培育方案及具体措施,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分类分年度制定“4+6”重点产业推进方案,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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