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社〔2015〕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05 05:08:17

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财社〔2015〕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社会事业局:

为了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就业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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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闽财社, 福建省, 就业, 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