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办〔2020〕13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3-05 06:54:1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0〕1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和人社部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与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指导辖区内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以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等有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展线下培训,可鼓励省、市、县免费培训学校和各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线上培训,对一些开展线上培训工作优秀的机构,可推荐给省厅并报人社部。

三、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通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单位暂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技能人才评价活动。暂停期间,不得现场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等业务,不得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现场报名咨询工作;已接受相关报名的,由报名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具体恢复时间根据国家及省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鼓励有条件的我省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目选手进行居家训练,专家及教练做好远程线上指导。

四、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以及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等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疫情信息的通报,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提前准备防控物品,积极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应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明确职业能力建设科(处)联系人,并随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邓孝峰   联系电话:0591-8753477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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